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林委員思銘:(15時19分)謝謝我們副院長,請行政院卓院長。 |
| 1 |
主席:請卓院長答詢。 |
| 2 |
卓院長榮泰:林委員好。 |
| 3 |
林委員思銘:卓院長好。院長,我首先還是直球對決,請問你到底支不支持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 |
| 4 |
卓院長榮泰:修正? |
| 5 |
林委員思銘:對,你支不支持這次的……就是財政收支劃分法要修,你贊不贊成? |
| 6 |
卓院長榮泰:我剛剛說過,雖然逐年來我們對地方的挹注比較多,但是討論如何讓地方財政能夠更自主,在合理的討論下,我們都歡迎…… |
| 7 |
林委員思銘:你是贊成修法嘛! |
| 8 |
卓院長榮泰:我們也都願意積極的參與這樣的討論,甚至我們也有一個想法。 |
| 9 |
林委員思銘:好,所以就是你贊成修法嘛!你是認為要修的啦,我這樣講對不對? |
| 10 |
卓院長榮泰:因為各地都有這樣聲音,我們不能背馳大家的意旨,但是一定要合理的討論。 |
| 11 |
林委員思銘:是,所以你認為要合理討論來修法嘛!但是截至目前為止,行政院的版本到底完成了沒有? |
| 12 |
卓院長榮泰:我們有很多的方案,我已經報告過,這個方案在12月24日表決之前,我們都希望能夠有機會來這裡透過黨團協商來談,但是那個禮拜大院發生了一些比較秩序上的問題,所以一直沒有辦法有效展開各種的協商,這也是我覺得非常遺憾的地方。 |
| 13 |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們來看一下,在本屆第1會期開始,在財政委員會我們藍、綠、白的委員總共提案了26個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的版本,那麼在討論的過程中,我想部長也非常了解,大家一直在等待的就是行政院的版本,也就是剛才院長講的所謂行政院的方案,最後我們在財政委員會也從善如流,包含本席在內,我們連署了一個臨時提案,臨時提案的內容就是要求財政部在第2會期開議前提出院版。請問為何一直沒有提出來? |
| 14 |
卓院長榮泰:財政部一直很努力就這個法案的內容精算,但是更重要、比較難的工作是跟各地方政府做更好的溝通,這個工作一直在進行,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
| 15 |
林委員思銘:好,院長,當然也給你們很充分的時間…… |
| 16 |
卓院長榮泰:部長如何進行,能不能讓部長簡單答復一下? |
| 17 |
林委員思銘:部長,你也講一下,為什麼一直沒有提出來? |
| 18 |
莊部長翠雲:是,跟委員報告,財政收支劃分法其實除了中央跟地方的權責劃分,還有地方跟地方之間如何分配,我們一直認為我們應該要充分的溝通,得到最大的共識,所以我們事實上從113年年初開始,請各地方政府對於分配的指標提出意見,總共有八十幾個指標,財政部一直不斷的跟地方政府在溝通,最後也有一個初步的共識,在指標的部分,我們就把它濃縮了,只有三個有爭議;接下來是有關各個指標的權重要怎麼分配,以及指標裡面要不要更細緻地調整係數,我們認為都應該要詳細的規劃及審慎的進行。 |
| 19 |
關於財委會要求我們在上個會期能夠提出草案,事實上,我們在當時也一直說明,我們認為財劃法固然可以修正,但是不要倉促地修正,我們應該要好好的討論,有一個共識。過去25年,為什麼沒有能夠修法完成,就是因為沒有共識,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不需要那麼倉促,3月6日我們也在開會,所以努力是一直在進行的。 |
| 20 |
林委員思銘:部長,我想我也給你非常充裕的時間再做說明了,我也贊同你的說法,當然要很仔細地再去做相關的研究…… |
| 21 |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 |
| 22 |
林委員思銘:但是我比較好奇的是,現在要覆議了,現在在覆議的前夕了,馬上就要覆議了。院長,我剛才聽到您從早上現在,您答復幾位我們委員的質詢,您都一直要求,請求委員支持本次行政院的覆議,讓行政院可以提出版本。但是行政院截至目前為止,有提供任何的版本給我們立法委員來做相關的參考或審議嗎?到覆議的前夕,你有提出版本來嗎?時間已經那麼久了,我贊成剛才部長講的,充分的讓你們有時間去、跟地方政府做相關的研擬,但時間已經那麼久,一年多了!所以政府的誠信在哪裡,可以這樣一延再延、一拖再拖嗎? |
| 23 |
卓院長榮泰:委員,我必須說,我們在總統召開院際協商之前,我們跟立法院也有相當的接觸,我就不講什麼方式,那是去年的事情,那時候我們提出在今年的6月我們會提出一個版本,後來在協商的一、兩天當中,希望我們在上個會期結束之前提出版本,我也答應了。 |
| 24 |
林委員思銘:是啊! |
| 25 |
卓院長榮泰:這個無須求證,我也答應了,但是12月24日就發生了表決的事情,後來就沒辦法進行。 |
| 26 |
林委員思銘:院長,您剛才提到的我也有參與,所以我也了解您剛才說的。我現在很遺憾的是,到現在馬上要覆議了,但是你說你也答應了在年底就要提出版本,但到現在都沒有看到版本,到底行政院是有方案,還是沒有方案?你到底準備好了沒有? |
| 27 |
卓院長榮泰:那時候所說的是今年6月或下半年我們提出一個完整的版本,這樣時間上是更充裕,如果在上個會期提出版本,那就是提出一個可以被討論的版本,內容可能還要大大的調整,但目前為止,我們希望利用這段時間,財政部在不久前的3月6號也跟地方政府做了幾次溝通,把問題漸漸收斂下來,目前這個工作還在進行。 |
| 28 |
林委員思銘:院長,現在還在進行,所以到現在為止你都沒有版本,你們的方案還是沒有出來。 |
| 29 |
卓院長榮泰:我們是有幾個方案,所謂的行政院版本一定要經過院會,我們有幾個方案,這個方案如果跟地方溝通,大家取得共識,我們就會循程序成為行政院的版本,或者再經過立法院的朝野協商讓它成為大家的共識。 |
| 30 |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也贊同你這樣的說法,你也希望趕快提出版本,對不對?所以一開始你回答我時,你認為還是要做相關合理的修正嘛! |
| 31 |
卓院長榮泰:我們是一致的。 |
| 32 |
林委員思銘:是喔!但是院長,在去年的10月15號,我們先看一段影片,這是你在本院答復委員的質詢。 |
| 33 |
(播放影片) |
| 34 |
林委員思銘:院長,你當時回答林德福委員說,現在的版本就是最好的版本,所以…… |
| 35 |
卓院長榮泰:我一直說是執行起來最有把握的版本。 |
| 36 |
林委員思銘:所以在今天要覆議以前,你就跟我們講說你的版本有在準備,一直在找各部會討論,財政部甚至在3月6號也找了各縣市做相關的討論,但截至目前為止都看不到版本,所以你的意見是不是剛才又打臉你自己了,你根本就認為現行版本就是最好的版本? |
| 37 |
卓院長榮泰:現行因為只有一個版本,我是認為它執行起來是最有把握的,但如果要調整,經過大家合理的商量、溝通,我們有很多方式都在裡面。 |
| 38 |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最後再給你一次機會,請你誠實的告訴國人,到底行政院的版本準備好了沒有? |
| 39 |
卓院長榮泰:沒有的話,我們如何跟地方談呢? |
| 40 |
林委員思銘:所以準備好了,有方案? |
| 41 |
卓院長榮泰:有方案。 |
| 42 |
林委員思銘:那為什麼今天沒有辦法提出來給本院審議? |
| 43 |
卓院長榮泰:今天不是在協商這個方案,我們今天是希望透過覆議的方式讓它回到現狀,我們再把我們的版本跟地方溝通更好之後再提出來,如果理想,就是朝野各黨團能夠形成共識,那這個就是立法院跟行政院共同的方案。 |
| 44 |
林委員思銘:院長,你已經準備好了,你也有版本? |
| 45 |
卓院長榮泰:是,我們有方案,但還不足於成為版本,因為最後還要細修。 |
| 46 |
林委員思銘:但是你要等到覆議之後才提出來,依照你剛剛的說法是這樣子,你是不是準備這樣做? |
| 47 |
卓院長榮泰:覆議之後重新來審視,我們就加快把它形成…… |
| 48 |
林委員思銘:院長,你這個說法,我覺得對立法委員非常的不尊重,既然要提覆議,又不願意在覆議之前跟所有的國會立法委員做…… |
| 49 |
卓院長榮泰:覆議之後,我們當然要做這樣的努力。 |
| 50 |
林委員思銘:把你的版本提出來讓大家來檢視,然後跟每位委員做充分的溝通跟協調…… |
| 51 |
卓院長榮泰:這是我們的方案,我們的方案很多啊! |
| 52 |
林委員思銘:難道行政院是這樣子跟立法院溝通的嗎?對,你方案那麼多,但為什麼沒有辦法跟立法委員做充分的溝通…… |
| 53 |
卓院長榮泰:今天討論的是覆議案。 |
| 54 |
林委員思銘:到現在我們要做成覆議的決定…… |
| 55 |
卓院長榮泰:今天討論的是覆議案。 |
| 56 |
林委員思銘:還不知道行政院的版本是什麼? |
| 57 |
卓院長榮泰:今天討論的是覆議案,我們是針對現行修法通過的法案提出覆議案…… |
| 58 |
林委員思銘:要覆議當然有一個前提,院長,我如果不知道你現在提出來的版本是不是會優於現在修法的版本,那我們如何決定要不要投這個票呢? |
| 59 |
卓院長榮泰:我們先提出的是目前窒礙難行之處,我們就是針對這些來做修正的方式。 |
| 60 |
林委員思銘:院長,這個很難說服我們,我要很理性的告訴你,我們要的就是很明確的告訴你,把行政院的版本提出來,我們是可以跟你溝通的。 |
| 61 |
卓院長榮泰:部長說明一下。 |
| 62 |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說明,在3月6號的會議,我們已經把水平分配的相關指標、權重還有調整係數非常具體地提出來,這個就是未來水平分配可以依據的方向,讓大家來討論,這個已經非常具體了;至於其他的,譬如我們也告訴大家我們的修法方向,就是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而且要可以提升地方的財政自主,這個部分就是垂直分配,這個我們也提出來,而且會優先彌補地方財政收支的差短,保障既有的財源。這些都是非常具體的方向,幾乎只是說我們把這個方向認定以後,接下來只是落入文字,這個是先把方向確認了以後,落入文字其實只是後續的工作,所以基本上我們是有方案的。 |
| 63 |
林委員思銘:部長,有方案? |
| 64 |
莊部長翠雲:對。 |
| 65 |
林委員思銘:但是我還是要回到我剛才再而三地提醒院長的,為什麼不請財政部利用覆議的前夕,我們在整個休會有這麼長的時間,充分地跟國會來做溝通跟協調、來討論,然後再決定我們要怎麼樣,不管是我們在野黨的國民黨也好,民眾黨也好,跟他們充分溝通討論,大家再來決定說您提出的覆議案,我們是不是要做出最後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所以我要很遺憾地告訴你,到目前看不到版本,我真的很難去投下同意您的覆議票,我這樣要告訴你。 |
| 66 |
好,我們來看一下,我關心我自己的新竹縣市,我也要告訴院長,新竹縣市在這一次2025年,我看我們主計處還有國庫署的一個統計表,新竹縣這一次在2025可以分配到的統籌分配稅款大概只有69.2億,新竹市是83.97億,這個在我們六都以外的16縣市中,新竹縣市的排名,新竹縣是排名第9,新竹市是排名第5,如果我們再加上一般性的補助款,新竹縣掉到第11名,新竹市掉到第12名,反而是更往後。也就是說,新竹縣市長期以來在稅收的上繳金額都是名列前茅,但總數以及人均獲得的統籌分配稅款卻一直都是在後段班,這對新竹縣市來講根本是非常不平等的待遇。在這一次的修法之後,統籌分配稅款各可以分配到185億以及210億,均大幅增加了110億以上。我想這個對於我們未來新竹縣市、大新竹縣市的交通建設、教育建設、橋梁建設以及河川治理等各種必要的公共建設,我們都有自主財源可以運用,所以院長,在這種情況之下,您認為本席會支持您的舊制嗎? |
| 67 |
卓院長榮泰:每個委員都有選區,以自己的選區為重,當然我們都理解,但是…… |
| 68 |
林委員思銘:院長,我只是一個比喻而已,我想告訴你就是說,對於我們各個縣市而言,我想其實我們總表……其實已經有很多委員在質詢的時候也提出來,各個縣市都是大幅增加的,所以財劃法的修正對於落實地方自治,它有很大的助益,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延宕了25年的財劃法不修,現在終於三讀通過有了一個版本,這個版本今天經濟日報的社論也寫得非常清楚,非常的合理。當然站在行政院、財政部,您有您的立場,但是我們綜合整個各家媒體的報導,認為此次的修正是非常合理的,所以對於這種合理的修法版本,行政院到目前還沒有辦法說服我們說您有更好的版本提出來,您在覆議的前夕告訴我說我要同意你的覆議,院長,這對於我們…… |
| 69 |
卓院長榮泰:中央各個財政減少三千多億。 |
| 70 |
林委員思銘:各個縣市的立法委員,真的是投不下這個票啦!真的對我們來講…… |
| 71 |
卓院長榮泰:中央財政減少3,753億。 |
| 72 |
林委員思銘:地方挹注那麼多的財政收入,你卻要求…… |
| 73 |
卓院長榮泰:如果合理,它的合理因素只有一個,合理的弱化整個國家的整體建設跟國防力量,就是這樣子。 |
| 74 |
林委員思銘:院長,但是您為什麼不提出版本呢?這個就是我最大的疑惑,已經那麼久了,到覆議前夕你才跟我講你方案準備好了,這是什麼邏輯啊? |
| 75 |
卓院長榮泰:這個方案我們在12月表決之前就是有了。 |
| 76 |
林委員思銘:你如何說服國會的立法委員啊?我真的是很中肯的告訴行政院,很多事情真的要提早溝通啦!而不是等到事情燒到火了,你才跟我們講你有版本。 |
| 77 |
卓院長榮泰:委員,溝通的事情您也知道,不要說我們沒有溝通,溝通發生困難原因在哪裡,我們心裡都知道。 |
| 78 |
主席:謝謝林委員、謝謝卓院長。 |
| 79 |
下一位請賴瑞隆委員詢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