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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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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國昌:(9時34分)謝謝主席。其實在開始質詢以前,我有個事情可能要跟主席說明一下,對主席會議程序的主持,我都是尊重,所以我剛剛靜靜的坐在下面,我什麼話也沒講,但是我要跟主席抗議,我為什麼要跟主席抗議?當我坐在下面靜靜什麼話都沒有講的時候,竟然可以有另外一個委員,民主進步黨黨團的總召柯建銘在那邊按麥克風對著我說:「黃國昌,你不要坐在那邊傻笑。」這是什麼會議秩序?這是什麼會議秩序啊?我想要請教,我先請教我們的主席啊!我做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委員,坐在我的位置上,我靜靜什麼話都沒有講,你怎麼可以放任另外一個坐在下面的立法委員,按著麥克風指著我的鼻子說我不要坐在下面傻笑,這符合會議規範嗎?這是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應該有的樣子嗎?來,請教主席,可以這樣做嗎?
1 主席:不行。黃國昌委員,我這邊跟黃國昌委員說聲抱歉,我剛剛沒有主持好,其實我剛剛已經盡力在主持會議秩序,但是有很多人每一次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都在那邊胡鬧、大鬧,剛剛我確實沒有主持好會議,這部分我自己會反省。那柯總召下次我跟他再溝通一次,因為我們上個會期已經溝通非常多次,可不可以別人在講話的時候,不要按麥克風插嘴,你在底下講一講喊一喊就算了,你不要按麥克風插嘴,也不要去攻擊其他沒有發言的委員。這部分,黃國昌委員,我這邊跟你說聲抱歉,不好意思。
2 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啦!謝謝主席,我知道你也辛苦啦!但是有一些事情,我覺得嚴正的立場必須要表達,所以剛剛在口氣上面,如果讓主席有覺得壓力比較大的部分,也請宗憲兄不要介意。來,有請部長。
3 主席:麻煩部長。
4 鄭部長銘謙:委員早。
5 黃委員國昌:部長早。其實每個會期法務部的業務報告跟立法計畫是我最重視的事情,所以我一定詳加拜讀,但我看你們今年的業務報告跟立法計畫,我看了簡直是瞠目結舌啊!部長,這份業務報告跟你上一次來報告的業務報告,裡面抄了幾個字,你知不知道?抄了幾個字?一模一樣喔!連標點符號都一樣,抄了幾個字,你知不知道?
6 鄭部長銘謙:因為我們政策是延續的。
7 黃委員國昌:是,政策是延續的,所以照抄嘛!好!沒有關係。我們來看看你所謂政策是延續的,是什麼意思,來!我請教一下,去年2024年第四季,從10月到12月,我們透過兩岸共打逮捕回臺的通緝犯有幾個人?政策是延續的嘛!所以過去這3個月、過去這半年你的成績單,才是這個會期我們要講的事情嘛!我簡單的問啦!過去6個月透過兩岸共打送回來的通緝犯有幾個人?有幾個人?
8 鄭部長銘謙:我們是用……
9 黃委員國昌:自己業務這麼不熟喔!
10 鄭部長銘謙:這個全部的累計是完成遣返的有512人。
11 黃委員國昌:對啊!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的?從盤古開天開始算啦!算到你現在的業務報告有512人啦!我關心的是過去6個月回來了幾個人,我直接告訴你答案啦……
12 鄭部長銘謙:抱歉,沒有。
13 黃委員國昌:zero啦!第二個,過去6個月,透過兩岸檢警機制情資交換所破獲的重大刑案有幾個案子?
14 鄭部長銘謙:情資交換有4件。
15 黃委員國昌:不對!不對!兩岸檢警情資交換共計破獲幾案?
16 鄭部長銘謙:我方是13,陸方是15。
17 黃委員國昌:錯!錯!錯!我發給你看啦!兩邊的報告一模一樣,一抄再抄,去年講的是512人通緝犯,今年還是512個通緝犯啊!所以我一對就知道,過去半年是零人嘛!第二個,各類重大刑案,去年講的252案,今天交出來的是一樣252案。逮捕嫌疑犯,去年講的是9,624人,今天交的也是9,624人,一樣啊!一模一樣的數字啊!這麼簡單的數學,這麼簡單的數學,我一對就知道了嘛!所以你剛剛在質詢臺上面回答的數字是錯的!我剛剛是按照你的報告喔!照稿唸喔!問你說兩岸檢警透過情資交換,共計破獲重大刑案幾件?過去半年幾件?剛剛你回答幾件?
18 鄭部長銘謙:這沒有。
19 黃委員國昌:沒有嘛!所以你剛剛回答是錯的嘛!
20 鄭部長銘謙:沒有,那個是情資交換,那個不是……
21 黃委員國昌:再來……
22 鄭部長銘謙:那個不是講破案……
23 黃委員國昌:好啦!你自己回去聽錄音帶啦!不要在這邊講錯,還要強辯。
24 鄭部長銘謙:沒有,我們剛剛講的是……
25 黃委員國昌:來!看一下臺美司法互助,過去6個月的成績單是什麼?我每一次新的業務報告,我關心的是你的成績是什麼嘛!過去6個月的成績單是什麼?我直接跟部長報告,我看不到成績單啊!因為去年的業務報告,報的是111年的事情,今年的業務報告還是報告111年的事情啊!從2024年到2025年的業務報告,全部都在拿2022年的事情說嘴,這種抄來抄去,只有抄來抄去的報告,只有用抄的,只有講過去的事,才能夠掩飾什麼?才能夠掩飾現在的法務部毫無作為嘛!事情就這麼簡單啊!從你,你具名的喔!上面的報告人是法務部部長鄭銘謙,你的大名在上面啦!你署名的報告啊!所以我認真的拜讀啊!我拜讀完了以後,我怎麼感覺似曾相識,怎麼跟我去年唸的報告長得差不多,我一比對之下,哇!很會抄啊!複製貼上就好啦!
26 來!我繼續問一下,在你們2025年的立法計畫裡面,有要推吹哨者保護法嗎?有嗎?
27 鄭部長銘謙:吹哨者保護法已經……
28 黃委員國昌:對啊!去年通過啦!所以我看到你們立法計畫的列表,上面有吹哨者保護法,我在想你們法務部是抄報告抄到不醒人事喔!吹哨者保護法去年在在野黨合作之下三讀通過了,結果法務部2025年的立法計畫還有吹哨者保護法,你們法務部把送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報告當什麼?抄報告,抄到不醒人事,讓人嘆為觀止。部長以後不要再出現這種錯誤,好不好?可以嗎?最基本的要求吧?立法計畫這麼重要的事,揭弊者保護法都三讀通過了,今年立法計畫還有,笑掉人家大牙,把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當什麼?反正委員都不用功,送來的報告也都不用看,我隨便應付都沒關係,是這樣嗎?
29 五打七安,我們繼續講下去,我先關心一下法務部,卓榮泰院長說行政院沒有茶點,法務部有茶點嗎?
30 鄭部長銘謙:法務部沒有茶點。
31 黃委員國昌:你確定沒有茶點?你回去問清楚啊!
32 鄭部長銘謙:他那個茶點是這個茶點,我們在開會,我們沒有茶點。
33 黃委員國昌:再來,小事啦,不要裝窮,沒有茶點,騙人啦!我的習慣是我到任何行政機關去考察,放在桌上的東西我就是不會動。
34 鄭部長銘謙:本部是沒有茶點。
35 黃委員國昌:我早就跟他們講,不要搞這種繁文縟節,浪費納稅人的錢。但我直接跟你講重點,你們說要打詐、要掃除綠能貪腐,我看完你的報告以後,我看不懂。我們先從昨天好不容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鍾文智的案子,非常有名,在資本市場上面,詐騙導致一大堆的投資人受害,結果這種綠營權貴,在他整個司法訴訟的個案當中,什麼叫干預司法個案?這才叫干預司法個案,在他司法個案的過程當中,民進黨的立委不斷地幫他推修法,要幫他除罪化,我從過去到現在,我回到公民社會,到我回到立法院,我一直在批判這件事,我一直在阻擋這件事,幫這一種金融重犯推動個案修法,這才是干預司法,可恥得不得了!我一直阻擋,一直揭發裡面的弊端,我等到昨天終於最高法院上訴駁回判刑確定,但拖太久了,所以最重的罪還竟然讓他用速審法減刑,我看了非常不滿意,誰幫他拖延司法程序的?誰讓他用速審法減罪的?臺灣社會要討論人民為什麼對司法的公信力這麼低落,這才是應該檢討的問題!
36 但是我要談的事情是什麼?剛剛部長在臺上啊,講一句話很有道理,有證據就辦,真的是有證據就辦嗎?鍾文智他的案子有證據就辦嗎?可能從法務部的立場來講,他已經三審定讞了,不然你要怎樣?事情還沒有結束,為什麼我說事情還沒有結束?2023年2月,這個是在法院的判決裡面講的,講說鍾文智是詐騙集團,他是操縱的主謀,在法院的判決裡面白紙黑字寫得非常的清楚,但法官在判決裡面加一個括號,但這個案子新北地檢沒有偵辦、沒有起訴,我那時候看到法院的判決書,白紙黑字這樣寫等於是在洗臉檢察官。你們辦人頭、不辦主謀,法院發現了,在判決理由裡面寫的,法院發現了,我發現他是主謀,我在有罪的判決事實裡面認定他是主謀,但法官知道,不告不理,後面寫個括號,但沒有起訴,我那時候看到這個判決書,我非常的驚訝,所以我那個時候回到公民社會,我雞婆,我基於公益,2023年2月告發,現在是2025年的3月,這個案子偵辦的進度到哪裡?不是有證據就辦嗎?還是因為鍾文智,金主啊,民進黨的靠山很強啊,前面的個案幫他拖延,幫他推動修法啊,真正的案子新北地檢「軟趴趴」,案子放兩年可以不用辦啦,是這樣嗎?
37 鄭部長銘謙:的確是新北確定判決如果說有這樣,當然檢察官一定另外會再做一個分案的偵辦。我想這個有證據就是一切……案件的偵辦就是完全靠證據,那也謝謝委員的一個……
38 黃委員國昌:對啊,但是大家有看證據嗎?有嗎?
39 鄭部長銘謙:案件本來看證據。
40 黃委員國昌:是啊,但是……
41 鄭部長銘謙:委員,你也是學法律的,你也是法學博士……
42 黃委員國昌:法院在判決書裡面把證據都講得清楚,但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辦?
43 鄭部長銘謙:這個法院是說他有涉嫌的話……
44 黃委員國昌:No,他判決書裡面白紙黑字講得很清楚,這個事情我已經質詢過了,我還發文給你們,叫你們去問新北檢,結果部長你完全狀況外,你完全狀況外。
45 鄭部長銘謙:新北地檢他們就會分案偵辦。
46 黃委員國昌:這個叫做有證據就辦?一模一樣的事情,強力掃蕩妨礙綠能產業犯罪,非常好,問題是有強力掃蕩嗎?
47 我們再來看一下綠營權貴怎麼不一樣?陳啟昱,臺鹽綠能,臺鹽綠能搞了半天,2017年成立,原來2016年陳啟昱知道民進黨政府要推動……
48 鄭部長銘謙:陳啟昱不是起訴了,而且判罪啦。
49 黃委員國昌:請你把我的問題聽完再回答,你急什麼?2017年成立臺鹽綠能說要推動,原來2016年人家知道民進黨要推動綠能,早就在外面成立白手套公司在收錢,應該給臺鹽綠能的錢,沒有給臺鹽綠能,全部去外面的白手套公司,讓民進黨這些權貴,大家有得分,分得油滋滋,這個事情我什麼時候開始講?這個事情我從2023年的時候,我就公開的在檢舉這件事情,結果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跟我講的一模一樣,但重點是什麼?
50 最後,剛剛你說起訴了很多人,這個起訴的犯罪事實,我請部長真的要實質回答那個問題,就事論事。我法律人就事論事,回去看那個起訴書,起訴的犯罪事實,原來是我黃國昌2023年在我自己YT上面揭露的犯罪事實。但是經濟部王美花說他移送檢調的犯罪事實,2024年臺鹽公司說它移送檢調的犯罪事實,包括臺南七股,包括台泥嘉義的,它只有起訴一部分,其他的部分通通都沒有動,這是我們的行政機關告訴立法院說我早就移送。結果他們移送的犯罪事實,我後來去索資,我全部都看到了,跟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人家移送了這麼多,結果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這麼小,這個叫做強力打擊綠能?
51 鄭部長銘謙:其他的相關的……
52 黃委員國昌:另案偵辦嘛!
53 鄭部長銘謙:另案偵辦。
54 黃委員國昌:對,這果然是強力掃蕩綠能,最安全的辦一辦,其他大的部分千萬不要辦,因為辦了什麼動搖國本,除了陳啟昱以外,會掃到哪些人都不知道,這個叫強力打擊綠能,今天你法務部部長敢在上面寫強力打擊綠能,我就直接挑戰你們,這個叫強力打擊綠能?還是我們現在的司法檢調,遇到綠營的權貴就轉彎了?全體人民心裡會有一把尺,我再說一次,我今天在這邊講……
55 鄭部長銘謙:檢察官辦就是不分黨派,有證據就辦、勿枉勿縱,都要看證據,臺南地檢現在在偵辦中了……
56 黃委員國昌:我今天在這邊講的,你回去看檢察官的起訴書,再去看當初是怎麼移送的,馬上就知道原來我在這邊講的都是真的。謝謝。
57 主席:謝謝。下一位我們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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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2
speakers ["吳宗憲","羅智強","柯建銘","王義川","吳思瑤","黃國昌","王鴻薇","沈發惠","傅崐萁","莊瑞雄","翁曉玲","陳培瑜","林倩綺","楊瓊瓔","蔡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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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3-13"]
gazette_id 1142601
agenda_lcidc_ids ["1142601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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