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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10時48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副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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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麻煩副秘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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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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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副秘,我想先就公費助理的議題詢問你。我們看到國會助理是我們立委問政非常重要的左右手,在委員的問政及辦公室的運作上,都要靠這些助理給我們充分的協助,所以幕僚實際上就是我們委員整個職權行使的延伸。當然,我們在分工上也包羅萬象,不管是跑行程,處理選服、行政庶務、製作質詢稿、撰寫相關的談參、研擬法案,所以業務是非常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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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的專業水準高,立委的問政品質水準也會相對地提高,幕僚的性質也就是公費助理的角色可以說是非常地重要,它會影響到委員的問政以及立法的品質,也連動讓我們國會給國人的形象、公信力都會受到相關的影響。所以我們公費助理的待遇,通常新鮮人跟資深助理會有一定的落差,所以關於公費助理的待遇如何進一步地完善,讓整個助理高的流動率降低,讓人才願意留下來為我們立法院服務,這部分我想就教副秘書長,我們也看到最近霸凌所造成的重大職場不友善事件,所以我們立法院是否可以以身作則,在公費助理長期處在高壓的備戰狀態之下,能夠關注助理的身心健康?是否能夠打造適時紓壓的友善職場環境來提高助理的續航力?在這部分,我們立法院有沒有相關的舉措、相關友善職場環境的辦法或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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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謝謝委員的關心。我想公費助理的重要性,剛剛委員所說的內容,我們都同意,而且非常認同。就委員所垂詢有關助理的編制跟薪資部分,因為助理的部分是依照立法院組織法的規定,依照現行的規定,立法委員是雇主,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尊重委員的用人權。其他的部分,除了剛剛委員提到的,我再補充一點,就調薪的部分,歷來公費助理調薪依例都比照軍公教調薪的方式辦理,目前委員的助理薪資每個月總數是四十五萬多元,黨團助理是五十七萬多元,這部分會比照來做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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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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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另外,委員垂詢目前媒體上可能有霸凌的狀況產生,本院訂有立法院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作業要點,在助理的部分也是適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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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OK,相關的法制面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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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都有完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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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有完善,OK。根據本席瞭解,公費助理編列的預算中關於每會期每人文康活動費用的運用資訊好像不是很透明,就是對於助理相關文康活動費的運用,整個支用的情形並沒有跟助理工會做討論,所以未來助理的文康活動費或者相關費用的支出是否能夠更加地公開,把整個運用的細項跟助理工會做充分的討論,以符合公開、透明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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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好,謝謝委員的關心。有關於公費助理文康活動費的補助部分,我們一直以來都參照本院職工文康活動的編列跟使用,按年度編列公費助理文康活動經費。我們也研擬了補助的要點草案,相關的事項會後會再與助理工會做研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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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OK。我想剛剛副秘也同意助理非常地辛苦,你剛剛講現在大概一年是四十二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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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45萬8,9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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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四十五萬八千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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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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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一年如果把公費助理的預算調升20%,一年的預算大概會增加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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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這個部分還要看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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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因為你也肯定他們很辛苦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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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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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未來他們的待遇有沒有再予以調高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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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這個部分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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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有沒有做研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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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目前是還沒有,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研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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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未來可不可以做研擬?現在物價也一直調漲,對於公費助理相關的待遇、薪資,我們立法院可不可以再編列更多的預算,讓立法委員在聘請助理方面能夠有更多的待遇來吸收更好的人才?有沒有這種可能性?可不可以研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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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研擬的部分當然是沒有問題,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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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幫我們助理爭取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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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今天好像主計總處也有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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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我還是希望你們要去研擬相關可行性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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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要不要請主計總處的同仁也就這個部分表達一下他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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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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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我建議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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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你說請誰表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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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主計總處今天也有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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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啊,有沒有來?主計總處有沒有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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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張專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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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請專委。你知道我的意思啦,就是國會公費助理的待遇隨著現在物價的調漲,有沒有調高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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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專門委員家瑜:公費助理的待遇不是我們主計總處來核定其待遇可不可以調整,如果待遇的權責機關能夠核定調整的話,我們當然會配合編列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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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主計總處會配合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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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專門委員家瑜: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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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還是要由立法院來研擬可行性,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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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專門委員家瑜: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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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副秘,我希望你們儘速擬出可行性的研究提供給我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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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是,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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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另外,我們立法院管理的職務宿舍中,有六成由省議會退休人員或其眷屬無償使用,並未支付我們相關的租金或管理費,這樣的情況未來要如何解決?因為這樣做是不是會偏離宿舍應該支持現職人員職務需要才去配給宿舍?如果現在那麼多宿舍還是由過去省議會的相關人員及其家屬繼續配置,會不會背離我們的初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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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這個我們訂有相關的要點,這個部分是不是容請中南部辦公室邱主任來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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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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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主任俊龍:跟委員報告,有關對眷屬宿舍的保障,雖然在72年宿舍的事務管理規則裡面已經規定沒有眷屬宿舍,可是在74年有做過解釋,就是原來的眷屬是有一個保障的。我們在民主議政園區裡面還有36戶的眷屬宿舍,經過時間的遞移,現存有24戶;24戶其外的部分,全部有72戶,我們現在也在做一些活化的計畫,因為它是公用財產,不能夠委託經營,所以我們跟國產署有一個共識,可以用促參法的方式對這個宿舍做活化的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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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當然,要活化利用我們都很贊同,我是說現在是不是有這種無償提供給家屬繼續使用、收不回來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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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主任俊龍:行政院在這個部分有一個解釋函,對現存24戶有一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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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所以對他們有一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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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主任俊龍: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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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OK。為了提升資產的管理效能,你剛剛有提到未來會活化,所以相關宿舍管理的辦法是不是可以明確規範相關的條件及租金的標準?你們未來會不會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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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主任俊龍:再補充報告,除了這些眷屬宿舍以外,我們的職務宿舍是有收管理費的,每平方公尺收取12.38元的費用,所以這個是有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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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有一個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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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主任俊龍:對,國有財產的規定裡面是有一個管理費的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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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思銘:好,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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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秘書長裕榮: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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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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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