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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 @ 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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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林委員岱樺:(22時13分)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本席在這裡提出幾項意見,希望能夠再引起國民黨跟民眾黨的重視。第一個,財政收支劃分法應該要重視水平跟垂直分配的公平性,修法是需要有共識的,避免加劇22縣市的城鄉差距,產生新的不公平現象。雙北已經是我中央部會的所在,資源集中,地方稅收是充裕的,卻又享有分配的優勢,不應採對新北市最有利的人口數指標67%及臺北市固定額外匡列3%,而未考量高雄面積大更需要建設經費及承擔石化重工業所付出的代價,所以本席認為在修法當中一定要考量22縣市的財政需求。就以高雄市來講,我們希望這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應該納入三大指標:第一個是碳負擔。高雄市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20,長期肩負國家政策發展重工業及石化產業,發電量是占台電全國總購發電量的20%,為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及稅收而承受了碳負擔的代價,建議應該要將碳負擔納入分配指標,作為改善環境的財源。 |
1 | 第二個也應該要納入法定社會福利負擔的指標。高雄市配合中央法令的法定支出是六都最高,本市人口結構中,65歲以上的長輩達百分之19.6%,明年就要進入超高齡社會。高雄市之外,在人口結構較需要照顧長輩的縣市,如彰化縣、屏東縣、雲林縣,社福支出負擔也是很高,為避免排擠其他市政的建設經費,都應該要考量到人口結構納入分配的指標。 |
2 | 第三個土地面積的權數,並加重農業土地分配的權數,納入這次財劃法的修正。高雄市土地面積為臺北市的11倍,所需的基礎建設及養護經費非常龐大,以及在國家永續發展,我們農耕土地面積較大的農業縣,如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南投縣、彰化縣,都必須配合國土計畫發展農業,也應該要提高土地面積的權重,並加重農業等土地分配的權數。財劃法攸關高雄市的統籌分配稅款…… |
3 | 主席:謝謝林岱樺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林俊憲委員發言,林宜瑾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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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4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李坤城","王義川","郭昱晴","范雲","吳思瑤"] |
page_start | 62 |
meetingDate | ["2024-12-20"] |
gazette_id | 1140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501_00002","11405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憲法訴訟法修正第三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405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