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賴委員瑞隆:(11時31分)謝謝主席,請陳代理主委。 |
| 1 |
主席:請陳代理主委。 |
| 2 |
賴委員瑞隆:主委辛苦了,我首先請教一下,公平會成立30年來有出現過主委懸缺的狀況嗎? |
| 3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過去曾經有過主委提前離職,所以曾經有副主委短暫代理過。 |
| 4 |
賴委員瑞隆:有提前離職短暫代理,但沒有像這樣子整個懸缺的,那是因為不同? |
| 5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不是,那個不是從一開始就懸缺,這是第一次。 |
| 6 |
賴委員瑞隆:這是第一次?當時沒有通過的原因其實看起來是包括幾位藍白的……批評的是因為原來主委被提名人李鎂沒有制止洪財隆的發言,沒有制止此事,所以導致他也被那個了,並不是他自己出問題,而是他當主席沒有制止。陳代主委你現在當主席了,這是合議制的,委員如果要發言,你要不要制止?未來類似像這樣的狀況,你要不要制止? |
| 7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想委員也知道在委員會議裡面每個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當然也包含主委、副主委,所以我們當然有自己的看法,假設我就如同之前這個案子,如果我覺得這個是不對的或是不妥當的,我會發言,但是最後的決議還是要委員多數決來決定,我也會尊重委員多數的意見。 |
| 8 |
賴委員瑞隆:所以你不會去制止其他委員的發言,他有發言的權利嘛! |
| 9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會提醒,就如同在這個案子裡面,我會提醒這個可能有一些跟法律有一點出入的地方,當然最後因為不同委員有不同的評估,也許他們不認為有,這個我都尊重。 |
| 10 |
賴委員瑞隆:對,就是每個委員一樣大啦! |
| 11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 12 |
賴委員瑞隆:當然主委、副主委也是,但委員會就是合議制,當然尊重委員發言的權利,會提醒他注意,但是主委沒有權利制止誰一定不能發言,對不對? |
| 13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嗯,不行。 |
| 14 |
賴委員瑞隆:對,因為這樣的理由就把一個主委給封殺掉,我認為這個太過分了,就是說主委沒有這樣的權利制止一個委員完全不能發言,如果不能發言的話還叫委員會制嗎?那就失去了委員會制。所以將來主委你也會遇到這樣問題,我認為其實用這樣的理由來封殺李鎂主委是不公平的,你認同這樣的看法嗎? |
| 15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因為這是立委的權限,所以我不太適合發表任何的看法,但我只是認為在委員會裡面每一個委員都獨立行使職權。 |
| 16 |
賴委員瑞隆:好,因為你現在代理主委,將來你也會主持會議,其他委員如果有意見表達的時候…… |
| 17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一定讓他們暢所欲言。 |
| 18 |
賴委員瑞隆:你會讓他們暢所欲言,每個委員的權利是一樣的,但是你會提醒他們,對不對? |
| 19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的。 |
| 20 |
賴委員瑞隆:最後的結果是合議制,是合議來作決定的,我覺得國家制度要這樣建立才會走得長久啦! |
| 21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對,這是我一直的看法。 |
| 22 |
賴委員瑞隆:我們也提醒所有的立委同事們在處理人事案不應該用這樣的方式來做否決,你可以用任何原因去否決他,但是用這樣的理由否決他是亂了國家的制度,也亂了公平委員會該有的制度,我認為這是不對的,任何人都可能遭遇這個狀況,都不應該用這樣的理由去否決他。這是我第一個要講的。 |
| 23 |
第二個我想要問一下,這一次公平會很多的業務費包括被刪了526萬、被凍結了30%計1,276萬,我問一下代理主委,這個凍結會不會影響到業務的進行? |
| 2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想應該就是已經影響了。 |
| 25 |
賴委員瑞隆:已經影響了嘛! |
| 2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就是在調查上譬如同仁出去,不管是交通費還是食宿,這些其實我們都必須要配合的。 |
| 27 |
賴委員瑞隆:因為你的預算被凍結,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解凍,對不對?你不知道這個會期能不能解凍,還是下個會期才解凍,如果等到了下個會期才解凍的話,那你這個會期的錢要很省著用了,所以你當然不敢超支的用,應該大家都一定做最壞的打算,可能這個凍結最後是不解凍的,一定是做最壞的打算思考,因為你沒有把握立法院一定聽你們的,立法院怎麼可能聽你們的一定解凍?你沒有把握嘛!所以你必然撙節使用。 |
| 2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 29 |
賴委員瑞隆:所以這必然會影響到,那就像前面大家所講到的,又要公平會全力來做事、又要把你的預算整個凍結成這樣子。我問一下,現在已經實質影響到了對不對? |
| 3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就是業務單位在派同仁出去調查案子的這個過程當中,我們就必須要重新再調整,因為不管是食宿、交通等等…… |
| 31 |
賴委員瑞隆:所以這就是影響了嘛,對不對? |
| 3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對,就是會產生影響。 |
| 33 |
賴委員瑞隆:如果這個會期沒辦法解凍,拖到下個會期9月之後才做解凍的話,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
| 3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當然就是在既有人力盡可能去調配,但是就是…… |
| 35 |
賴委員瑞隆:那會不會影響到你們相關業務的進行跟調查各方面? |
| 3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是比較擔心那個調查還有案件決策的品質,就是如果調查的人員少,然後沒有充分的時間…… |
| 37 |
賴委員瑞隆:就是一方面調查人員能夠派出去的少,二方面你邀請來的可能費用會受到影響。 |
| 3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辦理各種宣導。 |
| 39 |
賴委員瑞隆:那這樣你的品質就會受到影響,甚至很多案件你可能只能就你既有的人力去做一些調查,就是瑕疵會變多啦!有可能…… |
| 4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有這樣的可能。 |
| 41 |
賴委員瑞隆:所以我認為這個都是應該要儘速的,我覺得凍這麼多,30%其實坦白講我覺得凍得太多了,而且恐怕接下來能解套的方式就是一方面行政院有行政院處理方式,一方面我可能也要請立法院儘速來做討論,如果不解凍的話,形同會讓公平會失去一部分的功能運作。 |
| 4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謝謝委員。 |
| 43 |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再來我想請教一下,今天大家也都談到台積電跟Intel這樣的一個關係,我先問一下,台積電在怎麼樣的狀況下……因為它如果要併購Intel的晶圓代工部門的話,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會進到公平會來做審查? |
| 4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第一個就是我們要觀察它的合作模式,如果台積電跟這些美國企業合作模式屬於我們公平法的結合定義,以目前台積電的市占率、營業額都很高,所以它可能就必須要來跟公平會申請結合審查。 |
| 45 |
賴委員瑞隆:請再講得更清楚,結合是什麼樣的狀況? |
| 4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第十條總共列了五種情形,譬如收購股權當然是一個類型、合資在某一種情況下也算、收購主要的資產,這個都可能構成結合。 |
| 47 |
賴委員瑞隆:所以這個都算結合,如果進到結合的話就一定要進到公平會來做審查嘛! |
| 4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進到結合接下來看的是市占率跟營業額,那因為台積電的規模…… |
| 49 |
賴委員瑞隆:它的市占率跟營業額應該都超過吧? |
| 5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都超過了,所以它…… |
| 51 |
賴委員瑞隆:所以如果它有剛剛講到的併購或者是合資的話,就要進到公平會來做審查嘛。 |
| 5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 53 |
賴委員瑞隆:那公平會會怎麼來審查這件事情? |
| 5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一旦進到公平會審查,我們當然就會依照他們合作的類型是屬於水平競爭者的合作、還是有涉及到垂直、還是多角化,我們有不同的審查結構,會有一些不同的因素跟證據會去蒐集跟分析,那些架構都已經在了,所以我們有準備了。 |
| 55 |
賴委員瑞隆:好,所以公平會已經做了準備了? |
| 5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我們有在瞭解跟準備。 |
| 57 |
賴委員瑞隆:一旦如果有這樣的狀況發生,公平會要善盡你們的職責來做這樣的一個審查。 |
| 5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 59 |
賴委員瑞隆:好。因為時間有限,接下來我想請教,現在很多的傳銷是用虛擬貨幣來進行的,公平會對這個部分會去加重查嗎?很多甚至於涉及到詐騙、傳銷,這個部分公平會能夠加強來做審查嗎? |
| 6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委員投影片上所提的Pi,這個我們有去了解,這個是手機上的一個虛擬貨幣挖礦的一個軟體,因為虛擬貨幣本身現在不是法定的貨幣,所以他是違法,這個部分不會在我們的傳銷…… |
| 61 |
賴委員瑞隆:所以不會到你們的傳銷? |
| 6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不會。 |
| 63 |
賴委員瑞隆:直接就違法就對了? |
| 6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對,那就是刑法…… |
| 65 |
賴委員瑞隆:刑法直接就處理? |
| 6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對。 |
| 67 |
賴委員瑞隆:但如果你們有掌握到,直接就送去給法務部做刑法處理…… |
| 6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如果有這樣的情況我們可能會…… |
| 69 |
賴委員瑞隆:如果你們相關的查緝有查到,就直接該送就送好嗎? |
| 7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如果是屬於這種刑事違法,就是移送檢調刑事調查。 |
| 71 |
賴委員瑞隆:再來,剛剛大家提到一番賞的部分現在也很多,這種一番賞實體來抽的有很多店家詐騙甚至作弊頻傳的部分,這個部分公平會不會做處理嗎?他也涉及到廣告不實的問題。 |
| 7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對,事實上我們處理過之前唐吉訶德那個案子,雖然最後沒有罰鍰,但是基本上我們認定它是違法的,所以這種一番賞的行為如果它本身是用廣告的方式來呈現,誤導消費者,它是有可能在我們…… |
| 73 |
賴委員瑞隆:我還是希望公平會要持續去做查察,唯有你不斷的查察,他們才有壓力,能去防止這樣的行為發生,好不好?因為這個其實也涉及到廣告不實,你明明說裡面有,但是事實上最後是沒有,事實上就是廣告不實嘛! |
| 7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 |
| 75 |
賴委員瑞隆:所以我希望這塊公平會還是要查。 |
| 76 |
最後一個,現在很多的網紅業配、包括團購都是宣傳不實,這個部分我看到公平會已經有開罰1件,未來會不會持續的加強裁處跟開罰? |
| 77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當然既然已經有一個前例在那邊,我們會持續觀察這些類型的手段。 |
| 78 |
賴委員瑞隆:現在網路的時代越多,這種網紅業配、包括團購廣告不實會越來越多,唯有公平會善盡你們職責的時候才能夠減少受騙、減少消費者的受害,好不好?請主委要持續加強查察。 |
| 79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是,謝謝委員。 |
| 80 |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辛苦了! |
| 81 |
陳代理主任委員志民:謝謝委員。 |
| 82 |
主席:謝謝賴瑞隆委員。 |
| 83 |
下一位請蘇巧慧委員、蘇巧慧委員、蘇巧慧委員不在場。 |
| 84 |
麻煩張嘉郡委員代理主席。 |
| 85 |
主席(張委員嘉郡代):我們請蔡易餘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