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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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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吳委員思瑤:(18時8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 |
1 | 主席:請李主委。 |
2 | 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幹事長。 |
3 | 吳委員思瑤:大家辛苦了。還是要再次抗議,只有4分鐘很難針對這麼重要的法案做完整論述。關於罷免方面的提案,民進黨團的立場非常清楚,我們反對用任何方式,哪怕是連署加難,或者投票門檻提高,來閹割憲法賦予人民的珍貴罷免權,這些我們都反對。今天本席還要針對選罷法第五十三條的條文發言,因為本席發現今天排審一個非常重要的新議案。 |
4 | 主委,世界119個國家進行調查,有79個國家都有所謂的選前冷靜期,選前冷靜期除了禁止在特定時間進行競選活動,或者禁止媒體的相關報導,還包括禁止公布民調。翁曉玲委員提的案子是針對選罷法第五十二條,要把民調的冷靜期,也就是禁止公布民調的時間,從10天縮短為3天。本席個人認為民調是一個選舉時有效的策略,它更被援用成為一種武器,因為成本非常低廉,所以利用假民調影響選舉,在臺灣也發生非常多案例。 |
5 | 現在有幾件大家都還記憶深刻的事情,譬如去年底總統選舉時,在三組候選人的選舉辯論會上,柯文哲,民眾黨的總統候選人,就在公開辯論的時候質疑國民黨的侯友宜候選人為什麼接受中共的假民調來影響選舉?這是柯文哲對侯友宜的提問,在選舉的公開辯論會當中。這件事情不是空穴來風,因為今年8月30日正式被判刑,有一位林姓記者和蘇姓退休教授,確實收受中共福建省委員會150萬元的報酬,灌水製造假民調,替侯康配衝高支持率,臺中地院今年8月底判決確定。 |
6 | 所以呢?劉世芳部長也在這裡,為什麼內政部要循政黨法的規範,提請憲法法庭解散統促黨?因為有非常清楚的證據顯示,統促黨收受4,700萬元介入臺灣的選舉。中共的介選,不只對臺灣,對世界各國也是一樣,包括今年剛選完的美國總統大選,他們都有介選。所以本席認為中國用假民調、灌水民調介選,或者進行各種認知作戰,以錯假訊息介選,對臺灣來說都是非常嚴峻的問題,會傷害民主,會發生不公平選舉的狀況。所以中選會,你們支持民調的禁止日期從10天縮短為3天嗎? |
7 |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認為現行的辦法10天,既然是當初朝野的共識,一般的選民也都認同、適應了,所以這個10天,我們認為不宜再更改。 |
8 | 吳委員思瑤:所以本席要利用短短的4分鐘凸顯這個問題。今天審查的,還包括這個非常嚴重,可能會幫助中國透過灌水假民調影響臺灣選舉的可怕修法,是翁曉玲的提案,讓民調的冷靜期縮短為3天,中共公然介選就可以用更廉價的成本影響臺灣的選舉,我們期期以為不可。 |
9 | 所以本席也呼籲主席,這個是新的提案、新生事務,切莫快速進入審查,我們需要召開公聽會。這是今天一併列入議案討論的新生議題,我們還需要和非常多選舉專家、政治專家、民調專家、媒體專家,乃至於公民團體,嚴肅的討論這項修法,這是本席對主席的期待,我們需要先召開公聽會,之後再審查相關議案,謝謝。 |
10 | 主席:謝謝。 |
11 | 接下來請林月琴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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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15-14 |
speakers | ["徐欣瑩","許宇甄","李柏毅","黃捷","王美惠","張宏陸","高金素梅","李坤城","蔡易餘","蘇巧慧","麥玉珍","黃建賓","張智倫","吳琪銘","牛煦庭","吳沛憶","陳菁徽","張嘉郡","翁曉玲","張啓楷","洪孟楷","徐巧芯","林楚茵","吳思瑤","郭國文","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林俊憲","張雅琳","林思銘","黃秀芳","許智傑","陳秀寳","陳培瑜","王義川","莊瑞雄","廖先翔","林宜瑾","林淑芬","賴惠員","傅崐萁","陳素月","吳秉叡","王正旭","徐富癸","邱志偉","陳冠廷","沈伯洋","郭昱晴","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葉元之","陳瑩","劉建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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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2-05"] |
gazette_id | 1140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402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二、審查「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計六案:(一)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 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冠廷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審查委員許宇甄等3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402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