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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宇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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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俊宇:(9時32分)謝謝主席,有請副秘書長。
1 主席:請黃副秘書長。
2 黃副秘書長麟倫:委員好。
3 陳委員俊宇:副秘書長早,還有在場各位列席的首長、各位院長,大家早。首先我針對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運作現況和相關的議題跟副秘書長做討論。為了保障人民在憲法上的訴訟權及平等權,法扶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平常我們在地方上接到民眾陳情的時候,民眾也是希望能夠提供適當的法律諮詢服務,如果因為經濟條件弱勢而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可能就需要轉介法扶。但法扶基金會於2004年成立至今,在財源上還是高度依賴政府,每年的預算有九成以上是政府捐助,司法院挹注的預算也是逐年提升,而明年度司法院對於法扶的捐助達到15.2億,比去年又增加了1億。請教副秘,對於籌措自主財源的部分,司法院和法扶有沒有研議新的方案?
4 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當然,法扶原來的規劃是司法院捐助達100億的時候,以其利息去支應,但是目前來講絕大部分每年法扶都得靠司法院捐助,而捐助的金額也逐步、逐步提高,明年我們編了15億。
5 我們一方面希望法扶能夠自己儘量開拓財源,法扶也努力在做,所以他們明年會有很多募款計畫,但是募款的比例還是相當地有限。現在我們也是希望至少國家捐助的預算能夠用在刀口上面,不要產生排擠,所以明年我們捐助的錢,比如現在一般認為沒有排富的是像強制代理的案件,強制代理的案件現在也有相當的量,強制代理案件並沒有特別規定要審查資力,但是我們也希望接下來法扶再碰到強制辯護案件時,還是能夠初步去做衡酌。如果這個被告並不是沒有資力的話,可能可以優先考慮依照義務辯護或是由公設辯護人去做支應,真正符合法律扶助無資力的這部分再用法扶,這樣子才不會產生資源排擠。
6 另外,關於如何提升律師接案意願、合理調整法律扶助酬金部分,去年法扶也有跟司法院進行協商,因為我們的酬金基數長期沒有調整,所以我們也斟酌在基數上面去做微調,這部分也反映在明年預算增加了五千多萬,其中除了案件量增加之外,這些基數的調整也反映在這裡面,所以這些相關機制,司法院都有在積極進行,就是希望讓人民的納稅錢能夠用在刀口上。
7 陳委員俊宇:我們的預算會逐年成長,有部分是因為擴大對象及範圍,增加相關的案件量,雖然立意良善,但還是要審慎將有限資源發揮在扶助弱勢個案上。尤其在過去的經驗上,除了有財力的人申請,被扶助的人也不一定是被害人,有關建立排富或是避免被濫用的機制,這部分司法院是不是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規劃?
8 黃副秘書長麟倫:在以往、最早期的時候,像勞動部向法扶提出的勞動專案,去年內政部也有向法扶提出希望能夠增加租賃專案,甚至原住民專案,原住民專案以前都是放得比較寬的。但是就誠如委員所指教的,資源還是要合理分配,我們和法扶在做業務溝通的時候,以及我們有一個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法扶的運作會持續地關注,也都跟他們講要設定一定資力的上限,比如,像勞工專案,假設他的月薪超過6萬5,000元,以前是8萬元,現在降到6萬5,000元,他的每月收入超過6萬5,000元的話,我們就認為他恐怕不能算是無資力的人,這個時候是不是就應該要保守一點,不要在這部分去提供扶助,不要發生早期有月入十幾萬的勞工也申請法律扶助,由法律扶助用公費去幫他找律師,現在這種情形都不會有。
9 至於剛才講的強制律師代理部分,也希望能夠與公設辯護人機制、義務辯護機制互相做一個調整,法扶仍然著重在無資力的部分,這也是我們跟基金會持續要求和溝通的,所以相關的機制都有,因為我們也非常在意這個預算的膨脹,如果不是非這樣不可、非有必要的話,我們的監督管理委員會都會去做這些相關的控管。
10 陳委員俊宇:為了要增加律師接案的意願,也考量到國民法官的訴訟時程和辯護特殊性,我們看到法扶對於國民法官法刑事一審辯護案件酬金基數有再次調整,但對於非國民法官案件給予律師的酬金似乎就未能跟著往上調,即便法扶是以公益性質為主,但參酌各法扶律師的工作量和付出心力,應該還是要有合理調整酬金的空間,請問目前有沒有研擬調整這方面的方案?
11 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法律扶助基金會有持續和司法院在做溝通,第一個,國民法官的部分,因為這些律師之前接任國民法官的辯護意願不是那麼高,就是怕跟一般案件不一樣,會產生嚴重排擠其他案件的作用,因為他這段時間接了法律扶助基金會,幾乎沒有辦法再做其他案件,一般案件就不會,所以今天要增加這部分的意願的話,就必須把國民法官案件辯護的酬金部分提高。但是誠如委員所講的,如果一般的其他案件都沒有提高的話,似乎也相對並不是很公平,所以我們現在一般案件的酬金基數也有相對的去做調整,當然沒有到國民法官案件那麼高,還是讓它有所區別,但並不是沒有調整,所以這部分也反映在明年的預算增加,有一部分就是在這部分。
12 陳委員俊宇:明年?
13 黃副秘書長麟倫:對。
14 陳委員俊宇:好,還是請司法院對於法扶的財政能力、有限資源合理運用審慎評估,並且儘快研擬出具體的可行方案,真正能改善這些存在多年的問題,讓法扶得已穩健並永續經營,能夠長久作為弱勢民眾的保護。
15 另外,我想請教關於少年及家事法院的增設以及專業辦案人力的部分,有鑑於先前發生重大少年事件的時候,社會上呼籲要儘快完善社會安全網,更因應近年來少家案件的不斷增加,需要成立北部少家法院來確保量能,今年司法院在預算當中,有關籌備北部少家法院的部分編列了1.4億,其中有超過1億是辦公廳舍修繕費用,分兩年分攤總金額2.5億,既然籌備的預算已經編列,最快什麼時候有機會可以看到正式成立?
16 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因為這一部分的整建包含我們現在要找的中繼法院、中繼辦公室,這個部分是1.4億,目前是預設在士林郵局,所以我們這段時間要進行裝修,畢竟一個法院的規模所需要硬體與一般辦公室是有很大落差的,我們的時程預計是在115年7月左右會讓這個法院去運作。至於這些相關的人力,我們目前只能儘量,委員也瞭解司法院的總預算員額已經到了上限、瓶頸了,我們整個可以用的只剩下兩百多個人,不是只有少家法院,整個司法體系下至地方法院、上至最高法院,包含司機、工友在內,包含法官在內,我們只剩下兩百多個人可以用。所以我們目前只能斟酌有辦法運用的部分,再增加這些調保人力,但是後期這些人力的到位,我們恐怕還得去規劃,當員額有餘裕的時候,我們才能夠去做斟酌,但是運作的部分,我們在115年會讓它運作。
17 陳委員俊宇:115年7月嗎?
18 黃副秘書長麟倫:預設是如此。
19 陳委員俊宇:我另外請教一下副秘書長,針對剛剛你一直提到的員額部分,行政院會不會支持鬆綁以提高我們的員額?
20 黃副秘書長麟倫:跟委員報告,去年司法院一直跟大院,還有跟行政院溝通,在目前的總員額上限之下,我們只剩下兩百多人,當然還有那些控管員額都已經報了國考,實際上就是兩百多個可以用,上至法官、下至工友,全國只能用這兩百多個。所以我們立刻就面臨困境,現在少家法院的成立,我們硬體可以給,人還在想辦法,現階段我們只能跟行政院、大院說這部分是需要大家支持的。
21 陳委員俊宇:好,我還是希望司法院能夠儘快補齊相關的人力,加強曝險少年的輔導工作,同時也讓少年事件保護制度能夠更完善,少家司法的專業度也能夠相對提升,以上,謝謝。
22 黃副秘書長麟倫:謝謝委員。
23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黃副秘書長。
24 接下來請林思銘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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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36-16
speakers ["鍾佳濱","黃國昌","陳俊宇","林思銘","莊瑞雄","吳宗憲","吳思瑤","陳培瑜","翁曉玲","林淑芬","羅智強","沈發惠","謝龍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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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25"]
gazette_id 113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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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二、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 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書案;三、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 案」案;四、繼續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二案僅 進行詢答;第三、四案僅宣讀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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