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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 第11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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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3,369 00:00:26,924 謝謝主席我今天要討論思考的是一個非常嚴重的事情也就是說這次大法官真的捅了一個大樓子了這些沒有實務經驗的大法官今天真的給社會製造非常大的問題
00:00:27,805 00:00:48,124 自從9月憲法法庭對於死刑判決憲判出來之後我真的很煩惱因為他們製造了一個問題就是這些死刑犯可能很快就會回歸到社會以下我說四個分別的可能性這四個個別都會造成死刑犯會放回回歸社會第一個無法可以羈押
00:00:49,085 00:01:12,101 因為這些死刑犯其實他們在監獄裡面關了非常久他們回歸到普通法院審理非常上訴成功之後回到普通法院審理他們都是用無罪推定所以這些人會被認定是無罪之人那他們你要羈押他根本不符合我國現行的羈押要件
00:01:12,941 00:01:39,310 我再次說明大法官搞不清楚羈押要件是什麼他們根本不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目前的羈押要件所以有非常多人可能在回歸到普通法案審理的時候就放出來。第二個即便進入到審理之後羈押期間也只有15個月即使法官敢違法裁定羈押結果也只有15個月可以押這個審得完嗎?
00:01:41,789 00:02:06,517 一個這麼重大的案子只有15個月審理得完嗎?更何況大法官要求都要送精神鑑定。一次鑑定、兩次鑑定。鑑定到底行為時有沒有精神狀況問題、審理時有沒有、有沒有執行時候有沒有精神狀況問題。全部都要請問15個月來得及嗎?再來,現行的羈押。假設我們適用的是
00:02:08,513 00:02:13,233 只要關1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因為是以行為時的羈押
00:02:14,793 00:02:15,393 二、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吳宗憲
00:02:39,460 00:03:06,854 他們雖然沒有辦法依照現行法折抵刑期但是一定會有非常多的人權團體出來要求既然限制了自由就應該可以折抵刑期也就是說這些死刑犯回到法院審理之後將來如果判無期徒刑幾乎馬上就可以申請假釋出來我想這段時間兩個月了我一直問法務部司法院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到現在完全都沒有聽到任何解決的方式
00:03:07,774 00:03:08,114 謝謝吳宗憲委員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