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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 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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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沈委員伯洋:(15時19分)這一次第四條跟第九十五條的修正,第一個,它就是現有總額的更改,這一個法律如果過的話,真的是貽笑大方,為什麼?不是因為剛剛講的這些理由,剛剛那些理由當然是已經夠好笑了,但最好笑的事情就是,在法律的用語,現有總額跟法定總額就是兩個不一樣的法律用語,當時王甲乙在很久以前的會議裡面就講過,現有總額就不是法定總額,如果現有總額就是法定總額,你就寫「總額」兩個字就好了,幹嘛分現有總額跟法定總額?所以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法律文字的錯誤,這種法要這樣修下去,以後教科書攤開來,跟大家講說現在憲訴法直接現有總額變成法定總額,那是笑掉大家的大牙,這是一個很單純的立法技術的問題,我從這一個條文提出來一直提醒到現在,沒有人要聽!當時國會濫權法案也是,一堆前後矛盾的條文,一堆文字完全不符合的條文,怎麼提醒都沒有用,然後到最後就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1 剛剛葉元之一直在講選罷法輸不起,憲訴法才叫輸不起啦!自己訂定出來的法律,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現在就來修憲訴法,要來跟大法官報仇,這不是輸不起是什麼?這才叫做真的輸不起啊!而且輸不起的方式有多爛?法律的文字都沒有遵守也就算了,現在按照再修正的版本,還是一個最高機密版,又是今天才送出來的,要九成的大法官說你違憲才可以是違憲,這舉世獨創耶!當時一樣在協商的過程當中,我都把這些講得很清楚,我才講第一句,翁曉玲就站起來走掉了,沒有人要聽啊!那麼嚴重的一個立法錯誤,還把德國的兩階段制搞錯,還把日本的規定也搞錯,然後援擬在這個裡面,然後說我們現在在仿效其他國家的作法,這不是笑掉人家的大牙嗎?選罷法剛剛就已經是一個很明顯的政治操作了,憲訴法除了是輸不起在做政治操作之外,為什麼要趕著今天?因為下個禮拜就是大法官的投票,這就是要綁架下個禮拜的大法官,10個裡面要9個、要九成,你的意思就是這兩個就是你要指定的嘛!你就可以來決定到底有沒有辦法宣告違憲嘛!最後沒有法律可以被宣告違憲之下,你們的什麼中配6年變4年、中天條款都可以通過了啦,這就是國民黨的政治目的啊!
2 主席:好,謝謝沈委員。
3 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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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14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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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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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05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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