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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15時2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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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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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部長好。這份調查報告公布到現在、您從早上備詢到現在,我覺得你應該可以很清楚地感受到,其實不僅僅是衛環委員會有這麼多委員來質詢,整個社會對這份調查報告是憤怒的,有沒有重啟調查的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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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會重啟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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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重啟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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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當然馬上就重啟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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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希望重啟調查了以後,真的能夠還原事件的真相,因為有太多的疑問,到現在對於被害人、對於整個社會都沒有個清楚的交代。我看完這份報告以後,我腦海裡面顯現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份報告說這個長官涉及職場霸凌、情節重大,但是在前面又說,這位不幸往生的同仁沒有遭受到長官霸凌的情事。我看完了這份報告以後,不斷在思考,調查小組做出來的調查結果是這個分署長有霸凌,但是這個往生的人沒有被霸凌,所有被霸凌的人都沒有往生,剛好是那個往生的人沒有被霸凌。部長,這個報告這樣的結論,你能接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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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這個部分我可以跟您解釋,好嗎?其實是調查報告裡面沒有寫清楚,謝分署長跟那個離開的同仁之間還隔著兩個主管,就是副分署長跟秘書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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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的意思是有其他的主管涉及霸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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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也不無可能,因為霸凌的情緒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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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說得非常的好!也不無可能。我就直接跟你講,當你們已經認定出來這個分署長有霸凌的事實,但大家看到你們認定的結果是,這位不幸往生的同仁沒有被霸凌,這是一個完全矛盾、完全衝突的調查報告結論。部長,您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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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因為主要是外部專家基於事實而去做的陳述,他們只就他們看到、聽到的事實做,說無法證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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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樣的調查報告才會讓社會憤怒,所以你今天才會在這邊承認有重啟調查的必要,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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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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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除了不幸往生的事件以外,我收到其他的檢舉,我們一樣一樣來,他有沒有濫用公帑宴請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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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針對這個部分,我了解過了,應該是指今年6月……我們政風處長在現場,請政風處長來回答,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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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這個案子是東引公所跟東湧協會在5月20號去拜訪北分署,因為這個協會是北分署過去一直在輔導的多元就業協會,所以謝分署長基於公誼,在當天晚上有宴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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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花了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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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餐費部分大概是4萬2,000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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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4萬2,000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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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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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從哪一個會計科目項下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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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有關會計科目,我可能要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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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之內,把這件事情的原委寫清楚!我們這個會期在審查預算,勞動部預算很多、很有錢,一個分署長出去請吃飯,一頓就吃掉四萬多塊。有沒有在辦公室裡面裝軌道燈,導致電費增加?知道就說知道,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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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因為我們並沒有收到2月份的檢舉書,我們在這個月11號看到議員爆料的報導以後,已經立案調查,所以這部分也是在我們調查的項目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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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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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大概兩個禮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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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好,兩個禮拜。接下來繼續請部長,他上任以後濫花公帑送禮,這件事情有沒有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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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們有看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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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有看到資料嘛!你覺得這樣的行為適不適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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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請政風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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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這個也是在我們調查的範圍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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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一樣,兩個禮拜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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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對,這都在那一份檢舉書裡面,我們通通會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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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裡面寫禮物類別是國會統籌運用,統籌運用到哪裡,知不知道?一樣,兩個禮拜調查報告寫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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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這個都是在我們調查範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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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一樣一樣問嘛!我怕你調查報告到時候寫出來跟這份報告一樣,避重就輕、破綻百出。大家為什麼憤怒?我一點一點跟你們講,今天沒有答案沒有關係,我靜候兩個禮拜以後的調查報告。再往下看,公帑買的禮盒,他自己可以留著,可以嗎?這個都是我索資的資料,公帑買的禮盒,分署長可以自己留著,可以嗎?不用跟我講事實,跟我講規矩就好了,規矩可不可以留著?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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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請政風處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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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我們一併調查了解以後再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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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現在不是在討論事實,是在討論規範,規範需要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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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不是,所謂公帑買的禮盒是……所謂送自己人是什麼……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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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是!分署長是自己留著,這是我索資、你們回給我的資料。他可以自己留著,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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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如果是用公帑買的,那就是公物,公物的話,那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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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當然是公物,他可以自己留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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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他先放在那邊,比如基於公務禮儀,如果他還有什麼需要送給……我們要看它的流向在什麼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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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我跟你講,我所有索資都調出來了,送給誰,我要他一樣一樣列清楚,這個就是他列不清楚的。直接說是分署長自己留著,一樣,兩個禮拜之內報告一併寫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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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長志信:我們會了解它的流向到什麼地方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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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事情還沒有結束!備用125份現在在哪裡?一樣,兩個禮拜之內寫清楚,是堆在倉庫裡,還是拿去隨便亂發?東西在哪裡?我看勞動部很有錢,有錢到這個程度,分署長上來不僅官威很大,錢也很會亂花,拿公帑找設計師、買禮物,做自己的公關,可以這樣幹喔?這是這個分署長才幹的,還是這是整個勞動部的文化?來,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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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這絕對不是勞動部的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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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絕對不是勞動部的文化嘛!回去了解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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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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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不要再有第二種這種長官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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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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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更可惡的事情是,你知不知道他買禮品的錢從哪裡來的?知不知道?部長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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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請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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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你們署裡面的同仁,我已經跟你們索資了,你們就要知道我一定會問這個問題,就要幫部長準備好,要不然部長站在上面也很辛苦,他一定不知道嘛!他為什麼會不知道?因為匪夷所思嘛!我為什麼說匪夷所思?來,我在預算書裡面完全看不出來,我當初接到這個檢舉以後,第一件事先去找預算書,到底是哪一個會計科目項下送的?我完全看不出來,所以我只能夠請你們回答,花這個錢去買東西,從哪裡來的?辦理青年職能開發業務預算可以拿來送禮嗎?請教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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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會計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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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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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會計處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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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怎麼核銷的?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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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想應該是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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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部長,你覺得應該不行嘛!後面還有更誇張的,社群媒體標案!可以拿社群媒體標案的錢,因為太多啦,花不完啦,多到花不完還勻支過來買禮物,部長,你覺得這個適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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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想應該也是不適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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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也是不適合嘛!更誇張的是促進銀髮就業、青年就業專案也可以拿來送禮,我相信所有立法委員在審預算的時候,都不知道勞動部跟立法院要預算是要促進銀髮就業、要青年就業計畫,結果搞了半天拿來送禮,錢可以這樣花嗎?請教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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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請署長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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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我們這些計畫,因為大部分這些計畫都會有所謂的宣導跟廣宣,很多地方我們是利用這樣的一個方式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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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要透過送禮盒來做廣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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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署長孟良:輔導我們這些庇護工廠跟多元培力的團體,然後透過這樣的協助,讓整個相關團體有這樣一個行銷的管道,這一部分基本上是希望跟我們的行銷推廣結合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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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來,我們再往下看,就業保險基金可以拿來送禮嗎?就保基金是拿來送禮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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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我不知道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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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個就是就保基金裡面的預算,113年送端午節43萬。我再往下看,就業安定基金可以拿來送禮嗎?一樣,中秋節38萬,我看完了以後,請一下部長好嗎?請一下部長。這個會期要處理預算,當我們看到錢這樣花的時候,我相信所有的立法委員心裡在問一個問題,我們當初通過這個預算的時候,是要給這位分署長拿來買禮物做關係嗎?我相信沒有立委會同意。這些內容,是不是可以承諾一併兩個禮拜之內的調查報告要寫清楚?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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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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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該移送檢調的就移送檢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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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好,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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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國昌:這已經不是只有單純失職的問題了,該移送檢調的就移送檢調,希望下一次、兩個禮拜以後出來的報告能夠回應社會這些問題,部長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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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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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黃委員。黃國昌委員要求兩個禮拜的報告,請給黨團,還要給本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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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我們請葉元之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