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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11時1分)謝謝主席,有請考試院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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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宗憲):麻煩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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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銓敘部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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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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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銓敘部長,你們兩個在那邊聊天,我要叫你上台,你就忘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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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沒有啦,有事情,不好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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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有兩個問題要來就教,這一次我看你們的草案裡面有新增公務人員職場霸凌記兩大過免職,這件事情我特別要來就教。銓敘部現在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的修正草案,增列了一次記兩大過免職的條件,而公務人員保障法一般是在定義整個職場的霸凌,當然是要去建構一個防治跟處理機制,是不是先請銓敘部部長說明一下,這兩個修法草案具體修正後,你發現有什麼樣的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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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跟委員報告,後面那個法是保訓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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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保訓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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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我是跟著保訓會修考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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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那就好玩了,兩個法裡面你怎麼樣讓它更明確,這才是一個重點。譬如說,我們談到目前大家看到法務實務上的共通要件,霸凌都是在講發生在工作場所,或者說有持續性,或者說敵意的行為,或者說造成身心壓力的傷害,大部分都在談這些。在本來的法裡面就有講到性侵或者是酒駕,在法律上,它本身有很嚴格的規定,我相信這兩個要件沒有問題,可是霸凌這個部分,我看大家就開始「花了」,實務上現在到底有沒有一個共通的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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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相對來講,霸凌的定義確實是比性侵、性騷或者是酒駕模糊,不過這就是保障法要處理的一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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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的意思是因為你們一個草案要推出來,我這邊特別叮嚀跟提醒,像性犯罪、酒駕、毒駕在刑事法源裡面跟社會上都有共識,沒有問題啦!但職場霸凌這個定義很模糊,你怎麼樣把這些比較核心的濃縮到最後的一個共通要件?我相信這才是這次修法核心的挑戰。譬如說我們過去從實務上所看到的,不管是法院或者是行政部門,大家在做裁處的時候都會想到連續積極行為侵害到人格權、名譽權、健康權,認為這是霸凌的核心,但是這個行為包括很多行為態樣,還有次數頻率、人數、損害的權益、動機跟目的。你看上一次整個勞動部,平常沒人發現的時候都沒事,職場霸凌都沒有事,社會上媒體一披露以後,甚至於火一燒起來以後,人過世了,到最後一查下去,馬上就被收押了,這個案子後續怎麼樣我不太清楚啦,但是我的意思就是說非常兩極啦!行政部門在看待這種事情是非常兩極的,所以我希望我們這次修這兩部草案的時候能夠好好的修,看看有沒有辦法做到讓社會可以接受。我看最主要也不是霸凌的問題,最主要是事情發生以後這個調查的程序,在調查的時候到底這個程序有沒有符合公平?或者在整個過程裡面對於當事人,因為一成立以後記兩大過就免職了,也不要因為這是一個高度的新聞事件,對一般公務人員來講,遇到霸凌,報紙、媒體如果報得比較大的話,不死也半條命了,我不曉得您的看法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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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主任委員秀涓:跟委員報告,關於保障法跟安衛辦法,我們目前新增的部分特別都是針對職場霸凌,第一個就是委員您剛剛提到職場霸凌的定義,在保障法裡面就會直接、明確的把它界定,也就是參酌法院的判例。同時我們也已經分析了,請學者分析過去所有霸凌案件,至少到保訓會來的,成立跟不成立的一些要件,還有法院是怎麼判的。所以我們也會有一條特別去針對他要審酌各式各樣的原因,這當中包含除了持續性以外,如果是一次性,雖然它放在不法侵害,可是如果也很嚴重的話,那當然它也是屬於其中的,目前我們是朝這個方向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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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有關於調查程序的部分,這是我們這次很重要的一個重點,在機關的調查程序裡面,其外部委員的組成,我們做了非常嚴格的規範,至少都要二分之一,即二分之一都是外部的,如果他今天是機關首長的話,那外部委員至少要超過三分之二,如果後續還有不服或是還有爭議的話,也會透過我們保訓會,不管是救濟或是行政裁罰的過程裡面,我們都會介入調查,程序面是我們非常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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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這是我寫的,這不是小抄啦!一、二、三、四、五,那叫做大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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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主任委員秀涓:這些我們會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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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你要提供一個可執行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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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主任委員秀涓: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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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關於調查程序,當然你嘴巴講公正,那你要可供檢視嘛,讓人最擔心的就是說,平常沒發現的時候讓公務人員在職場裡面受到霸凌,可是又很擔心,我很擔心的是新聞事件一燒起來的時候你們又濫權,然後到最後又去傷及無辜。本席的重點在於,你應該去明確的規範來建立一個調查的依據,去確保正當的法律程序,這個都涉及人權保障,因為剛好要提這兩個法律,我特別在這邊提醒,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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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主任委員秀涓: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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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另外,我想要針對這一次,我看你們考試院在2月13號拜會了行政院卓院長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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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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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要請教秘書長,其實從五權分立來看的話,這是立意良善的院際溝通,可是這樣的溝通裡面,我看重點也不只是禮貌性的拜會,應該是說怎麼樣去跟行政院來實際推動我國公務人事制度的改革,還有讓國家考試跟用人制度與時俱進。我不知道秘書長你們拜會之後的具體成果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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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這個拜會的意義就是在於我們國家特殊的政府體制之下,因為我們把考試跟用人切開,人事的法制跟管理也切開,所以需要兩院之間密切的協調、合作,而這次的具體成果,我們有列出幾個比較急迫性的議題,比如說我們醫護人員的考試品質,這個需要投注資源,並且跟教育部、衛福部來合作;第二個部分是針對有些錄取不足額的、比較嚴重的一些高風險的類科,這幾個類科我們要有一個跨部會的機制來進行,其他幾個議題我不一一列舉。委員所關心的進度,目前我們有幾個機制都已經正在啟動當中,所以我們跟衛福部或是跟人總,還有跟公懲會都有相關的合作機制,一直在滾動往前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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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去看了你們的新聞稿,你們講到要搶救現在的醫護人才,秘書長剛剛提到了,還有有關機關搶救公務人員報考數,如土木類科,跟人事行政總處組成一個工作圈加強合作。前面兩個我可以想像,畢竟考試院是一個辦理考試的單位,一定是針對需求來設計,但第三個我就非常有想法,過去考試院跟人總都說兩個公雞生不出蛋,一個負責考試,一個負責員額評鑑,其實兩個單位都非常需要相關單位一起配合,否則孤掌難鳴,我跟你說。所以我今天特別要說出來,這兩個單位息息相關,公務人員考試就只是一個考試而已,它的重點不是在考試,是看有沒有辦法拔擢到真的有需要的人。你看這一次運動部要成立,在組織法修訂以後,我都非常有感覺,這個成立以後要怎麼去找那些適當有專才的人?運動部為什麼叫做運動部?要找什麼人?放什麼樣的人過去?組織再造不是只有升格而已,也要有專業,但這個考試要怎麼考?部長,這要怎麼考?秘書長,這要去哪裡找人?要去哪裡找什麼人說適合把他放在運動部,而不是把這個人放在教育部,也不是放在法務部?所以我要請教一下你們的高見,公務人員真的可以透過考試找到這些專業的人嗎?就算脫離這個公務體系,到民間去找都不一定找得到,我都覺得不一定找得到。所以你說組織改造有一個新的發展方向,可是考進來的公務人員如果觀念沒有改變,專業沒有跟上的話,整個組織改造,我都覺得這會很麻煩,所以我不知道組織改造要怎麼樣才有意義。考進來之後,我覺得任何一個行政部門都一樣,具備這個資格以後沒有再去在職進修,沒有用啊!大家進去都是一般行政,隨便放,隨便亂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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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秘書長,關於公務人員的在職進修跟訓練,你的藍圖到底是什麼?有沒有辦法再做細緻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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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在職進修的部分比較是用人機關的職權,所以它是人總的業務,也是各機關自己要去努力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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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所以我才說你們跟人總那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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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委員講得沒有錯,就是教考訓用,從教育端培養人才,到考試做人才的篩選,但篩選的不能全部靠考試,還有後端的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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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那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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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強化符合他工作核心職能的能力,還有後面用人機關的角色,所以它的確是一個需要跨部會、跨機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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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剛剛看吳宗憲召委對你們提出很多叮嚀,那個拜託行政院會比較快,找你們感覺有一點文不對題。你們雖然叫考試院,其實你們也等於是一個考試行政而已,講句實話,因為是五權憲法,不然你們跟行政部門哪有什麼差別?你們看起來真的沒有實質上的差別。但我最後要特別提醒的就是,其實很多現在的層級裡面,你們拉高到兩院,就不能只是解決眼前員額不足的問題,也必須要去考量到整體人力退休跟轉型的策略,我為什麼這樣提出來?你們現在對各職系裡面年齡結構偏高、報考人數年年下降、在職人員異動率也偏高,監測的部分到底有沒有做到?有沒有做得好?每一年你們應該啟動對於整個人才儲備跟用人的調整。有沒有什麼樣的策略?這個是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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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委員提的這個想法我很贊成,但現況上是這樣,我們也是有幾個預警的機制,比如說考試端這邊的錄取狀況或分發狀況,另外在人力的現場管理上面,如果有特別流失,我想人事一條鞭,這邊一定也會有相關的預警。過去只要碰到問題,其實大家會有一個協調解決的機制,當然是一時獲得緩解,但如果後面出現像土木工程這種比較結構性大的變化的話,它現在的確會變成一個比較棘手的議題,所以我們才要跨部門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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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你剛剛提到土木工程的部分,這個也不是第一天、第二天發生的問題,錄取不足額不是短期的現象啊!這代表了什麼?人才流失跟制度老化的問題全部都存在、都沒有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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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對,因為現在現場流失的速度非常快,所以它的報缺增長速度遠遠超過我們錄取名額增加的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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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這樣跟你建議,職系年齡結構過高的,或者報考人數年年下降、在職人員流動率偏高的部分,你們確實應該啟動整個人才儲備跟用人策略的調整,積極去應對,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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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委員,我覺得這滿好的啦!其中兩個題目我一定會跟蘇俊榮講,因為資料庫都在他那裡,他可以透過人事一條鞭的方式,真的可以算得出每一個機關那兩個(簡報所列1和3)的年度變化,透過人事一條鞭,隨時提供給機關首長,我想這是一個最快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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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跟你說,兩隻公雞都到最後又不會下蛋啦!生不出蛋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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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部長能傑:這次我一定讓牠下蛋,我會跟他講,我會好好地跟他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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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這是長期存在的問題,我跟吳宗憲召委講的層次不一樣,兩個議題不一樣,可是回歸到最後就是你們兩個,沒辦法,考試院叫做「院」,一個叫做「人總」,但是沒有去合作、去解決,不行啦!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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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莊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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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稍後在楊瓊瓔委員詢答完畢之後休息5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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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請洪委員孟楷進行詢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