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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 @ 第11屆第2會期第10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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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7,561 | 00:00:22,762 | 主席在場的委員請借我三分鐘我們來看一下民眾黨的提案 |
00:00:24,128 | 00:00:41,925 | 這是一開始在7月12日印出來的民主黨的提案,它要根據立法院職員新司法59條之一舉行聽證會,這是在113宪判9之前宣告我們立執法有部分違憲之前它所提出來的。 |
00:00:42,803 | 00:00:44,445 | 委員黃秀芳等18人擬具 |
00:01:02,540 | 00:01:21,885 | 然而調查委員會跟委員會聽證會這舉行有什麼差別呢我看到今天的修正提案請大家翻到後面我一項一項唸給大家聽他現在調查的方法是根據47條第二項就是要調查委員會我們知道原來第8章 |
00:01:22,865 | 00:01:50,997 | 文件調閱之處理已經被第八章調查權之行使取代了但是我們第九章委員會公聽會之舉行又新增了一個第九之一章我們聽證會之舉行這裡面我請大家看一下他最後的條文是什麼他說倒數第三行命其出席為正言這規定在47條第二項但同時也規定在聽證會的59條之三而且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缺席 |
00:01:51,844 | 00:02:04,012 | 還有要違證言詢問的內容不得逾越調查的目的這規定在59條之五而且拒絕證言的權利規定在50條之一以及要有律師協同這也規定在59條之四 |
00:02:08,356 | 00:02:30,333 | 很簡單的一件事情你可以用聽證會處理而且用聽證會的條款在經過憲判9字號之後更清楚的可以完整的去達成你的目的但為什麼他要用第8章47條第二項用成立調查委員會因為我念大家很清楚 |
00:02:32,314 | 00:02:56,284 | 規避了聽證會59條之五什麼意思請大家看59條之五第一款涉及國安、國安外交的機密事項或逾越聽證會目的所提的結論或對峙這些還有受到法律、民定、保護自個人隱私其他秘密事項這些都不在出席聽證會的社會相關人士或政府官員所應盡的證實義務當中 |
00:02:59,918 | 00:03:22,033 | 說了半天今天民眾黨一再的規避閃躲到後來又說跟產創條例有關又不明顯跟產創條例的修法有關他就是要用這樣的條文來遂行因為根據我們的聽證會的一個行使第59條之五有這麼多的事項可以保護國家基民不外洩保護個人隱私不外洩不拘捕 |
00:03:29,295 | 00:03:38,746 | 委員張雅琳等19人分別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