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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11時19分)謝謝主席,有請張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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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主委,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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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召委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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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代理主委您好。今天主要是要跟您請教核安會一個重要的業務,就是關於所謂的民生輻射,我這邊放的這個新聞是今年暑假7月30號,關於出事的弘霖公司假造輻射相關的資訊,原能會一直都沒有發現,2019年洪慈庸委員有召開記者會,當時洪慈庸委員和我們都看到資料,其實這家公司2008年就被開罰,但是之後卻還是跟原來一樣,導致員工長期輻射劑量超標。他們在20個員工裡面,我們看到的新聞有4個人罹患血癌,3個人已經過世,所以當時洪慈庸要求原能會要加強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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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代理主委,因為我們去查了一下,這件事情非常嚴重,今年暑假這個新聞為什麼會再次浮上?就是後來死者的家屬跟洪慈庸委員去高雄地檢署遞資料,所以他今年暑假被判過失致死罪。我覺得比較遺憾的事情是,最後還要家屬去告,那核安會的角色看起來好像並沒有發揮得很好。在這個部分,如果同樣一家公司再度發生狀況,我想請問核安會如何告知大眾,尤其是員工?因為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職業安全,輻射這個部分是非常的專業,若同樣的情況再發生的話,核安會如何告訴大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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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我想基本上我們也很不願意這樣子的事情發生,所以如果同樣狀況再度發生的話,最嚴重的話我們會取消他的許可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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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更嚴重的話?可是他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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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不是,我是說他如果再發生的時候,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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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當然不是這家,我們講的是別家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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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至於防範措施的部分,我們剛才有提到除了不預警的視察,因為這個其實也有點結構體的問題,就是檢驗師本身沒有佩戴。事實上我們去的時候,以往我們並沒有蒐集到相關的訊息,所以之後我覺得教育是需要提升的,就是員工也要知道他的權益,不是說業者。另外的話我們在修法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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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請主委簡短回答,就是我想請問你,像這樣的公司,在你們監管中的全國有幾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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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一萬多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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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一萬多家?我看你們這次給我們的資料,你們好像只有九十幾家,在你的報告中有被你們去所謂的檢測嘛!所以你們這個抽檢率是非常非常的低。我看你們上一次洪慈庸委員開記者會的時候,2019年你們當時的主秘回答說,因為你們人力各方面有限,只能靠公司雇主自主管理。然後你們主秘當時在事發的記者會後,宣稱會強化雇主自主管理,請問你們做了什麼東西?有沒有修任何的法律或者是相關的規定,能夠強化全國超過上萬有類似的輻射劑量應該被監控、管控的?你們做了什麼能夠強化雇主自主管理?因為你們認為只能靠雇主自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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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這個非破壞檢測部分的話是35家,我們在業者自主管理的部分,已經納入我們的修法去強化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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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納入修法?這件事情發生是2019年,今年是2024年,這5年都沒有啟動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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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我們有啟動修法,其實我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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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啟動修法在哪裡呢?因為這個法上一次修是民國91年,2002年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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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剛才有報告說我們其實草案已經出來了,然後我們所有該做的程序、會商跟業者的討論,我們也走完了,然後送到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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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已經送到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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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他們也經過審視,並沒有重大的修正意見,但是現在因為遇到我們組改,所以我們依照程序,要在核安會的委員會做報告,因為我們現在是委員制,然後我們現在希望是明年上半年就把它送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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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希望明年什麼時候送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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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上半年的會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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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上半年,我真的希望越快越好。我想請問你,你這個修法中,我想除了加重裁罰外,因為你期待雇主自主管理,然後你們的檢測能量又不夠,不過是讓所有的,可能尤其是大量是醫療輻射的員工,暴露在這個危害健康的風險中,那你的修法中,有沒有一個是關於受處分的負責人、公司,應該要被公告?因為我看你們的網站,當年你就算有裁罰,他的員工也不會知道啊!因為受處分你們完全不公告是哪家公司,我們去問你們,你們給的理由是,依照行政罰法第二條,相關法律必須明文授權才能公布,然後又說輻防法裡面已經定有罰款等等,意思就是不用再公告姓名、單位了。請問你們修法有包含這個嗎?應該要公告這些違反游離輻射防護法,讓他的員工暴露在這麼嚴重的健康風險,20個員工有4個人罹癌,3個人死亡,都是青壯年30、40歲,請問你的修法有包含這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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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報告委員,我們的修法目前沒有包括公告姓名或名稱的部分,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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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要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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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沒有包括這一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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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為什麼不公告呢?這難道不是一個重要的公共利益、勞工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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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因為我們之前修法還是在修輻防法的行政相關的管制部分,但是委員關切的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有請輻防組再去研議,就是說我們後續是不是要怎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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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我先請問代理主委,你也擔任過核安會那麼多重要的職位,你個人認為是不是應該公告這種不良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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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對,所以我們現在開始會針對這塊去做研議,怎麼樣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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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那你可不可以承諾我,你們送來我們立法院的就是要公告這些違法的單位、公司名稱、不良業主?這樣他的員工才能知道啊!否則被你開罰,你又說你們能量不夠,就他們自主管理,連被開罰的這家公司,2008年就被你們開罰,結果2019年後來死了3個員工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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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這部分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也希望這個修法能夠盡快到這邊來審議,能夠施行,如果現在又要去動它,我們所有前面的程序要重新走一遍,會更慢。所以我是不是建議,我們現在先行,那這個我們平行來做,即使沒有法,我們現在來研議到底要怎麼來處理,這樣的話這個修法,可能比較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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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這個2019年的事情,現在2024年我們查這個事情的時候,本辦跟你要一個說明,你還告訴我,一副這件事情就是不需要公開姓名、單位。所以我覺得你們對於這麼重要的事,你剛剛講你們的工作不是只有除役工作嘛!那輻射安全,全民輻射安全就是你們的守備範圍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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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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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如果你認為全國一萬多家,你就檢查個九十幾家,要大家自主防範。自主防範,不過都已經被開罰,你還不公告,那叫員工如何自主防範?我們每個人都是輻射專家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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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所以這部分我們後續會參考別的部會的相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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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我不管你是修法,我想這麼重要的事情,你跟行政院要求說你要改一部分,他們應該會尊重你。不管你用什麼方式,是不是給我辦公室一個書面報告,你們如何儘速修訂游離輻射防護法,或者是相關的規定,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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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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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只要是這種不良的業主,就應該公告單位名稱跟業主的姓名,才能夠維護他們的勞工安全,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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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好,我們後續補充報告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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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那多久之內可以給我辦公室報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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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給我們3個月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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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兩個月好嗎?這個已經是2019年的案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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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代理主任委員欣:好,那我們兩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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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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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范雲委員,謝謝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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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范委員雲):我們現在請羅廷瑋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