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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9時57分)謝謝主席,麻煩國安局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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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國安局張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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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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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副局長跟各位列席的官員,我們在討論這個議題之前可能要把一些概念先釐清楚,第一個,所謂用非法的手段長臂管轄去傷害我國主權、侵害我們司法管轄權,通常指的是政治類的案件,以及使用的是非法的手段,跟一般的刑事犯罪、洗錢、詐欺、金融犯罪的司法互助,這兩個是不一樣的東西,我覺得這個概念要先講清楚,否則我們跟很多國家都有在合作,不管是國際防堵詐欺犯、人蛇集團,那個都要跨國大家來合作,那是司法機關基於互助,各自的司法主權去協助彼此阻卻刑事犯罪,跟阻卻言論、傷害民運人士或者政治類的案件,然後透過非法的手段,這兩個是不一樣,如果把它混為一談,形塑好像大家都有在幹這個事情的話,我覺得會把焦點整個模糊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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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我們來看中國在海外曾經兩度……我判斷這個專案還在,你有聽過fox hunting(獵狐專案),有沒有聽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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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有,有聽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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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獵狐2014專項行動,這是中共的國安部跟公安局進行的,根據獵狐後來才有所謂的海外公安、海外警察等等的配屬作業,在中國公安部有一個912專項工作小組,它負責的是監控在海外的中國人、監控在海外的重要的政治人物,包含他國,甚至於誘捕、威逼,甚至還有一些自殺案件,這個狀況不管是誘捕、監控或恐嚇,請問一下國安局,目前臺灣有沒有類似的情形?他也許不敢明目張膽用所謂的海外公安、海外警察,或者在臺灣執行什麼樣的專案,你們目前有沒有看到類似的樣態在臺灣發生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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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報告委員,我們有關注,他有試圖在我們國內發展組織,但是還沒有看到類似剛剛委員所提的這種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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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恐嚇的情形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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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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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有啊!我待會兒舉例子給你看啦!只是他不是像海外用公安人員。你看今天美國發布一個新聞,這是美國公民喔!這個美國公民直接接受中國國安部委託,去監控在中國海外的異議人士、民運人士、法輪功成員等等,那美國逮捕他之後,因為美國有代理人法,以他沒有去登記通報自己成為外國政府的代理人,最高可以判處15年徒刑,他現在一審被判4年有期徒刑,你們知道這個案子嘛!所以他不僅僅會運用他自己的海外公安,他有時候也會運用在他國的公民來進行所謂的監控,所以我再問一次,在臺灣有沒有類似獵狐專案專項行動,然後對我們在臺灣的民運人士、香港異議人士、在臺灣我們應該保護的、嫁來臺灣的……中國新娘嫁來臺灣是我們國人喔!被恐嚇、被監控、被誘捕,有沒有類似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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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目前我們觀察到是會透過一些協力者在臺做滋擾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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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在臺灣是有滋擾行為嘛!然後我們在海外的我國公民,有沒有被獵狐專項行動或者相關的海外公安部進行監控過,你們有沒有掌握這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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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目前我們掌握是有這種現象,尤其他們會運用……其實中共在外面的人員,他有肩負這種監控跟滋擾的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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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這題我問過僑委會,我們在國外的我國僑民,事實上有被他們海外公安或類似的手段監控或騷擾過,甚至於上一次貴局的局長,前任局長去泰國進關的時候,那個影像被拿出來,其實都是類似的樣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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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談「國有器官」這部電影,它不僅是一部電影,這部電影的內容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一部電影要不要去看,一個紀錄片你要不要去看,那是人的選擇,但是如果中國透過恐嚇的方式,讓我們自我審查不敢播,不敢讓它上映,這個時候他就達到實質的效果,我們等於在鼓勵他繼續用這種恐嚇的方式,這一次是一齣電影,下一次呢?一場選舉呢?一場民主活動呢?如果他可以用恐嚇的方式,讓我們正常的活動沒辦法正常進行的時候,這個時候我們相關的單位就有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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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介入其實有很多種,像這個是一個判例,收受中國7,400萬的資金,然後介入臺灣選舉,這個是統促黨的幹部張孟崇,統促黨也被內政部申請解散了。另外,寄送所謂的恐嚇,我看國安局寫的是28案,剛才警政署說是30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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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時間是到11月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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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對,22號就多2案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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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到2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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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這些恐嚇除了電影院以外,我看到高雄市議會、彰化縣議會也被恐嚇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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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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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還有沒有其他公署?剛剛文化部也講文化部被恐嚇了,還有沒有其他的公家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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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我們的資料是有,但因為資料沒有在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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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還有其他公家機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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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像彰化縣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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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彰化縣議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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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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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高雄市議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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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高雄市議會,然後文化部剛剛提的,還有就是刑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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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連要查辦的刑事局也是恐嚇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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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對。桃園市,還有臺北市的影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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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這一些被恐嚇的對象,我相信刑事局不會因為被恐嚇就停止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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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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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但是一般的人民團體、公司行號、組織,可能會因為被恐嚇,他為了保護自己也不為過,但原來正常的活動就被限縮了。我們看曾經發生過的,像黃之鋒來臺灣的時候,從下機場的第一天就被監控,監控人是大喇喇的2人一組,然後甚至於還要去毆打。另外,你再看香港的歌手何韻詩,直接在凱道上面被潑紅漆,執行的都是特定幫派、特定政黨人士。還有像聲援反送中的餐廳被潑穢物,還有港人在西門町舉辦對中國國慶不同意見的活動,中國用中國旅客去現場嗆聲,後來查出來他入境的理由根本不符合。這種東西都屬於很多樣態,我會要求國安局,你要把這些樣態分類,然後去對照一些在國際上發生的事項,如果這些樣態有現有法律可以去執行、嚇阻,你要去執行,如果法律有不足的話,你們要提出修法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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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要請文化部跟警政署一起上來,透過非法手段侵害我國主權,傷害我國的司法管轄權,影響我們正常的活動,甚至於民主活動,去威脅、去影響、去嚇阻一般人民、公司行號、社團組織、媒體的正常活動,這是我們不容忍的,我相信各位都點頭,都說對嘛!現在以「國有器官」這齣電影為例,我再強調一次,這個紀錄片大家對它評價如何,要不要去看,我沒有意見,那是人的自由選擇,有人要看有人不看,自由選擇,可是當它上映卻因為恐嚇的事件,它的上映方式被扭曲改變了,連高雄市議會、彰化縣議會說要播也被恐嚇了,我們如果讓這種方式達成效果,甚至於形成剛才羅美玲委員講的自我審查,以前我們講說心中小警總,現在變心中有小公安耶!就不敢動的話,我國就被實質的傷害影響,所以國安局跟文化部跟警政署,有沒有辦法確保至少要有一家這樣子放映的院線願意正常進行,而我們又能確保他的安全,有沒有辦法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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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報告委員,我先跟委員報告,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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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我待會兒請文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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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這個部分確實是我們國安團隊的責任,要確保我們國人的安全、放心,不要讓這種恐嚇案件造成心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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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可是他現在都不播了,因為他被恐嚇了,然後都不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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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元斌:所以我們國安團隊會持續掌蒐這樣的一個恐嚇的情訊,也有警調機關會進行查處跟巡檢,確保這樣的一個安全,事實的揭露這樣的一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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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你確保安全之後,他還是不播啊!文化部,我們能不能不被這種訊息去傷害?哪怕播了沒有人要買票看,那個是市場機制自動下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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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次長時思:跟委員報告,目前正常上映的戲院還有6家,而其他所謂的提早下檔,其實是改為包場的方式,所以其實都還是看得到,改為包場,他比較能夠控制現場的安全,但是6家都還是正常上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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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警政署,我們可以確保這些播放院線的安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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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署長正曉:當然沒有問題,如果說有情資進來或是事先的預防,我們都可以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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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定宇:票房不好,下線OK啦!好萊塢電影票房不好也該下線,但不能因為被這種恐嚇而被提早下線,這是不對的,我們要保護正常活動的安全,不被這種境外這樣的訊息傷害,好不好?請各位加油,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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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王定宇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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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徐巧芯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