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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正鈐 @ 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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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鄭委員正鈐:(9時42分)謝謝主席,我想請李主委。 |
1 | 主席:請李主委。 |
2 | 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早。 |
3 | 鄭委員正鈐:主委好。最近大家都在關心平臺業者合併的事情,不過我要先問一個問題,11月8號的時候,公平會針對新竹城隍廟裡面17家攤商聯合漲價5元的行為,認定是違反了公平交易法,這個事情的背景,我特別講一下,因為時間的發生並不是在現在,事情發生是在去年4月、5月雞蛋之亂的時候,坦白說,在當時雞蛋之亂的時候,漲價5塊錢真的算是良心商店,你知道嗎?針對這個部分,主委可不可以做個說明? |
4 | 李主任委員鎂:我想跟委員報告,每一個店家基於成本或是各種營運的考量後去漲價,公平會不會因此去處罰它,新竹城隍廟的情形是聯合公告一起漲價。 |
5 | 鄭委員正鈐:理解。主委,我覺得從法律上來講大概都沒有問題,本席理解,可是最主要是因為城隍廟裡面都是小商舖,其實就是一個小舖位而已,而且只有17家,說實話,城隍廟外面有幾十家、上百家的舖位,我們聯合行為的規定中有特別提到一個部分,就是公平交易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是要「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17家業者在整個城隍廟附近根本是很小的數量,他們沒有辦法去影響市場功能。雖然我知道這個事情後來公平會也沒有處罰,只是警示,可是我要講的狀態是,針對這樣的事情,公平會警示了之後就發新聞稿,你現在上網去查就出現城隍廟17家是聯合漲價、違法,這個新聞不斷地出現,這是公平會做出來的結果。針對這個部分,我覺得對新竹城隍廟非常的不公平,因為基本上,他們的聯合行為相較於整個城隍廟附近來說是非常小的幾個商家。 |
6 | 從這個部分我要特別再延伸到另外一個問題,我上次曾經問過,現在衛福部對於診所掛號費的部分擺明了不管,我上次質詢了之後,現在掛號費已經漲到500塊,幾乎跟臺大一樣,診所漲到三倍以上的價格,你們當時回我的時候表示,你們查到了在楊梅這邊有兩家醫院有聯合行為,全臺灣這麼多的狀態,只有楊梅這邊有兩家診所有聯合行為。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請主委回應一下,對於掛號費漲了好幾倍,你們好像沒有任何一個動作,但是新竹城隍廟幾百家業者裡面有17家一起漲5塊錢,而且是在雞蛋之亂的時候漲了5塊錢,竟然就被發新聞稿警示。主委,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到底這樣公平嗎? |
7 | 李主任委員鎂:我先跟委員說明,城隍廟的這個部分是因為已經有很明確的事實,因為他們掛了一個公告,這樣子一起漲價的行為,我們擔心會造成整個哄抬物價的效果,所以我們在委員會討論的時候,也了解到蚵仔煎、米粉、貢丸湯,經營非常的不容易,我們在調查的時候,也跟城隍廟的相關人員都詳為解說,他們大概也了解這樣的一個情形,我們對於價格聯合很少不罰錢的…… |
8 | 鄭委員正鈐:是啊,主委,我理解,最主要就是因為城隍廟附近有幾百家商家,這17家因為雞蛋之亂的時候漲5塊錢,公平會這麼大張旗鼓去做了一個新聞稿警示,然後現在掛號費的部分,大家可能沒有講好,可是有默契都漲了,漲了幾百塊錢喔! |
9 | 李主任委員鎂:掛號費的部分,我們也有去全省的這些診所進行了解,我們沒有證據證明有哪一些醫院是跟人家聯合一起漲價,如果有,我們一樣會去查。 |
10 | 鄭委員正鈐:OK,主委,我特別提到,我知道這個部分公平會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可是在情感上大家覺得很荒謬。雞蛋之亂的時候,城隍廟前面的小攤家漲5塊錢,你發新聞稿警示他們,但是診所的掛號費,衛福部不管,把責任推到公平會這邊來,公平會對於人家有默契的漲價卻說沒有證據,民眾的感受不一樣! |
11 | 李主任委員鎂:桃園那兩家診所的聯合行為,我們也有發新聞稿,任何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案件,我們為了促請社會大眾注意,都會發新聞稿。 |
12 | 鄭委員正鈐:是,因為診所有幾千家、上萬家,你只查到兩家,所以我們也才會知道,你如果沒有發新聞稿說這兩家的行為,我們也不會知道有這麼離譜的狀態。城隍廟的17家小攤漲5塊錢,你發新聞稿,然後掛號費查到兩家,你也發新聞稿,我們就發現裡面有很多荒唐的事情! |
13 | 接下來,我剩下的發言時間有限,但我還是要特別關心一下foodpanda跟Uber Eats的問題,針對這個事情,其實我們在前兩個禮拜也開了一個協調會,也很感謝公平會來做了很詳細的說明,可是我要特別提到,因為這個所影響的部分不只是foodpanda當中550位員工的狀態,不是影響到10萬個跟他們曾經有過互動的商家,也不是外送員,你剛剛講14萬,我得到的訊息是22萬,因為目前有兩個不同的數字,可是不管,就是有很多,然後有超過一千多萬的消費者都用過他們這樣的平臺,所以這件事情的影響極為極為極為深遠。我們知道這件事情如果沒有處理好,將會出現外送員輸、消費者輸、店家也輸的一個情況,所以我們希望公平會在這個事情當中能夠有更大的承擔去做,因為我們目前看到Uber Eats的官網上直接講到公平會接受併購的申請,感覺上很像在傳達一個狀態是,如果用附加條件的話,公平會會同意他們做這個併購,請問主委,有這樣的方向嗎? |
14 | 李主任委員鎂:沒有,我們委員會還沒有討論,所以…… |
15 | 鄭委員正鈐:所以不會嘛,對不對? |
16 | 李主任委員鎂:結論是什麼,委員會沒有討論…… |
17 | 鄭委員正鈐:目前純粹只是業者在帶這樣的風向、在傳遞這樣的訊息,對不對?還沒有開始討論,對不對? |
18 | 李主任委員鎂:目前還沒有討論會准或不准或者是附條件。 |
19 | 鄭委員正鈐:OK,所以針對這個部分,因為影響很多,然後我聽到幾乎每個委員都問到這件事情,我給一個數字,針對外送員權益的部分,因為過去Uber Eats本來對外送員就不是很友善的老闆,以外送費來講,主委,你看,2015年是不限里程,一單100元;2018年往下降,變成一單60元,然後限制2公里;然後2020年的時候,一單變成40元,限制2公里;2023年的時候,一單40元,範圍變成4公里,這表示外送平臺在目前有競爭的情況之下,對於整個外送員的權益就已經不斷地在剝削,如果變成一家獨大的時候,情況會怎麼樣,我們不敢去想像。所以我們希望公平會對於這個外送平臺併購案的處理,一定要擔起應該要有的責任,其實目前包括在新加坡、沙烏地阿拉伯都曾經拒絕過這樣的合併案,當然也有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作法,我們希望公平會在處理外送平臺併購案的時候,能夠更考量到從業者的權益問題,好不好? |
20 | 李主任委員鎂:是的,這個都會一起考量。 |
21 |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主委,謝謝。 |
22 | 主席:請張啓楷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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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19-18 |
speakers | ["呂玉玲","陳亭妃","林岱樺","邱議瑩","鄭正鈐","張啓楷","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張嘉郡","謝衣鳯","賴瑞隆","邱志偉","洪孟楷","王鴻薇","陳超明","蔡易餘","葉元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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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4-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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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 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詢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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