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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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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5,202 | 00:00:05,503 | 請李主委 |
00:00:21,540 | 00:00:38,321 | 主委好 主委好 謝謝那我今天看今天的案子其實有6個不同的案子那因為我們現在只有4分鐘240秒啦所以我看一個案子大概就是只能問40秒左右顯然不是很合理啦所以呢我們就只能集中問幾個我比較關心的點是 |
00:00:38,982 | 00:00:53,957 | 那剛剛第一個就是冠廷有問到就是說關於這一個特定的政黨他會去使用別人的肖像啊什麼等等的之類那現在除了我們單純的譬如說請他不能夠這樣子以外或者說有一定的行政裁罰有什麼什麼預防的措施 |
00:00:56,274 | 00:01:17,931 | 我想這種現象大概分成兩種狀況有一種狀況我們也不能夠否認的政黨跟政黨之間的一個合縱連橫那也許會發生說不同政黨但是允許相當程度有一定的連結對但他有時候他的案例其實有時候可能是當然又惡意的 |
00:01:18,451 | 00:01:35,002 | 有惡意的連結希望造成選民認知的這個錯誤因此來作為他投票的依據也會有這種狀況對 因為我為什麼問這個很大的原因是因為他如果已經出現了結果後來才去裁罰或者去阻止那個傷害已經造成了 |
00:01:35,923 | 00:01:51,782 | 所以要有什麼預防的措施?譬如說假設他在看因為我們不可能他在刊登相關的廣告或者做任何的宣傳的時候要經過中選委員的審核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也就是說這件事情我們即使在法律做了這樣的一個規定他可能還是很難去預防 |
00:01:53,543 | 00:02:07,917 | 中選會除了你這個廣告的這個內容是很明顯的違法的這個我們可以去處理之外那如果說認定上有困難的話其實中選會也無從尤其是沒有辦法及時的來做認定 |
00:02:09,098 | 00:02:29,545 | 這個就是手段跟目的的問題就是說我們今天很多的法律我們在制定的時候我們會想要達到一個目的但那個手段可能不一定足夠但反過來講有時候手段可能會過多譬如說我們在這個已經剛剛我記得張祺凱委員在這邊在問關於這個身份證影本等等的事情我覺得他可能搞錯一件事情我覺得身份證影本其實已經出委員會了 |
00:02:30,345 | 00:02:30,665 | 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 |
00:02:48,012 | 00:03:03,054 | 那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案子呢不管是他的這個同意票必須要大於當時的這個票數他的罷免的這個目的到底是什麼其實中間也是沒有關聯性的照理說今天罷免照理說第一個他是人民要能夠行使他的政治的權利 |
00:03:03,995 | 00:03:22,403 | 所以他應該是第一個他的門檻絕對不能夠過高但是另外一個方面不能夠有權力的濫用但今天即使他定了同意票要大於這個當時當選的票數他根本就沒有辦法阻止權力濫用這件事情所以他最後只剩一個副作用就是他實質的提高罷免的門檻 |
00:03:23,263 | 00:03:40,621 | 那我覺得這當然是不能夠接受的事情但我最後還有一個問題因為時間不太夠我就說因為有六個六個一個只能問40秒這真的是不合理啦我不知道這個議程到底怎麼安排的但是我還是要問一下就是關於就是到底最後幾天才能夠明掉這件事情我覺得這個反而是值得討論的事 |
00:03:41,882 | 00:03:55,318 | 目前我看到翁委員的這個提案看來時間上有縮短那中選會當然在這一邊的態度是比較明顯的那有沒有什麼比較實質上的一個數據認為說到底是幾天不能夠發布才是比較妥當的 |
00:03:56,570 | 00:04:15,329 | 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00:04:16,570 | 00:04:44,150 | 我覺得主委這個答案很好,因為它有時候它並不是一個科學的問題,它是一個政治問題。政治的問題在立法院藉由朝野邪香得到一定的結論的時候,它其實就是應該各黨應該遵守了。那如果今天要用暴力的方式把它直接縮短,或者甚至把它延長都一樣,這個其實都是在破壞民主的精神。這跟我們今天要達到的目的其實是完全不合啦。那我最後還是要再講一次就是說,一個問題40秒真的太少了啦。好,謝謝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