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9129

羅廷瑋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羅委員廷瑋:(11時42分)謝謝召委,有請次長。
1 主席:有請葉次長。
2 羅委員廷瑋:次長,首先在討論到青年基本法的時候,我想先討論剛剛的代理教師的職前敘薪,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因為剛剛我有聽到其他的委員在關心。我們都知道剛剛有提到8月1號開始要修辦法,對吧?
3 葉次長丙成:是,我想這個不是我主管的,我請國教署說明。
4 羅委員廷瑋:這個部分剛剛有清楚的說明8月1號要開始修辦法,到時候修訂以後各縣市就會依辦法去執行,對吧?
5 許副署長麗娟:跟委員報告,我們辦法目前正在簽,應該是要預告,那預告過後,發布之後,當然就是會來執行。
6 羅委員廷瑋:好,那基本上是勢在必行,對不對?這件事情要做是勢在必行吧?
7 許副署長麗娟:要依照憲法法庭的決定。
8 羅委員廷瑋:所以現在基本上只是還沒修辦法,依各縣市開始的進度,有的先發了,有的沒發嘛!比如說像桃園已經有執行了,那臺中,我自己的臺中沒有執行。這個部分我是希望國教署是不是有一個態度,先幫我們發個公文,然後告訴各縣市是不是可以有這個機會先幫忙加速一下?當然辦法後面要修,但是鼓勵他們能夠先行去處理,您覺得呢?
9 許副署長麗娟:我們之前人事單位是不是有發過這個部分,我不敢確定,但是為了要修辦法,署裡面其實有召開各縣市的共識會議,才會進到辦法去做調整。剛剛有提及辦法沒修之前,其實各縣市如果要處理,本來就是沒有問題的。
10 羅委員廷瑋:當然。
11 許副署長麗娟:現在是依照憲法法庭那邊的決議,所以我們就是follow……
12 羅委員廷瑋:至少您先發個公文告訴他們,如果還沒修之前,你們要自己處理也是可以的,就當作是一個善意的提醒,我們後續再去追,督促臺中市政府,這個部分您可以幫忙嗎?
13 許副署長麗娟:好,我來了解一下我們人事單位的處理機制。
14 羅委員廷瑋:好,這個部分拜託,我們大家都非常關心。
15 次長,我想樂見青年基本法的加速完成,也希望逐條討論的時候,能夠確保青年基本法能回應真正青年的需求。但是依你所見,你覺得臺灣青年政策現在遇到什麼樣的問題,您覺得呢?
16 葉次長丙成:我想就是說,怎麼樣把事責可以更釐清楚,哪些業務由哪些單位來負責,而且每個單位有什麼義務、要做到什麼事情,要怎麼樣把它釐得更清楚,我想這就是讓大家有所依循,這也是我們為什麼要推行青年基本法。
17 羅委員廷瑋:您個人有借鏡其他國家的青年基本法嗎?
18 葉次長丙成:我們在擬草案的時候,蒐集了國外不同國家的很多法案來做參考。
19 羅委員廷瑋:現在權益的制度化,最重要目的是讓政策在制訂的過程,不要有一個高牆持續的存在。我想青年基本法的立法,應該是朝野都有共識,而且鄰近的國家,包括南韓在2020年都有完成立法。現在院版卡住,送不出來的原因是什麼?
20 葉次長丙成:沒有卡住送不出來的原因,跟委員報告,現在教育部部版的草案已經擬定完成了,因為裡面牽涉到很多不同的部會還有地方政府,所以我們現在正在跟各個部會在談、在協調……
21 羅委員廷瑋:請問青年署,如果教育部去……
22 葉次長丙成:這個在一個月內會完成協調,之後報行政院預告。
23 羅委員廷瑋:一個月內會完成協調,好。教育部青年署是三級機關,預算有限,有沒有考慮將青年署升格為青年部?
24 葉次長丙成:目前這個整個專責單位的規劃,是由教育部來擔任專責單位。
25 羅委員廷瑋:你覺得對於青年世代,現在對經濟、就業、居住等相關議題的困境上,教育部的態度跟具體的做法,有沒有什麼可以幫忙協助?
26 葉次長丙成:目前因為就像剛才委員提到,包括就業、創業、居住,這些很多的議題是跨部會的,所以會由教育部來做主責單位。然後我們現在在草案裡面,也因為很多委員都有提到,應該有跨部會的行政院層級來召開青年事務協調會報,我們大概是每三個月會開一次跨部會的青年協調會報,由院長擔任召集人,所以很多其他跨部會需要合作的這些事情,就會在會報這個地方來協調。
27 羅委員廷瑋:我們現在看到青年政策──青年教育這個部分,有關於非正規教育跟職訓,有沒有規劃?
28 葉次長丙成:這個是本來就在我們的……
29 羅委員廷瑋:我說未來如果在你們的院版,有沒有再更具體的把它法制化的時候,去規劃這個部分的制定?會不會有不一、各縣市執行不一啊!
30 葉次長丙成:委員是指實驗教育這一塊和典型教育嗎?
31 羅委員廷瑋:非正規的教育跟職訓的部分,把它納入到院版裡面,可能會討論到制度化,然後讓各縣市有辦法依循。.
32 葉次長丙成:好,委員,我再蒐集這個……
33 羅委員廷瑋:非正規的教育跟職訓,好不好?
34 葉次長丙成:是。
35 羅委員廷瑋:我想青年這個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那我想……
36 葉次長丙成:我們有關於青年的培力,我想這個部分可以涵蓋剛才委員提的……
37 羅委員廷瑋:當然青年培力很廣,但是職訓跟非正規的教育,我想這個部分也要納入。我想在這個部分,還有青年公共事務的參與,各縣市之前有人是青年議會,有人是青年事務委員會,這部分是不是也可以納入青年基本法裡面去制定,我覺得這些都可以探討,這個部分也麻煩你。
38 另外有一些時事的題目我想跟你請教一下,關於校園最近有一個比較轟轟烈烈的討論,所謂的去蔣化。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教育部部屬的機構,高中以上的學校有81校、105項威權的象徵。什麼是威權的象徵,你可不可以舉例一下?
39 葉次長丙成:可能是一些銅像或是一些類似這樣的東西。
40 羅委員廷瑋:沒關係,我們都是可以探討討論的,都沒關係。次長,中原大學說這個是奉貴單位的指示,校園內的「中正樓」改名「智信樓」,目前他們是說有校友在反對。次長,中原大學有權利說不改嗎?
41 葉次長丙成:跟委員報告,第一個,不是教育部要求它改名字的,因為這是轉型正義條例裡面是法規的要求。
42 羅委員廷瑋:是。
43 葉次長丙成:這個法規的主管單位是內政部,因為目前臺灣的公私立學校大概有81所被列管,所以今年1月的時候,教育部有開一個座談會,邀請這些學校,了解他們現在被列管的現況是怎麼樣,他們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還有一些學校之間,有些學校有處理過,那它的經驗怎麼分享給大家,因為我們非常要求一件事情,不管你要改名或要做什麼事情,這是要通過民主的程序,校內要有共識。
44 羅委員廷瑋:校內要有共識,OK。
45 葉次長丙成:所以,第一個不是教育部要求它改名字,這是法規要求。第二個,教育部……
46 羅委員廷瑋:我這邊基本的立場,您聽聽看,就是充分的溝通,能夠讓這個部分的政策在落實的過程中,不要有太多的紛爭,這可以接受吧?
47 葉次長丙成:是,我們也是希望這個樣子。
48 羅委員廷瑋:我想轉型正義固然重要,也有相關的法令依據,但是也不要太違背大學自治的原則。我想這個部分拿捏得宜啦!我還是要求得很簡單:充分的溝通,不要在這個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有過度的撕裂傷害。
49 葉次長丙成:報告委員,我們沒有施壓學校,我們也是希望學校通過民主的程序,不管要改名字或要怎麼做……
50 羅委員廷瑋:沒關係,今天能夠了解到你的態度,我覺得我們都是很正向的,好不好?不要有特別的去做一個……讓大學連自治的一個機會都沒有,充分的溝通我覺得是很重要的。
51 再來,臺灣網站平台「制服地圖」被發現存有大量被盜取的學生制服的照片,盜用未成年的照片上傳,還標示被害者可能出沒的地區性。這個平台的作者還拿這些來發表學術論文,請問這有沒有學術倫理的問題?
52 葉次長丙成:我們要去了解他當初做這些研究的時候,因為通常這些研究需要符合研究倫理跟學術倫理。我們會發函,請他的學校來說明,當初這個個案的研究到底有沒有通過研究倫理的一些相關的規範。
53 羅委員廷瑋:我想這個議題幫我們關心一下,我們都希望學術倫理這個部分能夠顧及,而且又還有隱私權的問題也要幫忙去協助處理。我想教育部責無旁貸,既然這件事情有被關注到,我希望能夠大家一起來加油。
54 葉次長丙成:是,沒問題。
55 羅委員廷瑋:最後再跟次長討論一下青年自殺的問題,我想15歲到24歲年輕族群的自殺率,從2014年逐年的提升,這個也是有趨勢的,這個部分到2021年是到歷史新高,每10萬人口有9.6人自殺,相較10年前5.4人,相當於1.8倍。在該年齡的區段中,十大死因自殺死亡就占了21.7,僅次於意外死亡的42.1。再以年齡細分來看,18到24歲自殺比率是最高,從2014年149人,到2019年已經到了200人,2021年來到224人。學校端怎麼去協助,社政端要怎麼去連結,你有沒有什麼想法?
56 葉次長丙成:剛剛委員提到那個年段,比較多剛好是在大學。
57 羅委員廷瑋:對,18到24歲。
58 葉次長丙成:其實我們自己在看,包括我自己,我們之前就有在了解這個問題,其中一個面向是很多的學生進了大學之後,他因為還是用18歲以前的價值觀在念大學,有很多適應上的問題,還有找不到接下來人生努力的目標,很多這些問題。所以在教育部,我們現在做的事情就是,我們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這個計畫裡面多了一個領域談well-being,就是我們怎麼樣設計課程,讓學生在大一、大二可以找到自己人生的方向、人生的動力。
59 羅委員廷瑋:對。
60 葉次長丙成:這個變成是我們現在投入相當多的資源,讓全臺灣在這個方向有想要貢獻心力的大學的老師,大家來設計這樣的課程。
61 羅委員廷瑋:我想衛福部有他們的一些資源來相應,社政端也有。關於這個部分,也希望教育部在直接面對第一線孩子的時候,能夠接住他們,能夠幫他們找到未來的一些相關的志向,然後解除心裡的迷茫。這部分18到24歲,真的很值得我們去關注他們的自殺率,我們一起加油好嗎?謝謝。
62 葉次長丙成:我們會持續努力,謝謝。
63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次長請回,我們接下來請林德福委員,時間4分鐘。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10
meet_id 委員會-11-3-22-2
speakers ["林宜瑾","黃捷","林楚茵","陳秀寳","吳沛憶","葛如鈞","羅廷瑋","林德福","柯志恩","萬美玲","林沛祥","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郭昱晴","葉元之","范雲","吳思瑤","邱志偉","陳培瑜","李坤城"]
page_start 253
meetingDate ["2025-03-13"]
gazette_id 1142601
agenda_lcidc_ids ["11426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林楚茵等21人擬具「青年基 本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 4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六、 審查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1人擬具「青年基本法 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 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8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一、審 查委員林月琴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葛如鈞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 法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李坤城等19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魯明哲 等17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葉元之等 20 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德福等 20 人擬具 「青年發展基本法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青年基本法草案」案 (僅進行 詢答)
agenda_id 1142601_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