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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曉玲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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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608 00:00:13,358 翁委員曉玲 主席好,請部長和署長。
00:00:13,538 00:00:16,663 主席 陳部長、周署長。
00:00:21,385 00:00:22,286 翁委員曉玲 謝謝部長跟署長。
00:00:22,286 00:00:46,440 翁委員曉玲 首先請教署長,我知道觀光署過去常常都有做宣傳臺灣城市的廣告,或者為推廣臺灣各種旅遊,在國內、國外都有做很多業務宣導的廣告,請問,這些業務宣導費用,你們有按時、如實登載在你們的媒宣網頁上嗎?
00:00:46,641 00:00:48,121 周署長永暉 對,按照採購法規定,我們都有公告登載,然後還有一個事後檢討、事後評估。是嗎?
00:00:48,282 00:00:48,461 翁委員曉玲 你們都有登載?
00:00:48,562 00:01:14,898 翁委員曉玲 好,我先講一下,過去你們在國外的這些業務宣導費用,其實金額都非常高,不管是德國、日本、法國等等,我覺得宣傳臺灣的城市、觀光行銷非常好……
00:01:14,898 00:01:15,898 周署長永暉 因為這幾個大城市……
00:01:14,917 00:01:15,698 翁委員曉玲 但是像這麼龐大的廣告費用……
00:01:15,739 00:01:16,239 周署長永暉 它本身就很貴。
00:01:16,239 00:01:30,376 翁委員曉玲 本身就很貴嘛,對不對?
00:01:30,376 00:01:44,513 翁委員曉玲 譬如日本,你花了一億多的經費在宣傳,但是這些經費為什麼本席在你們的網頁上,都沒有看到你們有如實登載在你們的媒體宣傳專區上?
00:01:44,513 00:01:59,619 周署長永暉 它有兩個部分,剛剛委員特別提示的,可能是一些不需要按照第六十二條規定來辦理的部分,這個跟文化部一樣,我們有一些是……
00:01:59,680 00:02:18,789 翁委員曉玲 來,看一下,你剛剛講的第六十二條之一,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是說政策及業務宣導預算,基本上應該要在資訊公開處公布相關執行內容,並且要在主計總處的網站專區公布,按季送立法院備查。
00:02:19,290 00:02:27,816 翁委員曉玲 但是本席發現你們都沒有公布,每一個月都沒有公布,這已經是違法了,你知道嗎?
00:02:29,124 00:02:30,404 周署長永暉 沒有,沒有,不可能做違法的事啦!
00:02:32,466 00:02:34,467 翁委員曉玲 如果說不能違法,為什麼都沒有在主計總處的網站上看到?
00:02:34,467 00:02:35,947 周署長永暉 如果委員有需要,我們可以整理以後提供給委員,沒有問題。
00:02:35,947 00:02:51,717 翁委員曉玲 這不是說什麼整理後,你們本就應該如實公布,而且應該要從108年,甚至更早的時間,就必須逐筆公布,你們有沒有去看一下其他機關的網站,他們都有把所有的業務宣導費跟廣告費登載在官網上,要在官網上面還有專區上面都要逐條的……
00:02:51,717 00:02:58,421 周署長永暉 因為沒辦法逐一啦!
00:02:58,421 00:03:05,125 翁委員曉玲 為什麼沒有辦法逐一?
00:03:05,125 00:03:11,828 翁委員曉玲 署長,我真的覺得你的法制觀念很弱、很差,這是我們預算法裡面規定的,今天觀光署主計室主任有沒有來?
00:03:11,828 00:03:18,532 翁委員曉玲 杜主任,你不知道這個規定嗎?
00:03:18,532 00:03:25,236 杜主任曉縈 報告委員,因為我們觀光基金是編在推展費,這是符合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的,為了推展……
00:03:25,236 00:03:28,237 翁委員曉玲 所以推展費不屬於觀光行銷、不屬於廣告行銷費嗎?
00:03:28,237 00:03:29,237 杜主任曉縈 不是,它推展費的部分,是為了推展我們的勞務跟業務,來增加我們基金的收入,依照規定,它是編列在推展費的部分。
00:03:28,257 00:03:49,848 翁委員曉玲 我們來看看之前在這裡面的項目,宣傳行銷計畫、廣告,這些都是你們的標案,這都是從你們的網頁上面抓下來的資料,這些竟然都不屬於文宣的費用嗎?
00:03:49,848 00:03:50,007 翁委員曉玲 這不應該要登載嗎?
00:03:50,007 00:04:17,845 張處長信一 跟委員報告一下,我是交通部會計處張處長,因為行政院當時在對第六十二條之一規定的時候,就有分兩類,一個是所謂的政令宣導,完全是符合剛剛委員講的那個部分;另外一個是有關業務的宣導,業務宣導就不是政令宣導,我們現在編的這一筆錢就是業務宣導……
00:04:18,006 00:04:31,091 翁委員曉玲 這個我清楚,除了我自己本身有研究這個議題外,我也在教這個,而它只是說,你們可以不用標示為廣告,但不是說你們不需要把這些細項登載在公開資訊網站上。
00:04:31,351 00:04:44,734 張處長信一 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一開始的定義就不是政令宣導,它是業務宣導,因為我們在做觀光的,在做推廣業務的,本來就好像是在賣東西一樣,需要做一些行銷,那些行銷在定義上……
00:04:44,734 00:04:47,555 翁委員曉玲 我告訴你,司法院有沒有要做業務宣導?
00:04:47,555 00:04:51,016 翁委員曉玲 它也要做業務宣導,你只要是業務宣導,你要委辦、委包給……
00:04:51,016 00:05:03,480 張處長信一 公務機關全部都是政令宣導,而基金就會有兩類,因為基金是叫做作業型,本身有作業運作,跟一般公務機關是不一樣的,我們公務機關全部都是叫政令宣導。
00:05:03,480 00:05:05,982 翁委員曉玲 所以你現在說這些錢是從哪裡來的?
00:05:06,862 00:05:09,063 張處長信一 這個是基金,是觀光發展基金,我們作業基金編了錢來做推廣……
00:05:09,703 00:05:16,046 翁委員曉玲 是觀光發展基金的經費,所以這些經費都不需要登載嗎?
00:05:16,046 00:05:16,447 翁委員曉玲 我告訴你……
00:05:17,767 00:05:28,453 張處長信一 不需要依照政令宣導的部分去登載,剛剛署長已經講了,依照採購法該公告的他就公告,所以我們是完全符合法令的。
00:05:28,614 00:05:49,966 翁委員曉玲 這個部分你們就是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就這個部分,之後我也會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重新去做一個新的、正確的函釋,不應是像你們這樣去做解釋的,花了這麼多錢,在日本花了一億七千多萬;在德國柏林也是花了九千多萬的廣告宣傳費,這些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做了這些廣告宣傳行銷,到底來了多少觀光客,這些難道不應該公開嗎?
00:05:49,966 00:06:19,039 翁委員曉玲 今天觀光署說這樣的話,把這些案子全部都隱藏在你們自己個別的標案裡面,沒有清楚的把資訊揭露,讓大家可以去檢視觀光署你們這裡做的這些事情到底對不對。
00:06:19,039 00:06:35,670 翁委員曉玲 還有,我要講的是,你們對於我們本國旅行業者可不可以組大陸團這件事情,你們就是違法,我不只一次的在公開場合裡面,甚至質詢行政院院長的時候就講了,你們發展觀光條例可以這樣解釋嗎?
00:06:35,670 00:06:38,931 翁委員曉玲 這些旅行業者帶團確實有損害國家利益嗎?
00:06:38,931 00:06:41,713 翁委員曉玲 損害什麼國家利益,你們講清楚,請你們現在回答。
00:06:45,365 00:06:59,492 周署長永暉 跟委員報告,我們在跟旅行業、旅館業、遊樂區業,按照發展觀光條例的執行來講,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以不對等的方式在做處理,而且我們確實……
00:07:01,213 00:07:10,276 翁委員曉玲 署長剛剛提到不對等的方式,我們現在跟大陸有哪一些事情你覺得是對等的嗎?
00:07:10,276 00:07:13,559 翁委員曉玲 我們現在臺灣跟大陸的關係中,你認為有哪一件事情是對等的?
00:07:18,657 00:07:24,082 翁委員曉玲 因為我們去的人多他們來的人少,所以這叫不對等?
00:07:24,243 00:07:27,065 翁委員曉玲 所以我們去叫做有損害國家利益?
00:07:27,585 00:07:28,706 翁委員曉玲 是這樣的意思嗎?
00:07:28,706 00:07:29,246 陳部長世凱 這不是算人數的。
00:07:30,732 00:07:32,632 翁委員曉玲 不是算人數那是算什麼?
00:07:32,632 00:07:35,433 翁委員曉玲 請部長告訴我什麼叫有損害國家利益?
00:07:35,753 00:07:39,293 陳部長世凱 我們現在自由行到中國去旅遊,我們的國民都相當的自由……
00:07:39,334 00:07:49,075 翁委員曉玲 自由行是自由行,我現在講的是觀光旅館業,這是涉及業者他們生存的問題,對不對?
00:07:49,075 00:07:52,417 翁委員曉玲 而且參加臺灣的團出去……
00:07:52,756 00:07:54,858 陳部長世凱 觀光旅館業應該是希望他們的旅客來,不是希望我們的旅客去。
00:07:57,265 00:08:01,509 翁委員曉玲 你認為我們臺灣的旅行業不需要賺臺灣自己同胞的錢嗎?
00:08:01,509 00:08:04,651 陳部長世凱 我們的旅宿業者當然是希望他們的旅客可以來臺灣住飯店,不是把我們的客人……
00:08:04,651 00:08:33,744 翁委員曉玲 我現在要講的是,觀光業就是包含這些旅行業者,他們能夠在臺灣組團、組臺客團到大陸去,這對我們臺灣同胞來說,也是一種權益的保障,你讓自由行的客人到那邊去,有時候可能會發生一些危險,所以這是完全不合邏輯的,重要的是,這根本就是違法的。
00:08:33,744 00:08:53,457 翁委員曉玲 我們看一下最後一張PPT,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有講,如果你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到大陸、對岸去,或者是基於什麼樣的一個狀況,這必須經過立法院的議決,才可以限制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你們現在有做這樣的事情嗎?
00:08:53,457 00:08:54,798 翁委員曉玲 是有什麼樣的突發狀況嗎?
00:08:54,798 00:08:56,078 翁委員曉玲 是有什麼影響到重大利益嗎?
00:08:56,459 00:08:58,500 翁委員曉玲 你沒有經過立法院的議決嗎?
00:08:58,500 00:08:59,500 周署長永暉 我們沒有限制自由行啊!
00:08:58,500 00:09:06,505 陳部長世凱 報告委員,中華民國的人民目前沒有任何一個人要去自由行是不行的,所以是沒有限制的,我們沒有限制人民進入大陸地區。
00:09:06,644 00:09:15,553 翁委員曉玲 我告訴你們,你們實在太限縮了,好,那旅行業者組團去的部分,難道不是限制旅行業者的營業自由嗎?
00:09:16,755 00:09:21,039 翁委員曉玲 這不是限制大家可以共同組團一起去大陸的自由嗎?
00:09:21,039 00:09:27,226 翁委員曉玲 你們的作為就是違法,我已經不止一次的講,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面講得很清楚,任何的限制都必須經過立法院的議決。
00:09:27,266 00:09:29,446 翁委員曉玲 本席最後要求觀光署必須要將近四年你們所有的廣告宣傳,包括在國內、國外城市,只要是廣告宣傳案都要列表,然後送給本席,而且也要求你們必須在你們的網頁上面資訊公開。
00:09:52,095 00:10:02,329 翁委員曉玲 另外,對於臺灣的觀光旅行業者不能夠組團到大陸去觀光的這件事情,請交通部要給我一個法制研析報告,謝謝。
00:10:02,829 00:10:03,972 陳部長世凱 謝謝委員。
00:10:04,272 00:10:05,701 主席 謝謝翁委員。
00:10:06,001 00:10:09,430 主席 接下來有請蔡其昌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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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3-16
speakers ["魯明哲","李昆澤","許智傑","林國成","林俊憲","廖先翔","陳素月","翁曉玲","蔡其昌","何欣純","徐富癸","楊瓊瓔","王義川","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陳雪生","羅廷瑋","張啓楷","邱若華","游顥","黃珊珊","葉元之","黃健豪","羅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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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18"]
gazette_id 11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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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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