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00:04,500 |
00:00:08,747 |
林委員思銘 |
謝謝召委,請法務部鄭部長及警政署張署長。 |
|
00:00:08,747 |
00:00:10,591 |
主席 |
麻煩部長、署長。 |
|
00:00:10,591 ≈
|
00:00:16,068 |
鄭部長銘謙 |
委員早。 |
|
00:00:16,068 |
00:00:17,108 |
林委員思銘 |
部長還有署長早。 |
|
00:00:18,089 |
00:00:21,551 |
林委員思銘 |
我想我們國人對詐騙案件感受很深啦! |
|
00:00:22,151 |
00:00:42,421 |
林委員思銘 |
所以今天召委排這個議題,我想讓大家更深層的去探討詐欺案件,為什麼我們打詐四法上路之後,詐騙的金額還是維持在很高的一個金額,然後案件量還是持續不斷的上漲。 |
|
00:00:44,862 |
00:01:03,038 |
林委員思銘 |
我們明年的預算增加大概4.8倍,當然政府是希望能以打詐視同作戰的決心除惡務盡,但是我們看到似乎仍然不足以有效嚇阻這些詐欺犯罪。 |
|
00:01:04,128 |
00:01:15,131 |
林委員思銘 |
我第一個問題先請教署長,署長你剛才提到說,今年7月詐欺被害人的被詐欺金額是111億……110億。 |
|
00:01:15,131 |
00:01:15,770 |
林委員思銘 |
8月、9月、10月有統計嗎? |
|
00:01:15,770 |
00:01:37,457 |
張署長榮興 |
8月137億,9月118億,10月份120億,所以今年度7、8月份是高峰,9到10月稍微有降了。 |
|
00:01:39,476 |
00:02:15,615 |
張署長榮興 |
委員剛才提的就是說我們打詐四法是在7月份通過,通過之後現在是在做相關部會子法的修訂,所以我的感覺在今年的年底以前是一個空窗期,所以詐欺的這種狀況還是屬於高好發的一個階段,但是我看這個案件是有漸漸在往下走,因為你現在看一些網路廣告平臺,如果沒有實名制的話,很多銀行都沒有要跟它配合了。 |
|
00:02:16,194 |
00:02:16,716 |
林委員思銘 |
這是你的看法,你是說從11月開始,因為11月你還沒統計。 |
|
00:02:16,716 ≈
|
00:02:17,716 |
張署長榮興 |
還沒,只統計到10月份。 |
|
00:02:16,716 |
00:02:19,278 |
林委員思銘 |
統計到10月份就已經高達了……10月還有120億啊! |
|
00:02:19,278 |
00:02:19,457 |
林委員思銘 |
還是一個高峰期啊!對。 |
|
00:02:19,517 |
00:02:21,599 |
林委員思銘 |
所以11月……如果截至目前為止,你有沒有做過統計? |
|
00:02:21,599 ≈
|
00:02:22,599 |
張署長榮興 |
11月份的總total? |
|
00:02:21,599 |
00:02:41,697 |
林委員思銘 |
因為今天已經11月21號了,會下降嗎? |
|
00:02:41,697 |
00:02:42,078 |
林委員思銘 |
趨勢會下降嗎? |
|
00:02:42,719 |
00:03:05,229 |
張署長榮興 |
因為我們每天都會公布儀表板,大概是1億到5億左右,在這中間,我剛才有說過了,7到8月份大概在四億多,9到10月大概是3億9,000,一天差了兩千多萬,所以這個數字看起來是緩步的往下走那種趨勢。 |
|
00:03:05,229 |
00:03:07,428 |
林委員思銘 |
沒有,你10月還比9月多啊! |
|
00:03:07,750 |
00:03:08,549 |
林委員思銘 |
我看到的趨勢就不是這樣啊! |
|
00:03:08,549 ≈
|
00:03:13,131 |
張署長榮興 |
但是10月又降回118億。 |
|
00:03:13,131 |
00:03:22,773 |
林委員思銘 |
我希望你講的能夠真實反映真實面,我們希望看到你11月的統計數字確實有呈現下降的趨勢。 |
|
00:03:23,194 |
00:03:26,654 |
張署長榮興 |
是,每天的儀表板我們都有公布,而且是真實的數據。OK。 |
|
00:03:29,996 |
00:03:46,700 |
林委員思銘 |
接下來請教部長,現在我們打詐四法通過,打詐的政策推行後,目前我們看到的趨勢就是案件數以及受害者的財損金額一直增加,部長,你認為為什麼會一直增加? |
|
00:03:47,540 |
00:03:49,680 |
林委員思銘 |
這個趨勢的原因是什麼? |
|
00:03:49,680 |
00:03:55,311 |
林委員思銘 |
為什麼工具給了,法案也都已經上路了,是什麼原因? |
|
00:03:55,911 |
00:04:20,486 |
鄭部長銘謙 |
以前的電信詐騙我們會接到電話,那個是亂槍打鳥式的,那現在的詐騙行銷,因為詐團也會進化,所以他現在最主要的詐騙類型是比較轉向投資型的廣告,那投資型廣告因為詐騙金額多,那些被害人的損失會比亂槍打鳥大。 |
|
00:04:20,647 |
00:04:30,811 |
林委員思銘 |
所以部長你的意思是說,傳統用打電話來行騙的類型已經慢慢減少了,現在大宗的就是網路詐欺,尤其是投資的部分。 |
|
00:04:34,332 |
00:04:45,816 |
鄭部長銘謙 |
對,投資詐騙的這部分的確是比較……因為他有做一些包裝,所以這些投資大眾會誤信,等到他發覺到的時候,可能錢已經出了好幾筆。 |
|
00:04:45,816 |
00:04:46,657 |
林委員思銘 |
好,部長,你這樣的回答可以。 |
|
00:04:46,917 |
00:04:51,000 |
林委員思銘 |
署長,那你觀察到的類型是不是網路投資…… |
|
00:04:51,500 |
00:05:13,246 |
張署長榮興 |
沒有錯,現在的詐欺第一名就是網路投資型的詐欺,就是把高暴利的訊息透露給你,很快的時間就可以獲利,點入它的點擊之後,進入他的群組裡面,他就把你養起來、把你套起來,然後就在裡面詐騙。 |
|
00:05:13,246 |
00:05:17,226 |
林委員思銘 |
了解,既然這種投資類型的是大宗…… |
|
00:05:17,707 |
00:05:19,767 |
張署長榮興 |
大宗,大概占百分之六、七十。 |
|
00:05:21,269 |
00:05:27,854 |
林委員思銘 |
那我現在要問你,你們有一個165的app,打詐的app,建置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
|
00:05:28,295 |
00:05:29,095 |
張署長榮興 |
大概一千多萬。 |
|
00:05:29,776 |
00:05:29,776 |
林委員思銘 |
那數發部呢? |
|
00:05:30,877 |
00:05:55,838 |
林委員思銘 |
副署長,請問你們建構的打詐app總共花了多少錢?6,000萬。6,000萬? |
|
00:05:55,838 |
00:06:19,506 |
林委員思銘 |
難怪剛才謝龍介會那麼生氣,你們這個業務不如移轉給警政署,你們花了6,000萬,我有看到王世堅委員講說數發部建置這個app花了6,000萬,比警政署多了6倍,結果你們的成效非常地差。 |
|
00:06:22,240 |
00:06:35,351 |
黃簡任視察國源 |
抱歉,報告委員,更正一下,我們今年建置的費用不到1,000萬,那王委員所稱的6,000萬是明年的費用,這些費用並不是只有建置費用,因為還有包括未來的一些客服可能要委外,所以基本上…… |
|
00:06:35,492 |
00:06:36,913 |
林委員思銘 |
明年6,000萬? |
|
00:06:36,913 |
00:06:38,914 |
黃簡任視察國源 |
明年編到五千多萬。 |
|
00:06:38,914 |
00:06:40,736 |
林委員思銘 |
今年一千多萬? |
|
00:06:40,736 |
00:06:41,578 |
林委員思銘 |
所以是王委員質詢錯誤? |
|
00:06:41,578 ≈
|
00:06:45,611 |
黃簡任視察國源 |
不是,因為當時的數字…… |
|
00:06:45,611 |
00:06:56,471 |
林委員思銘 |
你們部長還回答說,因為這個還在測試階段,所以成效不彰,所以你今天跟我講明年的建置費用才是6,000萬? |
|
00:06:58,002 |
00:07:00,865 |
黃簡任視察國源 |
已經建置好了,這個費用是延續性的。 |
|
00:07:01,486 |
00:07:03,246 |
林委員思銘 |
是,所以你們花了6,000萬嘛! |
|
00:07:03,808 |
00:07:03,967 |
林委員思銘 |
是不是? |
|
00:07:04,108 |
00:07:08,111 |
林委員思銘 |
你不要在這邊胡說八道,到底是6,000萬還是一千多萬? |
|
00:07:08,111 |
00:07:38,984 |
陳副署長慧敏 |
委員,我們重新說一遍,因為它今年是先建置,然後明年的部分是建置再加上客服的部分,因為我們還是要一些服務,比如說接聽電話跟確認內容,然後還有要去……這個其實是滿花人力的,然後另外的話,可能有比如說各個團體跟使用者有很多的需求需要把它修改。 |
|
00:07:38,984 ≈
|
00:07:39,984 |
林委員思銘 |
這樣啦! |
|
00:07:39,984 ≈
|
00:07:40,984 |
林委員思銘 |
數發部。是。 |
|
00:07:39,164 |
00:08:01,701 |
林委員思銘 |
我告訴你們,因為我們看警政署真的很辛苦,花了一千多萬建立這個165的反詐app,但是明年你說六千多萬,要花那麼多的錢,我們要看到的、人民要看到的是你們能夠把錢花在刀口上,你要有積極的成效讓我們看到。 |
|
00:08:02,602 |
00:08:29,336 |
林委員思銘 |
但是現在數發部一直為人詬病的,對於整個打詐的功效做得非常地差,剛才署長他們說網路詐欺投資犯罪類型的案件數一直在攀升,被騙金額也那麼高,請問數發部,對於這種網路詐欺的投資犯罪,有什麼樣的政策工具能夠去遏止? |
|
00:08:32,091 |
00:09:28,480 |
陳副署長慧敏 |
謝謝給我們說明,我們針對打詐四法的部分,比如說詐欺犯罪防治條例以及洗防法的部分,有授予我們要提出6個子法,那我們的6個子法目前也都已經訂定,然後我們會依據時間,在11月30號之前公布,之前針對網路廣告平臺業者,還有第三方支付跟電商業以及網路連線遊戲的部分,其實我們都非常積極地去做一些行政指導跟行政檢查的部分,這個部分就是誠如我們部長之前有提到的,我們非常的期待,也預期明年有關詐欺的部分,會因為我們積極地處理而下降。 |
|
00:09:28,801 |
00:10:16,538 |
林委員思銘 |
剛剛我給你很多時間去做一個說明,我們根據金管會的統計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僅Google與Meta的投資詐騙廣告量就高達6萬3,191件,顯示非實名制的廣告已成為詐騙的重要來源,許多的詐騙集團利用境外作為規避執法的方式,所以請問數發部、法務部或金管會,我們有沒有跨部會的聯繫,我們跟國際平台,不管是Google還是Facebook如何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
|
00:10:19,540 |
00:10:20,242 |
林委員思銘 |
請數發部先回答。 |
|
00:10:22,102 |
00:10:39,055 |
陳副署長慧敏 |
這個部分一直是我們部長非常積極要求我們要跟他們去做一個比較好的聯防跟協作,他們也非常配合,也有提到在今年年底之前都會把實名制的部分做好。 |
|
00:10:39,055 ≈
|
00:10:40,055 |
林委員思銘 |
是跟誰配合? |
|
00:10:39,134 |
00:10:39,815 |
林委員思銘 |
是跟FB還有Google嗎? |
|
00:10:42,977 |
00:10:48,661 |
陳副署長慧敏 |
Google、LINE,還有TikTok都一樣。 |
|
00:10:48,661 |
00:10:49,242 |
林委員思銘 |
是只有數發部嗎? |
|
00:10:50,141 |
00:10:50,983 |
林委員思銘 |
法務部有沒有共同參與? |
|
00:10:52,592 |
00:11:11,430 |
鄭部長銘謙 |
法務部本來在臺高檢署就有跟各部會做聯繫平台,我們會把檢察官辦案的發現,把可加強的部分回饋給各部會,各部會就是因為我們這樣做,所以大家能共襄盛舉地過了很多制度。 |
|
00:11:12,671 |
00:11:24,302 |
鄭部長銘謙 |
另外剛剛委員關心的,其實法務部也跟網路社群軟體,包括LINE、Meta、Google這些平台有建立資料調取的協議,這部分我們這邊都有在進行。 |
|
00:11:25,243 |
00:11:37,915 |
鄭部長銘謙 |
另外涉及詐騙廣告的部分,我們有建立剛才我講到的通報下架機制,或是透過一些停止網頁的解析,這部分就作以上的補充。 |
|
00:11:38,196 |
00:11:39,096 |
林委員思銘 |
好,那金管會呢? |
|
00:11:40,338 |
00:11:48,924 |
林委員思銘 |
我想問金管會,對於社群平台採實名制的積極性,會如何做一個法規的調整? |
|
00:11:50,046 |
00:12:26,101 |
黃副局長厚銘 |
跟委員報告,目前的話剛剛委員其實已經提到,我們現在的投資詐騙已發生了六萬多件,而這六萬多件都是我們在網路平台上主動去蒐報出來的,發覺它違反了……我們目前用的是投信投顧法,它用冒名的方式或是匿名的方式去做的這部分,我們在第一時間拿回來的就會請刑事警察局幫我們把它下架,目前我們執行的策略是,我們在搶速度,能以愈快的速度讓它下架的話,被害人就不容易被看到。 |
|
00:12:27,946 |
00:12:33,903 |
林委員思銘 |
我再問你,目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授權子法的進度如何? |
|
00:12:35,184 |
00:12:40,226 |
黃副局長厚銘 |
子法的部分,我們未來會在11月30號發布,到時候就會按照…… |
|
00:12:41,325 |
00:12:56,832 |
林委員思銘 |
我剛剛關心的是,目前金管會要如何確保社群平台……因為現在我們有看到幾家銀行,他們對於這種沒有採實名制的這些網路平台,就是不再向它投放廣告嘛! |
|
00:12:57,872 |
00:13:08,209 |
林委員思銘 |
對於這種社群平台採實名制的積極性,而非僅停留在現在是由金融業自律的層面,你們未來要如何去規劃? |
|
00:13:09,177 |
00:13:14,540 |
黃副局長厚銘 |
跟委員報告,目前金融業這邊採取的是自動自發的方式…… |
|
00:13:14,540 ≈
|
00:13:16,322 |
林委員思銘 |
自律的嘛! |
|
00:13:16,322 |
00:13:19,642 |
黃副局長厚銘 |
對,針對這些沒有實名制的,他們會把它的廣告撤下來。 |
|
00:13:20,203 |
00:13:29,907 |
黃副局長厚銘 |
未來這個打詐子法生效之後,有關的數發部這邊,只要是指定的這些平台業者,都必須採用實名制,如果沒有採用實名制的話,後續都有相關的罰責。 |
|
00:13:29,907 |
00:13:30,108 |
林委員思銘 |
好,謝謝。謝謝。 |
|
00:13:30,608 ≈
|
00:13:34,323 |
主席 |
下一位我們請莊瑞雄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