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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思瑤 @ 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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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吳委員思瑤:(12時28分)主席、各位同仁。立委再大也要恪遵憲法,但非常遺憾,這一屆的立法院卻是最多違憲修法的一屆。人事任命權就是行政權的核心領域,歷次的大法官解釋從釋字第613號、第585號到第391號,都告訴了我們,權力之相互制衡有其界限,除了不能牴觸憲法之規定,更不能侵犯各個憲法機關的權力核心領域,或者對於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害,導致責任政治崩壞,這都是告訴我們,立委要恪遵憲法,切莫用修法的方式來介入行政權的人事任命權。 |
1 | 這一次原住民族組織法的修法重點有兩項,不管是修法強制要求原住民族的主委要山地、平地來輪流擔任,或是現有16位族群委員由有給職改為無給職,這些都是用修法的方式剝奪了憲法賦予行政權的人事任命權限,甚至也大大地戕害了現有政務人員信賴保護的原則,所以適法性大有問題,合理性當然也應當來審酌。 |
2 | 我想這樣將山地、平地原住民這種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要打破的刻板框架,都應當落實在現在立法院的修法思維當中。只是非常可惜,在野黨委員的提案強制地要求輪流讓山地、平地原住民出任,在法律用語上,輪流到底是什麼樣子的機制?在協商的過程,在野委員都沒有辦法清楚來說明,所以用人唯才,不要分你、我、他,不要分族群,這是現在進步的趨勢。 |
3 | 至於族群委員有給職的制度,數十年來不論誰執政都是如此,不要因為現在執政的是民進黨,由民進黨任命的主委遴聘而來的族群委員就灌上了綠友友或是酬庸,甚至大筆一揮,把他們服務人民的薪資都砍光,這對於信賴保護原則存在嗎?未來如果提起訴訟,請問這種責任,立法院負得起嗎?民進黨反對這次的修法,謝謝。 |
4 | 主席:謝謝吳思瑤委員發言。 |
5 | 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發言,李柏毅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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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1-2-11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羅廷瑋","陳菁徽","張智倫"] |
page_start | 43 |
meetingDate | ["2024-11-29"] |
gazette_id | 11310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10201_00002","11310201_00003","113102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貨物稅條例修正第十二條條文─ 完成三讀─ |
agenda_id | 113102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