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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 @ 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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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蔡委員易餘:(15時23分)主席。我們今天在處理揭弊者保護法,楊瓊瓔的第四條跟林月琴委員第七條的版本,基本上是一樣的文字,整個揭弊者保護法,事實上最大的爭議點就在於公部門大家沒有意見,就私部門的部分,我們要怎樣去遏止所謂惡意的揭弊者?因為我們從過去的很多實務上都知道,事實上很多中小企業,包括臺灣有167萬間中小企業,他們的生存基本上非常重要,有很多惡意揭弊者可能在跟他們的企業……如果有離職或者是怎樣的狀況之下,然後去做一些不實的指控,但是這個指控在被查證之前、被證實是否是正確之前,他都變成一個揭弊者的角色,那這樣一個揭弊者的角色,如果在揭弊者保護法被適用的情況之下,企業要把事情舉證到最後水落石出需要時間,無形中就會傷害了這一些企業。所以我們從過去的很多經驗也知道,很多立法的過程事實上是要按部就班,而不是一次就照你想的把什麼都放進來,等到後來在適用上產生狀況的時候,大家就會發現了!就像過去我們在舉發很多交通事件違規的時候有所謂的檢舉達人,在當時發生了檢舉達人這種問題,事實上,後來也是要透過再次修法去調整,規定有哪些交通事件是適用檢舉達人。所以今天的整個揭弊者保護法,基本上大家都有這樣的方向,就是我們要來完成這樣的立法,但是在這個立法的過程中,我們也知道到底哪些人、事、物應該要被保護。
1 我現在也舉一個例子,大家在最近都有看到有一個叫做端木正的人,當端木正說他處理民眾黨的政治獻金有狀況的時候,我看到黃國昌開了記者會說他絕不容許端木正卸責推託,直接叫律師告他,這樣算是在保護揭弊者嗎?最近還有一個朱亞虎,黃國昌昨天又開記者會說:他是報復沈慶京,民眾黨不會坐視不管,等於是用群眾的力量要給這樣的揭弊者壓力。所以我覺得非常的諷刺,你的揭弊者保護還有雙標,我覺得黃國昌要好好的去看這個起訴書,你把它讀一下,你覺得朱亞虎的狀況到底是怎麼樣?真的是像你講的嗎?還是黃國昌說要保護揭弊者,可是只有朱亞虎不是你要保護的揭弊者?我覺得要立這個法,大家一起來討論,但是絕對不要雙標。
2 主席:好,謝謝。
3 登記委員已經發言完畢。
4 報告院會,本條因台灣民眾黨、國民黨、民進黨三黨團再修正動議均相同,我們就無異議照三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不予增訂通過。
5 請宣讀第八條條文。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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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5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黃國昌","莊瑞雄","洪孟楷","吳秉叡","吳思瑤","陳玉珍","廖偉翔","林國成","沈發惠","張啓楷","陳俊宇","鍾佳濱","徐巧芯","沈伯洋","王義川","蔡易餘","李坤城","林楚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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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27"]
gazette_id 1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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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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