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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 @ 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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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蔡委員易餘:(19時44分)主席。我們今天看到了這麼多的版本,事實上剛剛國民黨有更2的版本,後來又跑出了更3,我們再把更2跟更3試算一下,算起來直轄市的部分,六都又增加了,非六都減少了。六都裡面增加的大概就是臺北市,臺北市從原本增加的幅度37%調整到了59%,新北市從75%變成了68%,臺中市由62%調降為58%,臺南市降得更多,從56%變50%,高雄市從50%變48%,桃園72%維持平盤。看起來更2、更3的版本就是對臺北市最有利、更有利的版本,如果這樣的話,六都、臺北以外的縣市應該要支持國民黨的更2版本,你們幹嘛又要支持國民黨的更3版本?
1 非六都的部分就誠如我剛剛講的,水平分配有一個嚴重不公平的指標,就在於它很重視人口數。我們也知道我們的人口有很多是屬於老年人口,老年人口是需要被照顧的,我們的長輩需要被照顧,所以需要更多的社會福利去照顧老年人。相對地,老年人在需要被照顧的情況之下,他沒有收入,因為沒有收入的情況,所以縣市如果有更多的老年人口,水平分配能夠分到的預算就相對地比較低。因此,長輩所在的地方分到比較少錢,你們覺得這樣公平嗎?你們真的覺得這樣公平嗎?
2 我剛剛講的人口指標,人口數占90%,所得能力又占了10%。然而所得能力占了10%,我剛剛講老年人口沒有所得能力,所以這個10%拿不到。農業縣的農業收入本身就不繳稅,那在不繳稅的情況之下,所得能力等於也是沒有,所以這個10%對於農業縣完全不公平!請大家注意看,通過的可能是國民黨的版本,結果國民黨更2、更3,讓臺北市又更好了,對於我講農業縣的問題,事實上也完全沒有處理到。我們有這麼多來自農業縣的立委,為什麼你們可以接受國民黨這樣的版本?強者恆強,弱者恆弱!對於我們弱的縣市,未來這個比例定了之後,未來能從中央拿的錢也相對減少了,所以這個稅制就是不公平!這個版本不需要再討論嗎?我們嘉義縣覺得不公平,雲林……
3 主席:謝謝蔡委員。
4 下一位請黃捷委員發言。接下來,請郭國文委員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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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4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李坤城","王義川","郭昱晴","范雲","吳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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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20"]
gazette_id 1140501
agenda_lcidc_ids ["1140501_00002","11405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憲法訴訟法修正第三十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405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