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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10時14分)主席,先麻煩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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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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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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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部長早。今天我們對法務部及所屬主管機關單位預算進行詢答,所以本席所針對的是相關預算裡面本席所關切的一些部分。首先,因為我們今年7月通過打詐四法,其中重要的是,在刑事訴訟法的特殊強制處分專章裡面,我們通過了科技偵查法制化相關立法,因此我就會特別關心科技偵查法制化之後,法務部相關單位所屬機關的相關預算是不是有所變動,是不是有因應法制化之後在相關科技偵查作業,做預算的調整及強化。我大概簡單先看今年法務部的單位預算,以及所屬的部分,包括調查局、廉政署、矯正署等等的相關預算,今年法務部的預算大概增加了4,651萬6,000元,這是法務部部本部的單位預算;調查局的單位預算增加最多,增加了4億989萬4,000元;廉政署的部分減少了2,493萬3,000元。矯正署的部分,我就不納入計算,因為矯正署跟科技偵查比較沒有關係,但是它有科技的相關預算,等一下也許有時間的話,也會跟署長來討論。剛剛我講的法務部、調查局、廉政署,光這三個單位,預算總計增加4億3,147萬7,000元,本席要關心的是科技偵查法制化之後,法務部主管的有哪一些預算是因為科技偵查所增加編列的?增編在哪裡?重點是這些新增預算的預期成果、預期成效,以及對於打擊犯罪,尤其是放在打詐四法裡面,關於詐騙案件的偵查及相關工作是不是有所幫助,這是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部長,我剛剛所講的這些數字都是正確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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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銘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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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所以我接下來針對相關的計畫質詢,如果講到所屬單位,請所屬單位的長官上來,部長,你就在旁邊一同瞭解。首先,我剛才提到預算增加最多的是調查局,調查局今年度的預算增加了4億989萬4,000元,請陳局長就相關問題來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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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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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局長好,增加四億多預算,我注意到有幾個新增編列的計畫,而且新增編列計畫大概也都跟科技偵查有所相關,我找出來三個過去沒有今年新增列的計畫,第一個是精進科技偵查計畫;第二個是新型網路犯罪智能研析追緝計畫;第三個是智慧司法與科技信任環境建構方案計畫,這三個應該是新增的計畫,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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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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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精進科技偵查計畫編列了878萬1,000元;新型網路犯罪智能研析追緝計畫編列了2,210萬元,智慧司法與科技信任的環境建構方案編了1,397萬9,000元,三項計畫加起來,總共是4,48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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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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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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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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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這樣看,調查局似乎有在這一次科技偵查法制化之後,在相關的科技偵查的部分,確實有增列了新增的工作跟計畫,但是這些計畫裡面有一些實質的內容,我就比較不瞭解。關於剛剛所提到的第一個精進科技偵查的計畫,我看其實是一個三年的計畫,不是今年單獨的,是一個三年的計畫,今年是第一年,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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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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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是不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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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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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在今年的計畫裡面,我看到你們預算書裡面提到,有兩個我注意到的,第一個就是委辦費,就是你們希望委託大學或學術研究機構,針對人工智慧新興科技建構筆跡輔助建置系統的研究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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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導入一些AI的技術,來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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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看起來筆跡鑑定主要是針對數位簽名、數位簽章,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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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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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是不是針對數位簽章的相關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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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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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個部分你們有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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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們在設備及投資部分,投資了216萬8,000元做臉部表情辨識軟體的設備,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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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對。這個是人工智慧鑑識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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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關心的是,相關的建置包括數位簽章的筆跡鑑定是不是納入規劃,最重要的是未來的鑑識能力跟正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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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我們是希望能夠加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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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正確性跟客觀性才是數位鑑識裡面最重要的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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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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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那你們所期待的成效是什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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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我們希望能夠在鑑識的過程裡面,有效性和效率能夠提高。目前我是比較傾向用人工的,其實面對目前這種新興的詐欺犯罪是非常不足,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導入科技,能夠協助鑑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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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所以我說具體的,像剛剛說的數位簽章,或者是臉部辨識,對於打詐本身,工作在哪一些部分會有所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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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對於詐騙的簽名、筆跡,我們就可以運用這樣子的工具協助我們來辨識真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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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它的正確性和客觀性,目前有得到肯定,還是說,你們還是必須要輔以人工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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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處長成安: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在做簽名的鑑定上面,大部分都是用手寫的簽名鑑定,這部分的鑑定率的正確率是滿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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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那是現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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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處長成安: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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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新增這個計畫,就是為了數位簽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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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處長成安:是。因為數位簽名跟手寫的簽名在運筆跟作業方式都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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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不一樣,我們自己使用信用卡電子簽名的時候,我們都知道簽下去的字跟我們平常的字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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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處長成安:是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就必須要導入一些新的科技方法,來輔助我們傳統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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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部分因為是新增計畫,所以我們還沒有看到計畫的細目,我希望在審查預算的時候,能夠針對這些部分,來做進一步的瞭解。另外還有新型網路犯罪系統智能研析計畫,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跟你一個一個細談,但是我比較想要瞭解的是我剛剛所談的第三個新增計畫「智慧司法與科技信任環境建構方案計畫」,你們總共花了1,397萬,這個也是新增的計畫,內容提到設備投資的部分,提到購置司法聯盟鏈共同驗證平臺,這個我很好奇,因為我沒有聽過「司法聯盟鏈」這個名詞,我是第一次聽到,什麼叫司法聯盟鏈?共同驗證平臺我瞭解,什麼叫司法聯盟鏈?你們建置這個平臺之後,希望提供哪一些?這是一個開放的系統,是提供給什麼樣的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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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是。報告委員,司法聯盟鏈目前是由五個單位組成的,是司法院、法務部、高檢署、調查局跟警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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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司法院、法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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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高檢署、調查局、警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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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最後一個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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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警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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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警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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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對。由這五個單位組成,我們會建置司法聯盟鏈,主要就是為了確認數位證據驗證的同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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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包括數位證據保全,數位證據的保全也是有一個問題,我看最高法院的判決,對於數位證據和確立使用「數位證據」這個用語,提到數位證據有無限的可複製性,以及複製之後無差異性,複製之後你不曉得這個東西是複製的還是原件。增刪內容具無痕跡性,製作人具不易確定性,內容非屬人類感官可以直接理解,像這樣子數位證據的保全及驗證,最重要的是驗證,你們現在花了1,397萬建置這個平臺,未來是讓你剛剛所講的這些司法單位,大家都可以共同使用這個平台來驗證,共同將他們所取得的這些數位證據,納入到這個平台裡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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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是的。一開始的五個會員會先把我們的數位證據上到司法聯盟鏈,由它的雜湊值來確認數位證據並沒有受到污染,未來我們希望能夠有更多的司法調查單位,甚至律師公會,也能夠加入這個司法聯盟鏈的運作,大家在檢察體系、司法體系或警察體系,對於數位證據的驗證,能夠一致化,保持一致性,然後不會受到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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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你講的這個司法聯盟鏈,一般民眾可以共同來利用這樣子的平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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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目前是沒有,但是未來的發展會有一個查詢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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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在你們的預期關鍵成果裡面,你們有提到整合規劃純驗證共同平臺,提供全民容易接近使用區塊鏈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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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驗證分兩種,一種就是這個鏈上面的司法檢察單位,或是我們去做驗證;另外一個是民眾如果被搜索了,也可以用這個鏈上去驗證有哪些東西是被搜索的,會在上面得到一個驗證,但是這兩個的使用方式是不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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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我請陳局長。你們現在已經有三個新增的計畫,這個部分本席給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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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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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畢竟科技偵查法制化之後,確實是應該要投入更多的資源,將科技偵查的需求,跟我們過去不足的地方,因為法制化之後,我們會編列正式的預算,可以進行精進,但是這些新增的計畫,正因為這些計畫是新增的,所以我希望這些計畫的執行,局長負有督導之責,最重要的是每一個計畫的預期成果,包括階段性的三年計畫,今年的階段性目標是什麼,第二年階段性目標是什麼,我在你們的計畫裡面,其實沒有看到你們所提的具體的目標或階段性的成果。這個部分,我希望陳局長能夠加強督促,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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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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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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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局長白立: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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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請林思銘委員、林思銘委員,林思銘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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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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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吳思瑤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