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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 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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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1時12分)主席、各位立院同仁、全國的鄉親,大家新年快樂。在上一週,我們看到在就服法第四十六條國民黨黨團的版本本來有塞進一段文字,營造業者可以聘用原住民一名或繳納代金給原民會就可以進用兩個移工。我們看到這個條文引起譁然,因為我們認為這是偷渡移工,侵害原住民族就業權益的法案,引發族人的不滿。勞工陣線也指出,過去營造業開放移工對原住民的就業衝擊已經相當的明顯,而這個第二道的後門條款明定營造業者竟然可以用錢換移工,不僅無助於改善我們原住民的就業處境,更是一種大開後門的修法。我們看到過去的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它是寫明每滿一百人以上可以進用2%的原住民,而且它提到繳納代金可以,但不得進用外籍移工,所以我們認為就服法第四十六條塞進這第二道後門,我們感到非常的緊張,好在最後一刻抽出了這個條文撤案,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1 而今天我們看到國民黨黨團的就服法再修正動議也新增了一條,被看護者若有原住民身分,評估與認定的方式要由衛福部及原民會會同訂定。這個部分我非常的高興,因為我的提案版本的精神也跟這個內容一致。我一直認為我們原住民的立委要為原住民族服務,要為影響到原住民的政策一同來把關,特別是原住民族健康法通過之後,裡面納入了文化安全的精神,所以原住民的健康照護應該要回應被照顧對象的文化需求,因此對於服務原住民家庭的看護工,我們認為應該要有別於一般的看護工、要有獨立的審查標準,確保原住民被照顧者在這個照顧的過程中,不會因為文化以及語言的特殊性而受到不利或不友善的對待,這個部分我們非常的肯定。
2 針對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的修法,在此再一次希望對於在底層最弱勢、沒有辦法透過經濟得到照顧服務的這些人,我們一同透過我們的法令來保障他們的權益,謝謝大家。
3 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李彥秀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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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5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郭昱晴","范雲","莊瑞雄","王義川","鍾佳濱","洪孟楷","王鴻薇","楊瓊瓔","羅廷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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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31"]
gazette_id 1140701
agenda_lcidc_ids ["11407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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