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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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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鍾委員佳濱:(10時36分)謝謝。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在場的媒體女士先生。今天喜氣洋洋,不只臺灣隊奪冠,大家開心,我想臺灣隊世代交替,有一半球員是第一次參加國際賽,我們司法體系也世代交替,所以有請我們的黃副秘書長,準備要交替了。
1 主席:請黃副秘。
2 鍾委員佳濱:也請我們臺北地院的王院長,要接班了……
3 主席:請王院長。
4 鍾委員佳濱:趕快來見習一下,也請法扶的陳董事長。
5 主席:請陳董事長。
6 鍾委員佳濱:謝謝。副秘好、陳董事長好、王院長好。今天請陳董事長上來,就知道我要談國民法官國審案,我的標題很清楚,國審案將擴大納入貪污等案,要強化國民的參與率及拒卻標準。我們來看一下,請教黃副秘,國民法官上路兩年,115年案由將擴大,本來在去年我們新收108件、未結83件,好像比前兩年的總數加起來還要多,根據國民法官法第五條第一項,它是兩個要件嘛!一個是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對不對?這已經實施了,過去這幾年就是這樣,未來在115年所犯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請問這些罪包含哪些?
7 黃副秘書長麟倫:這部分目前可能要統計,當然案件量……
8 鍾委員佳濱:包含哪些罪名?譬如說,包括普通刑法……
9 黃副秘書長麟倫:這個大概在那個……
10 鍾委員佳濱:內容有嘛?
11 黃副秘書長麟倫:重大貪污會有。
12 鍾委員佳濱:對,範圍包括強制性交、傷害、妨害幼童、強盜擄人勒贖、兒少性剝削、人口販運、懲治走私、國家情報、妨害國家安全以及貪污治罪條例,對不對?
13 黃副秘書長麟倫:對、對。
14 鍾委員佳濱:112年的強盜結合加擄人勒贖的結合罪11人,但是重大貪污有15人,是不是這樣子?但是有沒有評估未來總收案量會成長多少,法院人力充不充足?有沒有評估過?你們在115年要開始擴大。
15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刑事廳都持續在關注這部分,預計會增加兩百八十幾個人。
16 鍾委員佳濱:你說115年開始會有兩百?
17 黃副秘書長麟倫:對、對,我們評估……
18 鍾委員佳濱:會超過兩百件?
19 黃副秘書長麟倫:是、是。
20 鍾委員佳濱:陳董事長在後面,他也是很關心,我們知道國民法官法一定是由法扶,它是強制辯護嘛!就符合申請。我們來看下一頁,請問重大貪污案件適用國民法官法嗎?
21 黃副秘書長麟倫:適用,就是假設……
22 鍾委員佳濱:適用?
23 黃副秘書長麟倫:對!
24 鍾委員佳濱:譬如說違背職務收賄罪就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但是我們國民法官法第六條第一項提到有幾種情況,其中案件情節繁雜或需高度專業知識,非經長久時日顯難完成審判。請問副秘書長,為什麼要加上這一款?為什麼國民法官法要避免這種情節繁雜、要長久時日?
25 黃副秘書長麟倫:因為一般國民參與的這些案件,第一個,他只能在集中的時間內審理……
26 鍾委員佳濱:比如說在兩週內要讓國民法官完成?
27 黃副秘書長麟倫:對、對,他沒有辦法像一般的法官這樣,可以一年、兩年在審理案子,所以說……
28 鍾委員佳濱:是的,所以根據這樣子,去年根據複雜條款,裁定不行使國民參審審判的有28件聲請,其中複雜案件13件;准許15件,複雜案件6件;差不多複雜案件有一半是准許不交由國民法官參與,對不對?好,請問一下複雜性條款,有沒有不複雜的貪污案?剛剛講到重大貪污案適用國民法官法,但是有沒有不複雜的貪污案?
29 黃副秘書長麟倫:如果以我們以前的經驗,就是承認收賄,然後也交出來,像這一些的案件,但是說實話,這種例子比較不是那麼多。
30 鍾委員佳濱:那我們就講最近大家最熱門的京華城案,你看看,單單看這個人物關係跟金流圖,你看有多少的前市長、前市議員、企業家被列被告,涉案行為至少從4年前開始,還有疑似匯款流入基金會、黨部及政治獻金專戶,這個案子複不複雜?
31 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當然有相當的複雜度,但是跟委員報告,也不是說有複雜,聲請說不行國民審判法官就會准,法官還是……
32 鍾委員佳濱:是,沒錯,這個是還在進行中的,我們看已經偵結的,重大貪污案適用國民法官法會有什麼問題?貪污案的特質:涉案人數眾多、金流複雜、被告不認罪,你看纏訟12年,南投前縣長李朝卿收回扣111罪全部定讞,累計刑期超過400年,副秘書長,你覺得這個案子假如後年用國審法來審有可能嗎?
33 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因為具體的案情,我畢竟……
34 鍾委員佳濱:這個案子已經很明確了。
35 黃副秘書長麟倫:如果說他構成的罪名是最輕10年以上,他假設聲請的話,可能……
36 鍾委員佳濱:以李朝卿案,恐怕國民法官沒辦法消受啊!纏訟12年欸!
37 黃副秘書長麟倫:因為採行國民法官制度就是要集中審理,有些時候會拖久就是因為集中審理沒有辦法落實貫徹,這也是國民法官法……
38 鍾委員佳濱:好。
39 黃副秘書長麟倫:至於說它是不是真的複雜到不適合……
40 鍾委員佳濱:我們來看一下還有什麼其他的考量,遇到有社會矚目的案件,如何維持國民法官的公正性,國民法官法第十四條包括什麼?總統、副總統這些人,各級的機關首長、政務人員、民意代表,還有政黨的黨務工作人員,我們來看一下,國民法第十五條,它說選任國民法官,這些人不能參與:有具體事證足認其執行職務有難期公正之虞。我們來看一下,小草集結北檢挺柯,這些人會不會落入到第十五條第九款的項目當中呢?如果我們在重大的社會矚目案件有這些人,你又說重大貪污看複雜程度,不見得,那你在選任國民法官的時候,這些人你怎麼去篩選出來?
41 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是不是符合去選任或不適合擔任國民法官其實要有具體的事證,而且在選任程序裡面,雙方都會去表示意見,今天被告這邊表示意見,檢察官那一邊可能會表示不同的意見,所以不見得……
42 鍾委員佳濱:是,所以我們現在談到了當115年擴大,包括貪污案件要納入的時候,除了案件複雜之外,社會矚目的,你在選任國民法官的時候,不只因為案件複雜,連選任的人員都要特別謹慎,對不對?名嘴啦、網路KOL、支持者,這些可以擔任國民法官嗎?如果有足夠事證,你們就可能要把他排除喔!是不是這樣?
43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這部分在選任的程序裡面兩造就會去表示意見……
44 鍾委員佳濱:很好。
45 黃副秘書長麟倫:這邊要,這邊可能就認為說沒有達到。
46 鍾委員佳濱:那你要知道,這個時候兩邊有沒有要挑,他就開始要求調錄影帶,去北檢前面調北檢那時候的錄影帶,看看哪些人曾經在裡面參與的,是不是這樣子?就會看到我們在好萊塢電影上,他們選任陪審團的時候,就開始派出大量的人力去就可能被選出來當國民法官的,查他過去的參與,有沒有這種事證,是不是這樣?這是個龐大的工程,這個事情誰來把關?
47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選任的程序本身就有一些很嚴密的規範……
48 鍾委員佳濱:誰來把關?
49 黃副秘書長麟倫:今天假設他也有不符合……
50 鍾委員佳濱:如果是在北院的話,是誰來把關?如果這個案子國審法送到北院,誰來把關國民法官的選任?
51 黃副秘書長麟倫:審判長。
52 鍾委員佳濱:請王院長提供一下見解,因為未來你要擔任這個職務。
53 王院長梅英:這個依法是由國民法官庭的審判長。
54 鍾委員佳濱:國民法官庭的審判長。
55 王院長梅英:是的。
56 鍾委員佳濱:所以很重要嘛!各位,我們各個地院的院長,這個複雜度大家去思考。下一頁我們看一下,其實我們更關心的不是這個,不是阻卻,是要怎麼提升人民參與審判來強化司法信任度。我們112年應到的候選法官2,352位,實到不到一半,113年的比率到目前有沒有統計?也是不到一半吧!
57 黃副秘書長麟倫:45%。
58 鍾委員佳濱:你看比去年還低啊!你後面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什麼原因造成的?有沒有調查過?
59 黃副秘書長麟倫:目前應該我們國民法官……
60 鍾委員佳濱:你們去年的成效評估我調出來了,這句話我是覺得不是那麼認可,說學歷越低,意願越低,意願最高的是專業人士、軍公教跟學生,意願最低的是家管、退休無業跟勞力人員,為什麼會這樣子呢?有這樣的關聯嗎?我們再往下看。其實影響參與意願的,這裡的說法是說因為可能學歷低者,他比較擔心對日常生活及生計造成影響,像這些勞力人員、兼職人員最怕這一點,請問候選法官、雇主知道應該給予公假並可領日費嗎?你們有去調查嗎?你覺得是這個原因嗎?擔心影響生活經濟。
61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這部分應該都有做相關的通知跟宣導,應該會知道。
62 鍾委員佳濱:好,那未來副秘書長要請司法院這邊強化各院的宣導,但是是不是真的是因為經濟生活?我們再往下看,很奇怪,從年齡來看,年齡越高,到場率越低,尤其是六、七十歲以上的到場率低於平均,這些人不都已經退休了嗎?為什麼還會擔心他的經濟生活呢?是什麼原因造成年紀較長者擔心去擔任國民法官呢?你們要去深入探究原因可以嗎?
63 黃副秘書長麟倫:可以,我們……
64 鍾委員佳濱:這點我特別提出來。所以候選的國民法官未到庭將開罰,我再給你看,當兵教召未報到將有刑事責任,但是你們的國民法官法,以橋頭地院來講,沒有載明未到庭可依法拘提,這好嚴重啊!實務上有沒有提醒?
65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都有提醒,法規也有……
66 鍾委員佳濱:沒有啊!傳票上面沒有載明啊!是不好載明還是怎麼樣?要你去當國民法官,不來,把你拘來,有這樣的事情嗎?民眾會不會覺得法情感上難以接受,要我去當法官不去,你還要把我抓去?
67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提醒都有提醒啦,但是目前沒有……
68 鍾委員佳濱:好啦!我也沒有說你們一定要載明啦,也不是說載明就比較好啦,但是這個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或許你們覺得載明會讓民眾心生恐懼或有錯誤的誤解,其實當國民法官是個義務,但是你用到拘提,可能民眾會嚇一跳,是不是這樣子?我了解你們要去體會,但是這個要加強,讓他們宣導好不好?再往下看下一頁,所以我的建議就是在未來預算執行當中強化人民參與審判的意願,並且嚴格國民法官案件的轉軌及拒卻標準,好不好?
69 最後,陳董請回,請黃副秘跟王院長,還有我要點一下我們屏東地院的李院長,不用上來,交接一下,副秘書長,你去屏東地院看過,我們屏東地院有一個司法園區的專案要推動嘛!我們希望未來的王院長接了之後要持續推動,因為這個案子很重要,要跟法務部、要跟國產署、要跟國土署都要去做共同協商,是不是請兩位共同承諾繼續推動,包括把我們的屏東地院,李院長很積極,地檢的陳檢察長也很積極,需要上面司法院跟法務部共同推動,可以承諾嗎?
70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一定會做好這部分的交接。
71 鍾委員佳濱:王院長有沒有交接到?
72 王院長梅英:只要是對我們司法環境有助益,這我們一定會大力去做的,謝謝委員。
73 鍾委員佳濱:那時候我們院長大力爭取說希望要有職務宿舍,目前全臺灣行政院新建的辦公廳舍一律沒有職務宿舍,都沒有了,只有哪裡?只有新蓋的屏東榮總有職務宿舍,你知道什麼原因嗎?因為蘇院長特別破例給這些辛苦的醫護人員要輪班,所以讓他們在新建的廳舍裡面有職務宿舍。未來如果司法園區能夠成立,它的占地面積等等各方面條件很好,未必要在同一個廳舍裡面,在附近就可以有職務宿舍,這一點請務必在你們未來的屏東,還有包括未來陸續更新的司法園區,一定要把我們司法人員的需求放進去,才能讓他們流動率降低,你不是說過屏東的流動率很大,是不是?如果不安定的話,我們這些比較偏遠的院留不住人,會對我們民眾的司法品質受到影響,好不好?拜託黃副秘書長,也祝你法官升任愉快,也拜託王院長好不好?接下燙手山芋,世代交替,臺灣隊加油、我們司法加油,謝謝。
74 黃副秘書長麟倫:謝謝委員。
75 主席:謝謝鍾佳濱召委。
76 接下來有請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鄭天財委員不在。
77 我們請下一位質詢是吳思瑤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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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36-16
speakers ["鍾佳濱","黃國昌","陳俊宇","林思銘","莊瑞雄","吳宗憲","吳思瑤","陳培瑜","翁曉玲","林淑芬","羅智強","沈發惠","謝龍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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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25"]
gazette_id 11310702
agenda_lcidc_ids ["113107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 案」案;四、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二案僅 進行詢答;第三、四案僅宣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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