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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書彬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劉委員書彬:(11時19分)有請張廖萬堅次長。
1 張廖次長萬堅:委員好。
2 劉委員書彬:次長好,我要向你說聲學長好。
3 張廖次長萬堅:謝謝。
4 劉委員書彬:我們剛才從朝野立委關於營養午餐的詢答與說明當中,大家可以看到有一些火花,但是很重要的是我們全部都是在為我們學齡學童的健康,包括在地食材等等的健康,還有國民健康在服務。現在這個情況之下,我們現在想問的問題是,我們看到很多爭執是在於財劃法,包括中央政府的預算,上個禮拜行政院提出覆議,但覆議並沒有通過,是被否決了,因為這邊沒有確定而導致當初教育部在11月的時候提出來的版本送部之後……
5 張廖次長萬堅:對,送院,送行政院。
6 劉委員書彬:送行政院,沒錯,送院的情況之下,結果就因為這個變數出現了,導致……
7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還繼續跟地方政府溝通。
8 劉委員書彬:繼續跟地方政府溝通。我們也看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於,次長你這邊所說的是財務這部分因為目前已經有補助到74億,對不對?
9 張廖次長萬堅:對,每年。
10 劉委員書彬:然後最多一直再增加的話,可能會到達220億,對不對?
11 張廖次長萬堅:對。
12 劉委員書彬:如果這個情況,我剛才聽到一個結果很重要,因為各地在做營養午餐的差異性是有縣市、財源,還有偏鄉供應等等問題,在這種情況之下,是不是在於這個本質的性質是比較屬於地方性的?
13 張廖次長萬堅:對,營養午餐其實從地方制度法來看,尤其是國民中小學屬於國民教育階段,本來就屬於地方的權責。
14 劉委員書彬:對。如果在這個情況之下,在目前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當中,增加的是3,753億的情況之下,地方多了3,753億的情況之下,如果事權可以獲得確認,就是在多了的情況之下,它事實上有多了財源去做關於新增的,如果我們訂了這個專法之後,在對營養午餐的供給上有了法源,讓他們更有資源去做這件事情,包括營養師、包括執行秘書、包括廚工……
15 張廖次長萬堅:我懂委員的意思。
16 劉委員書彬:是不是就有比較多的……
17 張廖次長萬堅:對,我懂委員的意思,就是說我們必須要再找地方政府來協商,而且可能每個地方政府對於所獲配的財源會有不同的態度,願意負擔的比例跟原則也不一,所以這就是很困難的地方,譬如說,金門、馬祖、花蓮他們好像有比較多,我們過去補助偏鄉很多,他們願不願意多提撥一些經費,這些新增的稅收來源來做補助?如果他們願意,我們當然很高興,我們中央這邊如果在配置上能夠少一些,那我們減少的部分可以減掉,我們也可以馬上就這個法的精神請他們一起努力來達成,但可能有些縣市覺得過去偏鄉比較多,中央補助很多,所獲配的財源不夠,並不希望中央斷了這個補助,所以這個部分其實是有一些複雜度要去討論,真的還需要時間,就是說我們也不曉得環境上的變化、形勢上的變化會這樣子,一關過一關。不過,就是剛才我們所強調的,不管是弱勢兒童的補助、營養午餐的補助、中央廚房偏鄉計畫的補助改善,或者是可溯源國產食材的補助,其實我們每年都繼續在補助,我們真的很希望今年都還在預算內,明年不要因為財劃法而有了問題,地方又不願意負擔,就會變成孩子被丟包,我想財劃法的衝擊不應該是這樣,它目的是希望中央、地方有一個均衡的財源,地方有一些自主的財源,可是這個就真的要談到權利跟義務,就是有比較多的自主財源的權利,就有一些義務。
18 劉委員書彬:對。
19 張廖次長萬堅:這個部分坦白講,要從教育部的角度來談這個事情也不容易談。
20 劉委員書彬:好,但是我現在想要說的是,次長,你這個想法出來的時候就在於,的確這個事情看起來是要經過財劃法,我們說是我們現在的預算,就是中央政府總預算通過之後,當然就要看行政院他們的態度,因為在10天之內是不是就公布生效,或是說他要……可是不管怎麼樣,10天之內要再去做憲法訴訟,那都沒關係,反正至少10天之內會生效。
21 張廖次長萬堅:對,委員學法律應該知道……
22 劉委員書彬:對,知道這個情況之下,可是它一旦生效之後就是必須做,除非它被暫時處分等等,可是可能也沒有那麼快。
23 張廖次長萬堅:對。
24 劉委員書彬:但是重點在於,我們今天要召開這樣子的詢答,最重要目的,想要問的問題是確定應該有必要去訂定這個專法,對不對?
25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希望能夠訂,但是遇到的問題也必須解決,現實上必須面對。
26 劉委員書彬:好,沒關係,是要去訂,在目前這個情況之下,本黨也提出本黨的意見,因為未來修法就會進入委員會審查,對不對?所以我想說的是……
27 張廖次長萬堅:對,法的精神我們會繼續討論。
28 劉委員書彬:是,那非常好。我想如果以現在,我必須說是通過的情況下,尤其責任已經是放到地方政府了,事實上財源多了三千多億的情況之下,您剛剛所說的這個部分的擔憂,其實我覺得是替教育部減輕了很多負擔,所以應該你會比較輕鬆,但是架構……
29 張廖次長萬堅:這是甜蜜的負擔,補助給學生是甜蜜的負擔,但問題是現實上如果沒有辦法去……
30 劉委員書彬:對,所以這就必須要靠法律上透過這個架構法當中去做一下規範。我就想要進入到實質的部分,想要針對我們民眾黨所提出來這個部分,因為目前知道的是國中小這邊是有,而且公立學校是百分之百有資助,我們民眾黨的版本當中是把它提到高中以下的部分,您對於將高中生也納入營養午餐可以受惠,你有沒有什麼看法?
31 張廖次長萬堅:我們訂的部版的法其實就指高中以下。
32 劉委員書彬:喔,真的太好了。
33 張廖次長萬堅:但是坦白講,現在問題比較多的是國民中小學,因為你知道高中生的用餐,他們自主性比較強,你看建中、北一女中午的時候很多Uber Eats,他們就是自己訂餐,然後自己去福利社買,他們比較不太願意,有些地方的高中、國中是完全中學,他們也會辦,可是你就會發現高中生參加的比例比較低,這部分我們認為國中小,依當時中央財源補助地方來講,當然是以國中小優先,所以我們才會在大家關心下,從108年到現在,其實每年陸續的補助經費在精進、項目在增加,然後也繼續就管理的部分、有漏洞的部分,我們也增加了很多費用讓相關的權責單位能夠有工具,讓管理更好、食安更好。
34 劉委員書彬:好。可是如果財劃法真的生效之後,大部分都是屬於縣市的學校嘛,對不對?
35 張廖次長萬堅:所以我說財劃法沒有經過討論就做這樣子,坦白講,我們很難去……
36 劉委員書彬:不會,我們現在一起來共同想辦法,因為除了國立高中學校之外,其實很多是屬於縣市的……
37 張廖次長萬堅:對,完全中學。
38 劉委員書彬:在這種情況之下,它有了財源,更可以去操作,所以這部分就涉及授權縣市政府去進行。
39 張廖次長萬堅:像臺北市在財劃法修正之後增加四、五百億,我不知道這是不是謠言,因為我看到那個表是這樣,他們的孩子所吃的,我看他們那個條件標準本來就比其他縣市還好了,一餐可能到七十幾塊、八十幾塊,甚至聽說有的到上百,在這種狀況下,在補助的比例上面,我們將來要怎麼談?就是說,我們現在……
40 劉委員書彬:那沒有關係,次長,我很高興聽到教育部部版當中就有提到把高中包含上去。
41 張廖次長萬堅:有含高中。
42 劉委員書彬:這就非常好。第二個部分我想要談的是供餐的型態,您剛才也說去年已經開了好幾次公聽會,目前還是以自設廚房為主,在其他部分,還有鄰近學校供應、中央廚房,或是民營團膳供應這種情況,有意見的是民營團膳供應的情況,好像只有桶餐跟盒餐。
43 張廖次長萬堅:對。
44 劉委員書彬:這個地方就是因為財源不足才有需要,可是在運送上可能有些問題,就是穩定性跟安全性,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基於要把民營部分的法律明確性,讓它更多元,以及考慮到財源的情況下,您認為這部分加入第四點,用合約的方式去規範,您覺得如何?
45 張廖次長萬堅:委員是學法律的,非常清楚,我們在共同供應契約裡面有詳定各種,包括運送過程,如果被記點、點數多少要罰多少錢,我想都非常詳細,我個人非常關心,其實我參觀過很多民營餐盒業者的供餐情況,我們都實際上考察了、也去了解了,包括我也到日本去,日本就純粹的公辦民營,他們把關一樣都很嚴格。其實剛才有委員提到,日本的給食法每一項細項都很認真,我也可以告訴委員,其實臺灣進步到現在也非常關心,有些個案的發生都很不幸,我們也希望比例減少,監察院對教育部的批評要求,我們也都會持續在做,這是一個進步的象徵,我想有批評才會改進,有改進才會進步,我們都願意虛心來接受,所以在沒有修法之前,我個人也非常清楚,我在當委員的時候到現在,它是不斷地在精進。我去訪問東京那個國小的時候,跟我說他們也可以看到臺灣的食材跟這個東西,如果那不是照假的話,他們認為臺灣一餐六十幾塊,他們要120塊,我們吃的並不比他們差,在這樣子的情況下,我覺得專法如果要立,實質上的立,就是希望孩子能夠得到更多,當孩子要得到更多,中央、地方一定要一起努力。
46 劉委員書彬:是、是、是。最後一個問題,就是關於在人力的部分,人力部分當然涉及到財務,對不對?
47 張廖次長萬堅:是。
48 劉委員書彬:所以這個等到財政收支劃分法確認的時候就可以,如果是地方政府拿到就沒問題,但是我現在的問題是可以看出來在營養師、還有執行秘書、在廚工這些部分,本黨都有提供一些作法。
49 張廖次長萬堅:好。
50 劉委員書彬:包括學校在500人規模的時候都要有一個營養師;包括在執行秘書當中都有,因為可以跟營養師一樣;第三個部分在廚工,我們希望以日本的,但是我們在調高,因為先求有再求好,希望學校裡面大概就是1:100的比例去進行,您對這個看法是怎麼樣?
51 張廖次長萬堅:我想委員的建議因為很多版本,那民眾黨團的版本建議,我們一定會納入一起來參酌、一起來參考、一起來討論,好不好?
52 劉委員書彬:好,謝謝。希望在這個情況下,我們看到關於營養午餐的部分,它實際上是整個完備營養三法的一部分,如果把這部分加下去的話,大概所有政府、民眾跟學生都是三贏的,請教育部跟兩院一起來合作,謝謝。
53 張廖次長萬堅:委員的關心,我們很感謝,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
54 劉委員書彬:謝謝次長跟署長。
55 主席:謝謝劉書彬委員的質詢。
56 待會在陳秀寳委員質詢後,我們休息5分鐘。
57 接著繼續請郭昱晴委員進行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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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2-3
speakers ["葛如鈞","洪孟楷","王育敏","徐巧芯","楊瓊瓔","王鴻薇","羅廷瑋","許宇甄","鍾佳濱","陳秀寳","葉元之","柯志恩","萬美玲","林沛祥","林宜瑾","劉書彬","郭昱晴","范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雅琳","吳沛憶","林倩綺","鄭天財Sra Kacaw","李彥秀","吳思瑤","李坤城","陳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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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20"]
gazette_id 1142901
agenda_lcidc_ids ["11429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學校供餐法草案」:(一) 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二) 審 查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三) 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學校供餐 法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五) 審查委員洪孟楷等 20 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 六 ) 審查委員黃健豪等 20 人擬具「學校供餐法草案」案、 ( 七) 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1 人擬具「學校供餐條例草案」案、 ( 八) 審查委員林倩綺等 21 人擬具 「學校午餐及營養促進條例草案」案、 ( 九 ) 審查委員鍾佳濱等 17 人擬具「學校午餐法草案」 案、(十) 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十一) 審查委員張雅 琳等17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法草案」案、(十二) 審查委員柯志恩等21人擬具「學校午 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案、(十三) 審查委員陳培瑜等26人擬具「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 案」案、(十四) 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午餐供餐法草案」案、 (十五) 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案、(十六) 審查委員葉元之等 20人擬具「學校飲食健康促進法草案」案、(十七) 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 案」案、(十八) 審查委員林宜瑾等33人擬具「學校飲食法草案」案、(十九) 審查委員劉建國等 17人擬具「學校飲食教育法草案」案、(二十) 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飲食供餐 法草案」案、(二十一) 審查委員邱鎮軍等25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供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 案」案、(二十二) 審查委員羅廷瑋等20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 案、(二十三) 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僅進行詢答);二、審 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一) 審查委員柯志恩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 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審查委員張智倫等 18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 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王鴻薇等 19 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 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 審查委員林倩綺等22人擬具「運動產業 發展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 審查委員沈發惠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 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審查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二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九)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 四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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