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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10時22分)我請內政部長跟勞動部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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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劉部長、李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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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召委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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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部長,關於這個放假,其實每一屆、每個會期幾乎都有討論過,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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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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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為什麼沒有辦法做成決定?因為牽扯的部分太多了,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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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因為加入太多不同的因素,不是只有純粹訂定節日跟紀念日而已,如果是純粹訂定節日跟紀念日,站在內政部的權責方向,我覺得會比較單純,但是因為又牽涉到哪一個部門,或是哪一個企業,或是哪一個職業,或是哪一種身分要放假的問題,大家有不同的爭點,需要凝聚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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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嘛!剛剛有委員在問放假日要不要增加一事,其實我覺得整個內政部目前應該也是持開放的態度,但是大家要討論,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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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的,沒錯,是開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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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大家來討論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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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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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因為這牽扯到其他部會,對不對?剛剛也有委員在問,要有所謂家庭日等等什麼的,我想請問一下,春節連假是不是都放很多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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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今年剛過去的春節連假是滿多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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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每年都有好幾天,對不對?請問交通運輸業的勞工要不要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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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他們當然都要上班,而且要上非常長時的班,不管交通運輸業或者是其他的服務業,或者是警察,或者是消防等等,這些都是24小時待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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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先不用管到警消,我們先講一般的,簡單來說,出國搭飛機要不要有空服人員?要不要有人服務,飛機才能飛?返家時需要的公車或是高鐵,要不要有人開?這些勞工是不是有上班?請勞動部次長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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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健鴻:委員好。先前我報告的時候已經提到,很多行業是一般民眾在放假休息的時候,反而是他工作的高峰期,他必須輪班來提供服務,以符合大眾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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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這個是大型的部分,如果是兩、三個人的小型企業,我必須要講,他們有辦法每逢放假日就放假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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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健鴻:就像剛剛我講的,如果是觀光業、旅宿業,甚至是運輸業、航空業,一般民眾在休息的時候,就是他們服務的高峰,可能就沒有辦法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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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們先不管啦!像一個小館子,可能請的服務人員只有兩、三個,那放假日他要不要上班?有可能老闆請他要來上班,如果他來上班,當然就要發加倍的薪資,不然老闆娘可能就把店關掉了,因為沒有人來上班,對不對?再來,我們舉台積電或什麼大型企業為例,是不是都三班輪流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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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健鴻:是,基本上都是日夜輪班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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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就是日夜輪班,而他們受的衝擊可能就比較小一點,對不對?還是一樣衝擊很大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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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健鴻:衝擊還是滿大的,這種日夜輪班制,如果剛好碰到要放假、放國定假日,因為他排班了就要出勤,所以你還是要給他工資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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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必須說,工資加倍,像大型企業還可以承擔,還不至於逼它出走,但我剛舉的那種小型企業,老闆、老闆娘可能就覺得乾脆不要做了,你有沒有看到很多小館子或是什麼的,因為請不到人,所以就歇業了,次長在報紙上有沒有常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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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健鴻:有,去年開始就陸續有這種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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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有嘛!所以要不要放假,這是可以討論,而我現在看到這二十幾個版本,裡面又要有紀念日、又要放假,這樣子若沒有好好地討論,我真的覺得不行,這會造成混亂。劉部長,我個人覺得,現在有很多種紀念日,其實是有紀念、沒放假,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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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的,有相當多是屬於有紀念、沒放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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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所以我們在討論這個要不要修法的問題上,應該要先確定一個部分,紀念日有兩種,一種是全國或是因為風俗民情的那種紀念日,那種是全國、全臺灣一致的;一種可能是對特定人士的,可能是軍人節、警察節什麼的,所以是不是應該要先把它分成這兩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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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在我們的實施辦法、實施法則裡面,是有提到這一方面,沒有錯,像您所提到的警察節、消防節,甚至兵役節等等,其實就是有紀念但是沒有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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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嘛!我們要先分成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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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以現行法律條文的制度來看,有沒有需要修法?沒有修法,要不要去增加放假或什麼的,其實,你們本來就有紀念日的放假辦法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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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本來就有,但是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委員非常清楚,其實我們在處理有關於放假與否,都是以行政院人事總處在前一年度年底的時候對外公布,讓很多公部門或是很多其他的大型企業部門可以跟著這樣放假的腳步,所以我們認為這樣比較有彈性,包括補班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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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不!不!部長,你說的那個是施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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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現行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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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現行只是規定放假幾天什麼的,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以我剛剛講的紀念日分兩種,那在內政部的辦法裡面就可以處理這個問題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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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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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不用修法你們就可以處理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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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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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所以我們應該要聚焦的是你的辦法目前就可以處理這一個問題,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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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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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所以才會衍生第二個要不要放假或是要怎麼樣的問題,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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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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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所以我們今天在討論這個法律,我必須要說,大家要集思廣益,不是不能討論,但急不得,因為它牽扯得太廣了,我們應該把它分成幾個區塊來討論;而且也牽扯那麼多部會,應一個一個來處理,我覺得這樣子才是一個負責任的作法,部長跟次長你們的看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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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部長世芳:我先來回答,剛剛召委所提到的部分,在我們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五條之二就有特別提到,紀念日跟節日以外具特殊意義,有慶祝或舉辦活動必要之日,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訂定實施之。也就是說,現行的實施辦法,其實已經可以解決現在大家所關心的不同議題,如果把它變成是一個法律案的話,有可能每一年不同的放假,變成每一年都要回到立法院再修一次法律,這會增加法律適用的彈性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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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請次長簡單說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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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次長健鴻:勞動部主張,必須要通盤檢討各行各業的營運模式還有工作狀況,還有,我們特別關心勞工的期待跟需求,讓勞工能夠有更好的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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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所以其實現有的辦法也可以解決,然後各部會也都持開放的態度要來解決這個問題,只是我們應該要多討論。其實有一個重點,今年的放假,人事行政總處都已經公布了,即使你要改也很難去修改、去增加,所以我們還有半年的時間可以好好來討論這個問題,明年把它解決啦!我覺得這才是我們應該要採取的解決方案,那我們也不一定說要拖到半年,但是既然時間充裕,我認為應該要多多地討論,因為畢竟影響各行各業太多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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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張宏陸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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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3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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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時3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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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開會(10時3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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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報告各位同仁,我們繼續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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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我們請高金素梅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