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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敏 @ 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王委員育敏:(10時10分)謝謝主席,我們是不是有請部長?
1 何部長佩珊:委員好。
2 王委員育敏:部長,你作為全國千萬勞工的大家長,你要捍衛全國勞工的權益,結果你自己轄下的單位竟然出現公務員被欺壓,工作量過大,超時打假卡,然後不堪負荷輕生的事情,你有沒有覺得這件事情發生在你勞動部,真的格外的荒謬跟諷刺?
3 何部長佩珊:是,所以我昨天道歉了。
4 王委員育敏:我覺得這件事情真的讓全國民眾看了覺得非常的心痛,因為照道理來講,勞動部要做全國最好的表率,你才有權力、有資格去勞檢所有企業單位,要求他們做到勞基法裡面要求的各項標準,結果你們自己都沒有到位。我們來看這一位已經逝去的員工,他生前這樣的情況,勞動部裡面都沒有人知道嗎?我們辦公室要求你們提供從10月22號開始他的上班情況跟監視錄影帶,看到的情況真的讓人家看了非常的心疼。這樣的影像是他單獨一大早去開門的影像、下班的影像,他的上班時間異於常人,都是5點多就到辦公室,所有調出來的監視畫面都是5點多就到辦公室,然後他離開的時間有將近7點的,也有8點半的,你們現在螢幕上看到的這一個是他10月22號早上5點2分就進了辦公室,到了晚上8點35分才離開,但是他的打卡紀錄是7點11分到5點1分離開,所有的出勤紀錄都跟他的實際狀況不一樣,這就是業界大家說的打假卡。一個公務員為什麼要打假卡?為什麼這樣超時上班,而且是連續性的,每天都是超過12個鐘頭,已經超過勞基法所規範的最高12小時?這樣的情況,我今天要問部長的是,到底持續了多久?當時我辦公室要求你們提供的資料是到10月22號,這是你們提供也是你們昨天公布的,10月22號之前呢?到底他這樣超時上班的情況持續多久時間了?你們整整兩個禮拜的調查,調查出來什麼結果?有多久?請說。
5 何部長佩珊:我請人事處。
6 王委員育敏:還無法掌握嗎?這個員工生前上班的情況還無法掌握嗎?
7 何部長佩珊:我請人事處長回答一下。
8 王委員育敏:好,請說。
9 姜處長碧琳:報告委員,11月4號當天發生事件的時候,我們人事處就查出他一整年出到勤紀錄,這一年來他完全正常,其中7月份他還有到日本去旅遊。
10 王委員育敏:所以最密集的就是最近這段時間?他早上五點到辦公室,是從幾號開始?是10月22號嗎?還是更早之前?
11 姜處長碧琳:沒有,更早之前。
12 王委員育敏:幾月?
13 姜處長碧琳:因為那個刷卡紀錄看起來都是……
14 王委員育敏:你們不是有調監視器嗎?顯然他的刷卡紀錄跟監視器是不吻合的。
15 姜處長碧琳:對。
16 王委員育敏:你們監視器看到是多久以前?
17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因為委員當初要求監視器紀錄,我們有跟大樓的管委會要求,它的保存時間一般只有15天,所以15天以前的他們並沒有……
18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沒有辦法掌握?
19 蔡署長孟良:對……
20 王委員育敏:你們有沒有問過他的家人?
21 蔡署長孟良:家屬的部分其實是有在了解他的實際狀況,跟他共同工作的同事我們也了解。跟委員誠實報告,確實在這之前他也長期都很早到,這是目前實際的情況……
22 王委員育敏:這就是問題之所在,如果有一個員工他每天都要五點多就上班,長時間每天超過12個鐘頭,這麼長的時間,為什麼分署裡面沒有人知道、沒有人主動關心,沒有人去問他說你的工作量是怎麼樣、是不是需要幫忙?他上面的主管都在睡覺嗎?都沒有人主動去解決他的問題,還是覺得這是理所當然?壓榨勞工就是這樣子,你的事情沒有辦好,這就是你該做的事!你們到底是什麼樣的企業文化!
23 何部長佩珊:委員,這就是我為什麼要懲處直接督導他的副分署長跟秘書室主任的原因。
24 王委員育敏:那你們調查清楚了嗎?這些主管什麼時候才知道這個員工的上班狀態?我要問的是這個。
25 何部長佩珊:您是說所有員工的……
26 王委員育敏:不是,這一位已經輕生的員工、不幸的員工。
27 何部長佩珊:因為他的打卡……
28 王委員育敏:到目前為止……
29 何部長佩珊:目前看起來是正常的。
30 王委員育敏:我覺得你們的調查不夠仔細、不夠深入。我這樣一問,部長竟然都回答不出來,這不是一個禮拜前才發生的事情,已經是兩個禮拜以前發生的事情!那你有沒有通盤去了解所有的來龍去脈?
31 何部長佩珊:我理解起來,他的打卡紀錄都是正常的,因為他……
32 王委員育敏:就是假的啊!
33 何部長佩珊:對、對……
34 王委員育敏:我現在問你的是,你們什麼時候知道他其實都是那麼早上班、都是打假卡?
35 何部長佩珊:其實我想如果沒有這次的事件,他的主管也都不知道。
36 王委員育敏:這就很離譜啊!
37 何部長佩珊:對!所以……
38 王委員育敏:一個組織裡面有人這麼早上班……
39 何部長佩珊:所以非常離譜!所以我去懲處他的直屬督導、最身邊的那兩位,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懲處……
40 王委員育敏:這就出現了非常大的問題嘛!一個組織裡面有一個人長時期這麼超工時地工作……
41 何部長佩珊:是。
42 王委員育敏:那麼早到,然後沒有一個主管發現!
43 何部長佩珊:而且他……
44 王委員育敏:是沒有發現還是不想處理?
45 何部長佩珊:我想他的直屬督導也許會認為理所當然,因為你的工作你就是要完成,也許!對他們這樣的行為我不能諒解,所以我……
46 王委員育敏:我覺得是離譜到極點!
47 何部長佩珊: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懲處他們兩位的原因。
48 王委員育敏:離譜到極點!所以這不完全是部長所說缺人的原因,有管理上非常嚴重的問題啊!人事總處就某一部分也講對了,是這個單位在管理上面有非常嚴重的問題。你竟然完全沒有感覺、末梢神經麻痺,員工的狀態完全無法掌握,而且已經是長時期的。我要求你們要再交出來你們看到的錄影帶裡面、調查出來的,這個員工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其實就已經出現這樣的狀態,好不好?
49 何部長佩珊:好,我們再去調資料給委員。
50 王委員育敏:不是到10月22日。另外我要求部長,你要下令去各個單位,你勞動部很大,每一個組織裡面還有沒有這種超時工作、打假卡的問題?
51 何部長佩珊:好,當然。
52 王委員育敏:全面的,這個是你的責任。
53 何部長佩珊:當然。
54 王委員育敏:我很擔心這是長期以來的組織文化所造成的,大家都被逼著打假卡,所以這個部分你也必須通通去清查一遍有沒有這樣的情況,好不好?
55 何部長佩珊:是。好,謝謝委員提醒。
56 王委員育敏:這樣的悲劇不能再發生了。
57 何部長佩珊:當然、當然。
58 王委員育敏:第二件事情,我要問的是勞動部有沒有吃案的問題。剛剛特別提到,分署很多同仁抱怨連連,也透過不同的管道投訴,結果我們辦公室問了你們,你們說投訴到次長這件事情是假消息,我聽了嚇一跳!媒體報導得這麼真切,你們回復說這個是媒體亂報導的、這是假消息。我要問你……
59 何部長佩珊:我沒有說假消息,我只是說我那邊查不到而已。
60 王委員育敏:那有沒有這件事呢?王安邦次長有沒有跟謝分署長談話、有約談,這件事情是真的還是假的?請回答。
61 何部長佩珊:委員,如果根據部裡的紀錄是沒有的,可是如果根據外界這樣子的那麼多報導,也許是真的……
62 王委員育敏:那你可以去求證啊!你可以去求證王次長啊!連這通電話都不能打嗎?有沒有跟他求證嘛?
63 何部長佩珊:委員,我想如果王次長有需要的話,他應該會告訴我啦……
64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也沒有通電話,你也沒去跟他求證?
65 何部長佩珊:沒有去跟他了解這件事。
66 王委員育敏:這麼重要的一個線索,那你們調查報告在寫什麼!這一件事情很重要,你知道嗎?因為這代表的是,如果分署裡面的同仁2月份已經投訴,而且次長已經出面,那怎麼會到最後變成不了了之,到底處理了什麼?
67 何部長佩珊:因為部裡目前查的……
68 王委員育敏:那你們怎麼會這部分都完全不想去掌握,也不想去了解呢?你們有跟分署長本人確認嗎?他有沒有被約談、2月份?約談完之後,他再下令叫大家……說誰洩密,又去查說誰洩密?
69 何部長佩珊:委員,我要跟您澄清,2月份他被約談這件事,不在我調查小組的調查範圍。
70 王委員育敏:為什麼不調查?
71 何部長佩珊:因為它並非……我調查小組只有三個重點,第一個,謝宜容分署長有沒有直接霸凌離開的同仁?第二個,謝宜容分署長有沒有霸凌其他的同仁?
72 王委員育敏:對啊!那2月份,涉及到他有沒有霸凌其他的同仁啊?你為什麼要主動排除?
73 何部長佩珊:不是,我們調查起來,我們已經證實他有霸凌其他同仁,可是2月份他有沒有跟王安邦見面,不是我們調查的重點。
74 王委員育敏:當然是重點,代表那個時候同仁已經反映嘛!那個時候同仁已經反映,代表你勞動部的次長已經知道。我們講霸凌的處理原則就是要向上通報,那今天發生在分署的事件,勞動部如果在2月份已經知道,為什麼這一段時間你什麼都沒有做、什麼都沒有處理?我就問你,520上任,你知道有這件事嗎?
75 何部長佩珊:我不知道、完全不知道。
76 王委員育敏:對啊!這就是問題!如果這件事情對於分署同仁來講是一件重大的事情,他們也希望上級單位幫忙處理,結果你520上任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情!
77 何部長佩珊:完全不知道。
78 王委員育敏:那不用去查嗎?難道2月份,分署這些同仁的投訴通通就當作什麼……全部就當作沒有發生哪?難怪現在你們調查報告出來,分署很多同仁的情緒還在憤恨不平,他覺得從頭到尾勞動部你就是漠視他們的一些聲音。
79 何部長佩珊:其實委員,他們反映的這些內容都已經披露了,包括李宇翔議員的臉書等等都有披露,所以……
80 王委員育敏:但是就調查這件事情,我認為次長有沒有去約談分署長的這件事情也是很重要的線索,它當然必須在你調查的範圍。你們主動排除,我覺得非常詭異喔!不知道為什麼要主動排除,這是涉及到你們背後的政治角力,還是有什麼政治因素干擾,我不知道,但是就調查事件本身,那是一個重要的線索。如果那個時候分署長就已經被告知應該要處理,勞動部也已經知曉、是次長級的人物,為什麼那個時候沒有處理?還是那時候有反映,次長有跟部長反映,但是部長也覺得沒有關係?我覺得整件事情你要調查就調查個澈底,你才知道環節是出現在哪個。結果你們昨天公布的這個調查,我覺得你們自己有主動把一些資訊剔除掉,你就只鎖定你想要交代說這一位吳員的輕生跟霸凌事件無關,他只是工作壓力太大,你們想要造成的效果就是這樣嘛!但是你不能去排除,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跟分署長接觸過嗎?所交辦的這個責任,他今天要進行的這個計畫不是上面交辦下來的嗎?當然都有關係啊!
81 何部長佩珊:是啊!是上面交辦……
82 王委員育敏:那怎麼可以完全排除呢?所以我覺得這件事情勞動部有吃案的嫌疑,當分署的同仁已經反映到次長,你們就沒有下文,你說也沒有紀錄、什麼都沒有。你們現在竟然回應外界說沒有,這就是吃案。
83 何部長佩珊:我現在也可以用這個案來重啟調查,好不好?
84 王委員育敏:好,那你就重啟調查。
85 何部長佩珊:對、對,我們政風……
86 王委員育敏:你就重啟調查,勞動部不能做錯誤的示範,不能吃案。
87 何部長佩珊:我們現在馬上,就是承諾委員,就2月份王安邦次長有沒有約見謝宜容分署長,我們現在即刻重啟調查。
88 王委員育敏:是,你要給外界一個交代啊!你要給外界一個交代,不可以有吃案的事情。
89 另外一個我要講的是,你們現在所受理的這些案件,我要求你們提供,你們說到目前為止受理的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這些案件總共才7件,結果你們受理的7件通通都不成立!不成立、內容不明確。如果以你們現在調查的一個心態跟方法的話,投訴100件也沒有用!到底問題出在哪裡?之前人家在反映的時候,也說分署沒有這一些事情,結果你們現在調查完之後就說這個霸凌案成立,怎麼會有這麼大的落差?這些案子你確立你們都是不成立的嗎?
90 何部長佩珊:我請署長回答。
91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這7件是北分署受理員工的申訴,但是他的對象其實是同儕,同事跟同事之間。
92 王委員育敏:我知道,但同事跟同事之間都沒有……我要講的就是你們今天所公開的資訊沒有一件跟分署長有關,結果他霸凌那麼嚴重;第二個,即使是同事跟同事之間,也沒有一件成立的,不覺得很有問題嗎?是不是你們的標準太嚴格,還是調查不仔細?
93 蔡署長孟良:跟委員報告,因為所有分署在執行都是依照我們的安全防護要點,都是有外部委員加入我們的調查。
94 王委員育敏:但是召集人是你們自己人。
95 蔡署長孟良:對,召集人是依照我們的安全防護要點……
96 王委員育敏:我要求你們要重新去檢視,都不成立其實是不太合理的,從這一次我們就看到,之前你們說這個分署長沒有問題,結果認真調查起來,霸凌案是成立了。另外一個,最後我要講,很多的基層公務員也「挫著等」,他們擔心受到職場霸凌,沒有保障,所以他們昨天就發出聲音,並有兩個訴求:第一個,就是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的預防指引要提高位階;第二個,公務員一體適用職安法,這兩個意見,您同意嗎?
97 何部長佩珊:委員,第一個,提高位階,我一定會做。第二個,公務員能不能適用,這個是人總……
98 王委員育敏:好,你承諾會提高位階,對不對?
99 何部長佩珊:是、是,還有保訓會,必須尊重他們的意見……
100 王委員育敏:好,提高位階,你們要多久的時間?有關這個指引提高位階。
101 何部長佩珊:請署長。
102 鄒署長子廉:報告委員,我們依照職安法跟設施規則訂的指引,其實我們已經訂有指引的法效性,在我們的設施規則已經明定要參照中央主管訂定的這個指引,如果說文字上需要再做修正,我們會再做檢討。
103 何部長佩珊:不、不、不,委員,我想我們儘量來把它入法,好不好?
104 王委員育敏:好,部長允諾了。
105 何部長佩珊:是。
106 王委員育敏:我要求就是要提高到法律的位階,好不好?讓公務員可以安心,因為這個事件大家看了都怕,好不好?
107 何部長佩珊:是,謝謝委員。
108 主席:好,謝謝王委員。我們衛環委員都問到飽。
109 接續我們請劉建國委員發言,劉建國發言完畢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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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6-9
speakers ["蘇清泉","陳昭姿","陳菁徽","林淑芬","王育敏","劉建國","黃秀芳","王正旭","林月琴","邱鎮軍","王育敏","陳瑩","楊曜","涂權吉","盧縣一","廖偉翔","郭國文","楊瓊瓔","黃健豪","徐巧芯","麥玉珍","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洪孟楷","李彥秀","黃國昌","葉元之","邱若華","洪申翰","牛煦庭","羅智強","鄭正鈐","林倩綺","羅廷瑋","張雅琳","林國成","張嘉郡","柯志恩","萬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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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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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10201_00010"]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勞動部部長、銓敘部、國防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消防署、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試 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教育部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作 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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