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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昭姿 @ 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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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6,903 | 00:00:11,924 | 條例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請經濟部連次長、能源署、游署長。次長、署長,十月中的時候經濟部有公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範圍。您剛剛沒有老實講出這個部分。其中排除了利用或處理國內一般廢棄物跟一般事業廢棄物轉換為 |
00:00:32,749 | 00:00:55,361 | 電能的發電設備。」那你們在立法理由有提到,這邊右邊這個排除是因為你們參考了目前國際間只把屬於所謂生物質部分的這個廢棄物料源納入再生能源的範疇。我想先請教這個次長或署長,請問哪些國家目前這麼做?哪些國家目前是這麼做?你們參考國際間的一個做法。可不可以舉幾個例子? |
00:01:00,966 | 00:01:28,759 | 國際上的我們再搜尋資料給委員不過國際上我們針對這些像農業廢棄物生殖能這部分大家是採認的但是包含廢塑膠橡膠等等這部分的一般在國際上不採認它為再生能源問題就來了問題就來了既然這些國家都只採用生物質的廢棄物料源那為什麼經濟部這次的草案修正沒有一併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的再生能源定義 |
00:01:29,739 | 00:01:41,051 | 條例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一般廢棄物及一般失業廢棄物為再生能源範圍。你只是在第十一款法利用一般廢棄物和失業廢棄物的SRF排除在再生能源的發電設備而已。 |
00:01:44,498 | 00:02:00,127 | 那你自己的立法說明寫得非常清楚國際上只承認這個生物質才能算是再生能源你們講這麼清楚然後不願意面對把再生能源的這個定義弄得更嚴謹你繞道去處理這個發電設備我剛剛程旭就緩緩委員發言發電設備你本末導致投機取巧 |
00:02:07,947 | 00:02:10,268 | 條例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 |
00:02:25,928 | 00:02:27,770 | 條例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 |
00:02:42,649 | 00:02:45,430 | 條例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 |
00:03:12,052 | 00:03:32,216 | 所以我認為經濟部在沒有交代清楚到底你燒塑膠你剛剛等了很久才回答燒橡膠為什麼不會危害人體健康之前他們是不是不應該被記錄再生能源發展設備就好而是連病網連頓購都不應該甚至燒了還要處罰欸市長你剛剛也避重就輕啊 |
00:03:37,551 | 00:03:39,833 | 條例第七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審查:一、 |
00:04:08,816 | 00:04:26,514 | 這個他拿來當作SRF燒的時候現在的相關的規定已經是等同歐盟的規定了。本席在上一期我就提出這個草案喔要求明文將塑膠、橡膠、金屬材質等廢棄物排除在再生能源定義上他們不是再生能源他們不是綠能 |
00:04:27,295 | 00:04:45,725 | 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這才是面對SRF的議題應該有的負責任態度。請問署長跟署長,你們要不要重新檢討這次的修正草案。不要只繞道,只處理發電設備。重新檢討什麼叫再生能源。可以嗎?你既然營養了國際間的資料嗎? |
00:04:55,871 | 00:04:57,833 | 條例第七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一、審查: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