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7698
高金素梅 @ 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
Index | Text |
---|---|
0 | 高金委員素梅:(13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Lokah ta kwara(大家好)。大家還記得嗎?禁伐補償要增加3萬塊的時候,是誰在欺負原住民?是誰在對抗卓院長?伍麗華委員、陳瑩委員你們在哪裡?你們有跟族人站在一起嗎?今天族人的聲音,我們都聽到了,11月7號當卓院長簽下禁伐補償用公務預算能夠補償6萬塊的時候,那個才是歷史性的一刻,不是今天。今天我們要談的是原民會作為原住民的中央主管機關,它的組織制度,它要用人唯才,並且更要注重專業性,還有它的文化敏感度,尤其是反映各族心聲的族群委員。然而,我們現行族群委員的制度施行多年了,仍然有非常多的問題,今天族人也請我在這裡告訴大家。 |
1 | 第一個,推薦跟審查的程序沒有法制化,開放推薦的時間點非常的模糊,導致多數的族人不清楚推薦機制的存在,也使其成為少數人進行酬庸的工具,根本就沒有辦法反映各個族群的心聲。第二個,族群委員的資格條件是失衡的。我們看一下,114年度族群委員的人事費高達了2,247.6萬元,平均每一個族群委員的月薪是11.7萬,而任用的資格僅僅具備原住民的身分就可以了,但是法定工作是專業的,我們需要非常專業的審查原民會的法規,先期審查原住民的政策、制度及計畫,這幾種重要的審查,因為缺乏了專業的能力,所以也無法依照規定的職權有所作為。 |
2 | 我們相對來看一下原民會的專門委員,他們必須經過高考及格,並且要有10年以上的資歷,才可以被拔擢成為專門委員,他們的薪資多少?才將近8萬塊;相反的,月薪高達11.7萬的族群委員卻只出席婚喪喜慶等等的活動,這對於認真的原住民公務人員、對於部落認真打拚的族人是相對的剝奪感。謝謝大家。 |
3 | 主席:好,謝謝高金委員。 |
4 | 下一位請麥玉珍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92 |
---|---|
meet_id | 院會-11-2-11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羅廷瑋","陳菁徽","張智倫"] |
page_start | 43 |
meetingDate | ["2024-11-29"] |
gazette_id | 11310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0201_00002","11310201_00003","113102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貨物稅條例修正第十二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3102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