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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4時41分)主席,麻煩請何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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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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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今天整天大家都在關心這一次發生在勞動部分署的這個霸凌事件,或是同仁輕生事件。我先請教一下,為什麼我們現在看到的好像是擠牙膏式的,一下說這個分署長要降級,一下又說他要停職,到底你們現在的這個懲戒是依照外界判斷,還是依照你們控管,所以才會一段一段的出來是這樣嗎?我想應該不是吧!剛剛休息5分鐘的時候,您在外面是不是有接到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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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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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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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那是我的決定,就是我的態度。因為考績會也會開會,我必須讓考績會決定,可是我有我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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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有你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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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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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現在大家也都在講,難道這樣子就了事了嗎?部長的部分呢?您自己有沒有政治責任?認不認為這件事情應該要有政務官下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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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有政治責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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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的政治責任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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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可以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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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已經跟院長請辭了嗎?因為現在外傳你跟院長請辭,但是現在說要慰留你,有這個情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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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沒有這樣子的東西,我根本還沒有跟院長有任何的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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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聯繫,也沒有來自院方的壓力或是院方的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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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沒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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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你說你可以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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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這就是我做符合社會期待的責任,我負起這個責任,所以跟委員報告,我可以離開,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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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因為你說禮拜五會帶這位前分署長一起出面,後續國人也要看你負責的態度,看你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負責。我們先看第一頁簡報,這是勞動部目前的官方網站,非常諷刺──熱誠、創新、感動、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結果讓一位同仁離開;再來,剛剛勞動部的門牌上面被貼了一個便利貼:「我是公務員,我想好好活著」。部長,你看到這樣子的便利貼,有什麼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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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對不起!對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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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對不起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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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當然對不起我們這廣大的機關裡面所有的公務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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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廣大機關的公務員被莫名的壓力被籠罩著。應該是勞工朋友的保護傘、勞工朋友的守護者的勞動部,竟然發生了這樣的霸凌事件,竟然發生了同仁離開的事件,然後被人家寫說「我是公務員,我想好好活著」!什麼時候我們中華民國的公務同仁卑微到做一份工作,到最後居然是要拜託勞動部、拜託長官讓我好好活著?部長,還是要細究一下這一個事件。本席也覺得很遺憾,在國會改革完之後,我們沒有辦法有調查小組,所以很多事情我們是看你們的報告出來,很多的疑點或是很多案件的狀況,我們還是覺得霧裡看花。所以有幾個部分我來直接就教你,請看下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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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在網路上有講,有匿名的爆料,但是這一個帳號也被很多人講到,它講的應該就是同個單位的工作同仁。其中特別講到,11月1號禮拜五這一位輕生離開的公務員被長官退件、被長官大罵,長官要求11月4號禮拜一務必交件。我想請教一下我們的調查小組有沒有查出這個長官是誰?這件事情屬不屬實?它會不會就是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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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們的調查小組有去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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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然後咧?這個長官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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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根據我掌握的資料,11月1號禮拜五跟他開會的是副分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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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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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副分署長要求他11月4號要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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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這個長官是副分署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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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不知道,這我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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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那有沒有被退件、有沒有大罵這個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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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這個我們沒有掌握。這個經過調查,沒有得出有沒有大罵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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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怎麼會沒有得出有沒有大罵的問題?這個才可能是關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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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因為有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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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今天不管是分署長或副分署長,即便你們說是副分署長,他有沒有可能會是讓這個同仁輕生的最後一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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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請人事處過來。在詢問副分署長的時候,他有沒有承認他11月1號對當事人大罵?他有這樣的行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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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處長碧琳: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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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他沒有講啊!可是當天跟他開會的就是他,那位長官就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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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當天跟這位同仁開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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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11月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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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1月1號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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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是,不是謝分署長,而且謝分署長當天11月1號是請假的,根本不在署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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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都知道他請假,但不能說他請假就變成他沒有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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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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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1月3號晚上家人要到辦公室找這位同仁,被保全阻擋,沒有辦法進辦公室,有沒有這個情況?有這個情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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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是有的,是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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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點頭?有這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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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這個確實是應該檢討,因為那是行政院聯合辦公大樓,有很多部會在那邊,所以那個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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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家人什麼時候來找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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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筱尹: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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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什麼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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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筱尹:對不起!就是11月……凌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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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1月4號凌晨已經過12點的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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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筱尹:我再確認一下,就是大概五十幾分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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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就是11月4號嘛!等於是禮拜天已經過到禮拜一,也許家人已經聯絡不上他,想要來了解。因為知道這一個同仁很盡責地到辦公室加班,結果到了現場一樓還被保全阻擋,沒有辦法進辦公室。他沒有在現場表達他是他的家人?我相信應該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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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對,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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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如果說保全不讓他上去,可能因為整個機關的保全或是安危,那保全有沒有最基本的合理的懷疑,至少說:「好,你在這邊看一下。你沒有辦法進去,但我幫你去辦公室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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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那不是勞動部的保全,那是中央聯合辦公大樓他們集體請的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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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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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當然我們勞動部有疏失啦!這個保全阻擋,我們沒有及時去跟家屬聯繫,他們也沒有通報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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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來!一個一個釐清。你現在不要覺得你們很委屈,說是發生在勞動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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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沒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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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只是請教一下,依照現在檢察官的判斷,他是什麼時候輕生?家人在禮拜天的晚上、禮拜一的清晨來的時候,會不會有可能是可以救得到他的?如果讓他看到家人,會不會他可能就不會走上這一條不歸路?因為是11月4號早上7點半,有同仁上班的時候才發覺他已經離開了嘛!換言之,你們的紀錄到現在你們還講不清楚,也不知道檢察官到底確認他是什麼時候離開,是不是?我們辦公室裡面也沒有相關的錄影設備!也沒有。有還是沒有?辦公區有沒有相關錄影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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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筱尹:走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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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只有走廊?所以換言之,你們也沒有辦法掌握到底裡面的情況如何。這會不會又是一個可能可以挽回他,但到最後沒有辦法的一個機會點?針對這件事情,其實我們要講的是這個同仁有沒有發出求救訊號?我覺得有耶!從今年的2月就有上百封的陳情書,現在是說有給部長、有給相關單位、有給民意代表,結果到11月1號又被大罵,可能變成是壓垮的最後一根稻草。結果11月3號的晚上,家人想要去找他,又不得其門而入,所以11月4號就有憾事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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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時間真的有限,但是我覺得這個事情不能這樣子私了。請教有沒有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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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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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有沒有調電梯裡面的影像?來,下一張。它說11月4號早上高層指示貨梯不能用,所以不能用擔架運送死者的遺體。後來電梯不夠大,所以只能用擔架把他折立上來,變成是坐姿的情況離開,而且還下令不准蓋上白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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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沒有這樣子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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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說沒有,有沒有影像?有沒有去看當天電梯的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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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不是!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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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有沒有去看當天的電梯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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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沒有所謂高層下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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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有沒有去看當天的電梯影像?當天的電梯影像交出來!因為現在很多的同仁都說那天被要求不能蓋上白布,然後送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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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也沒有不能蓋上白布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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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也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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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對。委員,我可以跟你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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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們現在看到這樣的講法,所以我們現在講的是說不能再遮掩了,不能再變成勞動部……你剛剛提到有走廊的影像,能不能調出當天走廊的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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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筱尹:我們有去跟管委會申請,但是沒有調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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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為什麼沒有調到?也不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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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主任筱尹:我們會再去跟他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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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不是,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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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給你們兩、三個禮拜的時間,調查小組去調了,結果你剛剛跟我講沒有?先撇清沒有,然後現在告訴我們說其實根本還沒有看到那時候的影像。那你有什麼底氣說沒有?我們現在一件一件事情來談。如果你已經有看過這個影像,而且你也知道確實不是這樣的情況,大可出來說明,大可把影像公布,告訴大家當天確實有尊重死者,死者為大,有蓋上白布。但是你們放任這個新聞已經過兩、三天了,一個影像也拿不出來,那我們怎麼能夠相信你們調查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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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今天的報告提到直接督導的是北分署副分署長跟秘書室主任,因為他直接督導,所以他一併送考績會。可是你們之前怎麼寫的?「謝分署長管理方式雖非同仁離開的直接原因」,你們直接開宗明義幫謝分署長開脫,然後現在你們把這個鍋甩給誰?反而是甩給直接督導資訊小組的北分署副分署長跟秘書室主任。你這樣寫的狀況,以我對你們公務機關的了解,到最後這個鍋是副分署長跟秘書室主任要揹,因為他是直接督導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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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依你剛剛所講,如果當天11月1號破口大罵的是副分署長的話,我也認為他有非常嚴重的責任。現在我們要追的就是到底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責任跟破口,讓你們可以到兩個禮拜了還說不清楚!然後好像沒有人負責?今天委員講到現在、唸到現在,你以為我們願意嗎?說實在話,我當然希望沒有任何事情發生,同仁都健康平安,但是就已經有同仁離開了,然後你們還這樣子遮遮掩掩,這才是國人沒有辦法接受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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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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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還有其他委員要詢問,但是我剛剛問的這些問題都是此時此刻你們還回答不清的,都是你們的調查報告裡面沒有寫清楚的,都是我們看完調查報告之後還有產生更多懷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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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抱歉!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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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禮拜五你們還會再出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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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委員,很抱歉!這樣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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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希望禮拜五的時候,你們可以把我剛剛講的這些疑點全部都交代清楚,不要再有任何遮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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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們其實只有10天的時間做這個調查報告,非常、非常、非常急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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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0天?部長,你越講可能會越讓大家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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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當然委員你們所關心的問題我們會再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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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你沒有辦法自圓其說,代表你的時間像……講出來的調查報告就是沒有辦法杜悠悠之口、無法服眾,這才是現在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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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洪委員,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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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我們請李彥秀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