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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 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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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4,137 00:00:17,007 謝謝主席 各位委員大家午安 大家好我想在這一次我們修法觀光發展條例裡面針對網美會委員的幾項條文是沒有爭議的因為對於把旅客丟包那我們為了維護國人旅遊的權益
00:00:19,329 00:00:47,708 跟安全那對於旅行業者旅行社業者要嚴加管理要嚴懲這當然是沒有爭議但是有爭議的是什麼有爭議是我們關心到這個旅客國人的公共安全的問題因為過去幾年間我們看到有許多沒有營業執照的旅館引起國人對於公共安全的擔憂那其中部分就是以活動中心或者是會館之名沒有旅館飯店的執照
00:00:48,528 00:01:04,019 而實際上是在執行旅館的業務在這些場所裡面沒有辦法符合消防、健管、衛生等審查那受害的是誰受害的是國人旅客的安全是沒有保障的
00:01:04,459 00:01:26,278 所以在10年前我們立法院當時修法發展觀光條例最主要就是希望這些場所能夠盡快轉型為合法的旅館並且有設定給予10年的過渡期來讓經營者來轉型申請合法營業登記但是我們今天現在討論的這個版本的提案
00:01:26,998 00:01:46,031 卻完全是要將這個台灣旅宿業的安全標準帶回到十年之前的水準在期限屆滿之前的前夕才來倉促修法我想這不僅忽略了這個法律訂定的公平性也並未重視多數合法業者的權益
00:01:46,511 00:02:04,891 那對於這一次觀光發展觀光條例的修法我認為應該將旅客的安全保障以及旅遊的品質放在第一位放在首位也應該將多數人的權益放在最優先的順位對於林友旅館營業執照的住宿場所
00:02:05,572 00:02:24,839 政府都會要求要基本的安全跟消防保障而對於沒有營業執照的場所我們認為不應該享有特權更應該要公平對待希望他能夠取得合法營業執照有基本的安全跟消防保障所以呢我們看到
00:02:25,719 00:02:54,000 剛剛其他委員也提到118處列管的場所裡面已經有超過一半是正在積極轉型或者已經完成轉型所以呢對於有意願申請合法登記的業者我們也要求觀光署跟各主管機關要加快腳步來輔導來保障旅客的安全也能夠促進旅事業的整體品質與發展再一次的呼籲各位委員要三思把關守護旅客住宿的安全國人的安全
00:02:54,962 00:02:58,233 維護合法旅宿業者的權益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