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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11時35分)謝謝主席。有請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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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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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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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次長好。次長,創意私房事件和相關新聞,您應該有所追蹤,但是本席想提醒次長,我們發現在實務上有一些問題,可能是接下來我們要共同面對、溝通和解決的。在相關的報導當中,陳祥薇檢察官在接受訪問的時候說到,現行法院對於刑事訴訟法當中規定的管轄權,通常是以犯罪地點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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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實務上的困境是,雖然檢察官知道被害人位於臺中,可是當陳祥薇檢察官向臺中地院申請羈押的時候,臺中地方法院認為行為人持有影片的時候是在新北,臺中沒有管轄權,所以必須移請新北檢察官申請羈押,實務上有這個困境,本席相信不是只有這個案例。次長,你覺得這類案件是否有機會放寬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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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我們現在管轄的規定是按照被告的犯罪地、住所地和居所地,住所及居所地相對明確,至於犯罪地,事實上包括行為地和結果地,不是單純的只有一個行為地。而且行為地的概念,因為行為不是單一的概念,行為也許是延續性的,在一些延續性的犯罪,它的行為地也許有數個,更何況刑法所謂的犯罪地還包括結果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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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是,沒錯。也就是說有這麼多複雜的狀況,在實務上,我們怎麼讓相關基層人員在調查過程或是工作過程當中更有效率?因為他們在調查這次的案件時,就提出這個實務上的困境,本席相信這位檢察官絕對知道您剛才說的那些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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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這涉及到另外的實務上見解,就是在各地上網瀏覽相關性影音的行為,他的所在地就是上網這個地方,是不是所謂的犯罪地?這在實務上有正反兩個見解。有些人認為是,在哪裡上網,它就是行為地,但是有些法院認為就管轄權來說,這部分並沒有規範,因為到處上網,到處都有管轄,全世界都可以管轄,所以有些法律見解是認為結果地會比較限縮,就是上網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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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沒關係,次長,因為時間有限。本席可以明白您的見解,可是本席相信在實務上,檢察官在第一線辦案的辛苦,您一定也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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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完全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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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本席認為後續一定得開啟更多討論,因此本席今天在這裡先提出問題,後續我們再想辦法關心,傾聽第一線的聲音,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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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好,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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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本席是先提出這個建議。在相關報導當中,這個檢察官也再次提醒,本席覺得這件事情比較容易解決,就是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如果懷疑被告有反覆實行犯行之虞而得羈押的要件,在相關法條當中,目前並沒有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犯罪納入範圍。但是本席個人認為,和兒少性影片相關的這些人,不管是製造者、散播者,或者是在民間、在網路上拐騙兒少的人,這些人絕對有高度反覆犯案的疑慮,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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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當然知道,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沒有寫到這個部分,但是本席認為網路犯罪形態和過往的犯罪形態已經很不一樣,這個時候我們是不是應該啟動相關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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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的確,羈押有兩種可能性,如果是委員剛剛提的預防性羈押,的確必須要有法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所列舉的犯罪條件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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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是,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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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但是因為這個法條已經實施很久,也沒有修正,現在很多新興犯罪產生,這一條的確可以檢討,有些犯罪的確有反覆實施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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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本席知道你們也很忙,我們可不可以設定一個時間,共同促進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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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我補充一下,我們的羈押除了預防性羈押,還有第一百條的普通羈押,就是他有串供或逃亡的事實,也有可能符合羈押要件,並不是一定要符合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才能做預防性羈押,其實有不同的羈押啦!當然,委員提的沒有錯,預防性羈押這個犯罪罪名的確需要檢討,要不然它跟不上現在立法院訂定的很多新興法律嘛!因為它採用列舉式的立法,所以會有這個缺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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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沒問題。本席有聽到次長剛剛非常正向的回應,就是你也認為確實是這樣,第一,它很久沒有討論、修正,法律應該要與時俱進,在國家宣誓要積極保護兒少的情況下,我們共同面對這個難題,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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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這部分的法律是司法院主管的法規,我們也會向司法院反映委員剛剛所提的實務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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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沒有問題,我們可以積極的做更多事情。我們直接來看矯正學校的業務,相關的性影像犯罪部分,我們之後再積極討論。矯正學校其實也是歸法務部的矯正署主管,4年前監察院有提出相關報告,甚至在今年的1月份,監察院又提出相關糾正案。本席想要向次長說明,為什麼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一次開會,本席就要關心少年矯正學校的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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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之前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時候,因為修特教法,我們發現有大量適應體育需求的學生,或者有許多特教特質的孩子,或者是我們在修學輔法的過程當中,發現兒少身心健康的需求不會只落在一般的國民中小學或高中,其實少矯學校也有大量的需求。而且這幾年孩子們原生家庭的狀態、社區環境的狀態、網路生活的狀態越趨複雜,導致孩子們最後進入矯校的時候,其實身上千瘡百孔,帶著非常多身心健康的議題,甚至是他的特教特質沒有被發現,所以他進入少矯學校之後,校長很頭痛,行政人員很頭痛,特教老師很頭痛,輔導老師很頭痛,行政人員很頭痛。也就是說,當這些孩子帶著複雜的樣態進到矯正署,大家看見、也有意識想要共同解決的時候,矯正署的相關資源和國教署的對接有沒有服務到位?有沒有讓這些幫助孩子的大人們感受到行政系統的支持?讓他們有能量、有意願、有能力去服務現場的孩子,本席認為這個部分的議題很大,今天先簡單點出一個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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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莊瑞雄委員有提醒過這件事情,本席先向次長說明一下,目前4所矯正學校人員的流動率如何?其實我們並不清楚,可是流動率的穩定,其實取決於現場的行政資源系統是否健全?老師們、行政人員是否有能量繼續服務孩子?還有,新進人員其實也需要相關增能的訓練和後續的行政支持。另外,一旦到職之後,他們開始服務孩子後所遇到的困難,向上呈報的時候有沒有被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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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本席會花這麼多時間說的這麼仔細?事實上去年一整年,本席花了很多力氣去參加相關的民間研討會,因為本席就是學員,也身在其中,所以聽到很多少矯校的心理師、老師、行政人員訴說他們的困境,甚至包括校長。今天的質詢本席想要告訴次長,後續本席會就這個議題多所關注,因為本席真的很希望我們能夠一起努力,推進、改革現場的很多狀態。老師、心理師、社工師、學校行政人員,他們能夠穩定的被支持,才能夠服務我們的孩子。這個部分可不可以請次長簡單回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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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這絕對是法務部矯正追求的目標。事實上矯正署的4所矯正學校都有編專任的特教人員、輔導人員、心社人力,而且是專屬的人力,這部分也是我們一直在意的,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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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本席知道這些都有,但本席相信現場還有很多困境需要共同面對,好不好?當然還要協同國教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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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說的是關於少矯校和觀護所處遇實施條例,你們今天的業務報告有提出相關修法的可能,也研擬出處遇實施條例,本席想要問一下目前的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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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目前這兩個條例都送到行政院審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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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都已經送到行政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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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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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可不可以先提供給我們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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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條例的草案要經過行政院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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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沒關係,我們就先等待你們的進度。本席談了這麼多少矯校的議題,或者是剛剛關於兒少性剝削影像的問題,其實都有跨部會的難題,需要跨部會討論,而且橫跨相關法規,所以本席相信在盤點時會花很大的力氣和時間。本席想要聽一下次長的意見,不管是本席剛才說的影像部分,或者是後續的討論,還有少矯校的部分,到底有哪些可以切入的重點,你可以在這邊宣示、討論?這樣才能讓我們更加放心,知道這個議題往下走的時候,我們的方向是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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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少矯校的學員有雙重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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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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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他當然是犯錯的人,但他還是個學生,是學齡的學生,所以基本上,我們對待他也是參照教育部所頒的相關通則,當作學生來處理,相關的課綱我們也比照教育部所定的課綱來處理。所以我們在整個修法過程當中,都希望參照教育部所規範的,跟一般學生做等同的處理。但是少矯校的學生畢竟還有另外的身分,他是一個經過感化教育的學生,所以怎麼樣在中間取得平衡,對我們來講,其實管教跟教育本身,我們要抓一個平衡,希望透過剛剛送到行政院的這兩個條例來平衡,在立法上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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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可不可以問一下,目前我們遇到一個困境,這個也是我們在實際現場上聽到的聲音,矯正學生留在矯校的時間或長或短,每一個人的狀態不一樣,來來去去,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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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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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他們離校之後,如果他們還是未成年,他們必須要回到社區的學校系統當中,目前這個部分的介接,跟社區的介接,跟國教署的介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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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我們在他離校前三個月,當然會進行相關的轉銜,轉銜完之後,我們也按照相關規定去追輔,而且要追輔到一年,所以我們是完全符合相關規定,就是他離校了之後,我們還繼續去追輔他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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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這個追蹤一年的很多成效,我覺得我們一定還有很多實質內容可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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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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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另外,我也想問我們如何確保矯正學校裡面所教的內容是符合孩子們的需求?因為我知道,這幾年大家在討論矯校的時候,除了有所謂我們對於原本教育的想像,我們更希望引進多元的資源給這些孩子,可是當我們引進這些資源跟原來的學校課程搭配,還要搭配他們原本很多行政的流程,會不會其實也間接造成現場人員的負擔?造成孩子的負擔?還有當孩子的犯罪型態這麼多元,孩子的原生家庭生命經驗如此複雜的時候,我們要怎麼能夠確保我們能夠提供給這些孩子,不管是您剛剛說的學術型的教育、一般型的教育,或者是感化型、管教型的教育,真的可以幫助到這個孩子?因為我們在想像的是,他走出少矯校之後,他回到學校,他有一天會成年,我們都希望他回到成人監獄的機會越來越低,而這個數字是往下降的,我覺得這才是最美好的願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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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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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甚至孩子們在離開矯校之後,他會相信這個世界、這個社會是願意接納他的。我也想要拜託次長,我們在後續的很多議題上,不管是學校的課程內容,或者是我剛剛說的,成人這個部分的工作、行政的支持、整個後援系統的支持,還有在學校裡面的課程這些事情,我認為我們都有很多還需要密切討論,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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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好,謝謝,完全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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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不好意思,剛剛這麼多同仁跑出來,你們需要補充回答嗎?還是我們其實今天就是做一個開始,然後後續我們會有非常多細節需要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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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次長謀信: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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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謝謝次長,謝謝各位,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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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署長輝煌: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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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下一位請林倩綺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