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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陸 @ 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張委員宏陸:(9時52分)我請李主委跟劉部長。
1 主席:好,請李主委、劉部長。
2 張委員宏陸:主委跟部長,我們今天主要的深水區,我想就是選罷法,請教一下李主委,就人民的創制、複決權等等,你覺得如果把選罷法變成一定要絕對的多數,如果要比當選的票數多1票的話,那幾乎等於是絕對的多數了,在世界各國有這樣子的規定嗎?有很多嗎?
3 李主任委員進勇:目前我們所了解的狀況是沒有這樣子的相關規定。
4 張委員宏陸:沒有?
5 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6 張委員宏陸:那一般的世界各國大概都是怎麼樣的規定?
7 李主任委員進勇:罷免的門檻,各國規定的標準當然不同,詳細的資料恐怕我們還必須要再做彙整。
8 張委員宏陸:好,我跟你講,全世界如果有這樣……我個人所知道沒有說一定要比當選票數要多1票,這個很奇怪,那為什麼不多5%?為什麼要這樣?我覺得這個是大家可以好好的去探討的一個問題,所以我會覺得說,今天這個不是不能討論,但是茲事體大,我覺得這麼一個影響人民罷免權的法令改變,我覺得這個要多多討論。我記得我們上一次在修選罷法的時候,我們是經過多少次的討論,然後大家討論很多次才定出了這一個,所以我個人覺得這個是對人民權利非常重要的,應該要好好討論。主委,你的看法呢?
9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認為有兩點可能大家必須要深入來思考這樣子的修正是否合理,第一個就是我一再的強調,在投票的時間到真正罷免要投票的時間,中間至少要經過一年半,這一年半的時間民意有變化了、人事有改變了,所以你用一年半以前的民意要來否定一年半以後現在的民意,這個是不合理的,這是第一點。那第二點就是選舉的時候跟罷免的時候,它的投票率也好,當選人的當選席次也好,參選的人數也好,這個基礎都是不一樣的,所以也會影響到得票數的多寡,你用基礎不一樣而算出來的得票數要來互相比較,因為基礎不同,這個比較也變成是沒有意義的一種比較,所以我們不認為用這樣子的方式,罷免的得票數一定要高於當初一年半以前當選的得票數,這樣子的修改方向是值得參採。
10 張委員宏陸:另外,今天還有其他委員提案,就是選前民調公布的日期,主委,世界各國有沒有相同的規定?
11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所了解的應該有啦!應該有,詳細的資料我們並沒有做蒐集跟整理。
12 張委員宏陸:有啦!臺灣在制定這個也是參考國外的,對不對?因為為什麼?這個叫做選前的寧靜,這是要讓選民知道他的訊息到底是真的還假的,讓選民能夠從眾多的訊息裡面去知道哪一個訊息是真的、哪一個訊息是假的,他才能夠去判斷他如何去準確的投票。主委,如果我們現在改成前3日,那在3日前弄一些假訊息、假民調,你覺得選民有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去了解這個訊息是真的、是假的嗎?
13 李主任委員進勇:來不及分辨,時間太緊迫。
14 張委員宏陸:對啊!主委,所以我個人是認為國外的規定很多,但我們臺灣的10天,我覺得是比較剛好啦!為什麼?我們兩千多萬人,我們什麼樣的人都有,那我們的訊息管道真的太多了,還有其他不友好國家的認知作戰,如果你在選前3天,哇!這個認知作戰或什麼給你一些假的訊息,我跟你講,臺灣絕對會被這樣子搞垮,所以我個人還是認為選前10天是一個比較好的時間點,不知道主委你你的看法?
15 李主任委員進勇:我非常贊成召委的意見。
16 張委員宏陸:好。另外,也有人有提到說,如果同票數要先驗票,然後再來做……我不知道內政部跟主委你們的看法,同票數現在是直接抽籤嘛!
17 劉部長世芳:對。
18 張委員宏陸:那也有人提到說同票數要先驗票之後再抽籤。
19 劉部長世芳:是,那我們會考量到要公告當選人的名單,因為你在重新驗票的時候,不是我們所想像當中的那麼簡單,包括村里長也是一樣,尤其村里長的差額非常的小,如果全國村里長一致在選舉的期間,每個人都重新驗票的話,恐怕會影響到地方選委會或是中央選委會要公告當選人名單,因為它後面本來就有其他當選無效的這些訴訟及處罰的原則,所以我們還是希望能夠維持現狀會比較好。
20 張委員宏陸:再給我30秒。部長跟主委,我覺得這個東西不能夠將縣市長跟縣市議員等同看待,我個人認為如果村里長的部分是有點道理的,你與其後面的訴訟冗長,然後又有很多的東西,村里長你要重新驗票,其實我說真的,兩個小時就可以完成了。當然我們相信選務人員,選務人員的素質都很高,出錯的機會很少,但這不影響公告的時間,而且會同票數的,整個選舉結果不會有幾個,所以我個人覺得這個東西如果你以村里長的角度去看是合理的,但是如果以總統、以直轄市市長來看,那就不一樣了,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可以去思考村里長要不要這樣,那其他的我們往後再看,你不要村里長每次……最多抽籤的都是村里長或鄉鎮代表,其實選舉人數都不多,可以很快處理,你們的看法呢?
21 主席:多一分半了。
22 張委員宏陸:讓我……
23 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現制……
24 張委員宏陸:這個很重要,所以我要問一下。
25 李主任委員進勇:現行的制度是先抽籤,抽籤完了,你不服氣,再來驗票,現制是這樣子。
26 張委員宏陸:對呀,所以我說要不要改?
27 李主任委員進勇:修改是不管你同不同意,就是先驗票,驗票完了,還是同票的,然後才抽籤。
28 張委員宏陸:對。
29 李主任委員進勇:如果是先抽籤,大家都沒話講,就不必去動到驗票,這樣可以節省很多的人力、物力,所以一樣是可以解決問題,有比較直接的,可以減少浪費人力、物力的現行制度,我們覺得還值得維持。
30 張委員宏陸:主委,我剛剛講的是村里長的部分或代表的部分,我認同要先驗票,因為選舉人數不多,而且我們的選務人員就在那裡……
31 主席:謝謝,謝謝張召委,多3分鐘了。
32 張委員宏陸:這個很重要,這個對村里長來講很重要。我跟你講,這個很重要,我認為真的是可以去改變,與其後面的訴訟……而且也不影響我們公告的時間,我們公告的時間至少7天後,對不對?與其村里長……以候選人的角度,你要讓我去訴訟,讓我去那個,我們辦選舉最重要的就是公平,我覺得這是一個公平的精神。
33 劉部長世芳:報告張委員,您的說法可以商量,但是村里長要先重新計票,然後再公告當選,為什麼縣市議員、立法委員、總統不按照這樣的程序……
34 主席:請相關回應用書面,好不好?我們今天發言的人很多,張召委。
35 劉部長世芳:所以最好是能夠保持一致的規定跟法律上的施行,可能會比較公平。
36 張委員宏陸:我覺得這個可以討論,我覺得我們好好討論。
37 主席:謝謝。
38 請麥玉珍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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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5-14
speakers ["徐欣瑩","許宇甄","李柏毅","黃捷","王美惠","張宏陸","高金素梅","李坤城","蔡易餘","蘇巧慧","麥玉珍","黃建賓","張智倫","吳琪銘","牛煦庭","吳沛憶","陳菁徽","張嘉郡","翁曉玲","張啓楷","洪孟楷","徐巧芯","林楚茵","吳思瑤","郭國文","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林俊憲","張雅琳","林思銘","黃秀芳","許智傑","陳秀寳","陳培瑜","王義川","莊瑞雄","廖先翔","林宜瑾","林淑芬","賴惠員","傅崐萁","陳素月","吳秉叡","王正旭","徐富癸","邱志偉","陳冠廷","沈伯洋","郭昱晴","林月琴","邱議瑩","李昆澤","葉元之","陳瑩","劉建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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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2-05"]
gazette_id 11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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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二、審查「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計六案:(一)審查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七 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蘇清泉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冠廷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審查委員許宇甄等3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五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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