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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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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李委員坤城:(12時21分)謝謝主席。請董次長。
1 主席:董次長有請。
2 董次長建宏:委員好。
3 李委員坤城:次長好。這個議題大家都很關心,這可能跟目前社區有越來越多這種趨勢。我想先請問一下,你們有沒有統計過,現在全國有裝設充電樁的社區比例大概是多高?
4 董次長建宏:跟委員報告,因為目前全臺灣大概有四萬多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即使我們有跟這些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確認,也還是沒有一個很清楚的答案,所以目前我們會詳細調查。
5 李委員坤城:所以現在也不知道有多少個社區有裝設這個充電樁,完全不知道?目前裝設充電樁的法源在哪裡?
6 董次長建宏:裝設充電樁的法源當然就是依據電業法相關的規範去設置,還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一些規章,我們在108年的時候有規範。
7 李委員坤城:我看各縣市政府都只有一個指引嘛!對不對?
8 董次長建宏:對。
9 李委員坤城:那個指引應該是內政部給的指引嘛!對不對?所以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其實都還沒有嘛!對不對?
10 董次長建宏:對。
11 李委員坤城:所以我們現在就是要把它法制化,因為指引不夠,這個涉及到很多的問題,剛才不管是講到的保險問題、生命財產安全的問題,這些都必須要法制化,這不是一個指引能夠做的嘛!對不對?
12 董次長建宏:是。
13 李委員坤城:請問一下,現在問題在哪裡?這個指引到現在已經多久的時間了?
14 吳署長欣修:報告,其實關鍵點就在於放在公寓大廈裡面,它到底會有什麼樣的消防顧慮?在建築的防火區劃裡面,這個到底要怎麼定義清楚?因為這個定義清楚以後,它就會涉及到後續要更改的相關設備所必須要付出的成本。這些成本計算出來也要讓管委會瞭解,也就是當我的車子下去,我要確保這整棟大樓的消防安全時,大樓本身應該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這些責任會換算成成本,也會換算成相關部會大家必須要共同來探討,就像會有保險的部分、消防設備的部分,哪一些是管委會要負擔?哪一些是車主要負擔?甚至是追溯到有沒有可能是原來進口的車商也要協助做一些負擔?這樣子的話,才有辦法把這一部分落實到各個相關的法規裡,是這個意思。
15 李委員坤城:好,這樣聽起來,你說要經過管委會的同意才能夠設置這個充電樁,其實這個困難度還滿高,會不會?
16 吳署長欣修:如果要達到一定的消防安全標準,所以為什麼之前我們會做一些指引,鼓勵它可以優先的先在戶外的開放空間裝設,讓大樓的住戶可以習慣那樣子的操作,或許當他們要下去的時候,心中的疑慮就會輕一點。
17 李委員坤城:你們現在有沒有區分?比如現在舊有的社區,如果它要整個修改電線,那一定是困難重重嘛!但如果是新的社區呢?新的社區你們有沒有一些指引或是規章之類的?就是新的社區在建造的時候,其實就可以符合你剛才所講的那些規範。
18 吳署長欣修:對,報告,其實108年我們修法的時候就已經有通過,就是108年之後申請建照的,其實它就會有相關的管路設備,就是它要預留管線空間,也就是說,它要……
19 李委員坤城:可是那是108年,現在已經114年,五、六的時間,科技也一直在發展,所以以前108年的規範到現在都還是適用嗎?沒有要調整嗎?
20 吳署長欣修:那個部分沒有問題,那是預留管線空間,避免它要裝設的時候,可能還要再變更使照這樣的困擾。至於單獨預留充電設備及變壓系統,如果不要影響原有的電力設備,其實台電那邊已經預先做好一些相關的規範。
21 李委員坤城:請問一下,現在新的社區有按照你們這個規範進行嗎?
22 吳署長欣修:這個我們還沒有調查,不過應該是說法規上已經幫他們把路都開好了。
23 李委員坤城:所以你們也不知道實際的狀況,雖然已經有了這個規章,到底有多少社區在興建時是符合這個規定,你們也……
24 吳署長欣修:現在是一定要做,因為建築技術規則已經講清楚,這是一定要做的。
25 李委員坤城:所以現在新的社區一定會預留充電樁嗎?
26 吳署長欣修:對,預留這個空間,而不是預留……
27 李委員坤城:但是要不要做,還是要管委會同意?
28 吳署長欣修:對。
29 李委員坤城:我覺得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管委會,畢竟有電動車的人不多,想要讓這麼多的住戶同意,基本上在第一關就會卡住了,第一關是要經過管委會同意嗎?
30 董次長建宏:報告委員,最主要的重點,剛剛署長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在安全的規範上,我們的SOP及相關指引都做清楚之後,並且將資訊明確化、公開化,召開管委會、區權會的時候,他們就會覺得比較安全、有保障,這是所有問題的關鍵。
31 李委員坤城:我問一下,現在管委會同意的比例是多少?
32 吳署長欣修:三分之二。
33 李委員坤城:三分之二?哇!這個很難!
34 吳署長欣修:對。
35 李委員坤城:你們有新的規定,如果要修法會把它降低嗎?
36 吳署長欣修:對,會把它降低。
37 李委員坤城:現在大概是降低到多少?
38 吳署長欣修:目前我們的提案是要將它降低,因為送院以後,院審查完也沒有說要推動,所以我們的確是會降低。
39 李委員坤城:會降低,只是比例的部分還要再討論?
40 吳署長欣修:對。
41 李委員坤城:今天討論的這個議題很好,但是內政部的條文也還沒有出來,變成比較難以聚焦,因為涉及到的範圍相當多,而且今天來的單位也很多,我希望大家能就這個議題再討論一下,否則現在要舊社區的現有管委會同意,基本上是難如登天。再問一下,現在社區與戶外的,譬如許多的公有停車場也都設有充電樁,規範不一樣嗎?
42 吳署長欣修:公共的會在各個停車場……
43 李委員坤城:也是交通部嗎?
44 吳署長欣修:交通部這邊有訂定。
45 李委員坤城:交通部已經有訂定了?主席,不好意思!我簡短問一下,譬如公有停車場的部分呢?
46 黃司長運貴: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公有停車場的相關設置標準都是要符合電業法或相關設施的標準來訂定。
47 李委員坤城:對啊!我當然知道。現在新的規範,譬如電動車起火時,要使用的滅火器具可能與一般的不太一樣,這些都有規範在內嗎?
48 董次長建宏:報告委員,內政部會根據目前發生的狀況,透過防火係數等等相關的參考,我們會制定新的SOP,也會再與交通部一起討論,包括在大廈、在法空及公共空間,我們都會有各自不同的規範。
49 李委員坤城:好,這個有得討論了!謝謝主席。
50 主席:好,謝謝李坤城委員。
51 下一位請王鴻薇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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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
speakers ["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王美惠","黃捷","麥玉珍","許宇甄","李柏毅","徐欣瑩","郭昱晴","吳琪銘","洪孟楷","林楚茵","黃建賓","鍾佳濱","楊瓊瓔","黃健豪","李坤城","王鴻薇","邱志偉","張啓楷","蔡易餘","葉元之","高金素梅","丁學忠","翁曉玲","王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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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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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劉世芳、經濟部、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公 寓大廈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裝置之相關法令、國家標準、建築設計、管理維護、火災預防措施及相 關保險類別與要保人之認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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