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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11時10分)麻煩請文化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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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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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葉委員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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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部長好。我先跟你詢問一下另外一個不義的事情,我看到前兩天文化部回應記者的詢問說,現在已經受理了1,300件黃牛票的檢舉案,請問最新接到檢舉幾件了,到今天為止,接到幾件?兩天前是1,300件嘛,那今天是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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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請辦公室回答,因為它每天都在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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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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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委員好,目前針對周杰倫的部分,大概有收到2,700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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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兩千多少?你可不可以大聲一點?對著麥克風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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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2,70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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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2,700件,兩天前1,300件,現在是2,700件,等於已經是兩倍以上,之後可能會越來越多。我想問一下部長,因為兩天前文化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要修法遏止,請問修法的方向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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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修法其實是很難的事情,但是我們要朝著這個方向,眼看這個事情可能要透過立法院的支持,我們再跟各部會一起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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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部長不要跟我講修法程序,我知道啦,我是說你們說要透過修法解決,是要修什麼法?是怎麼解?比如說把刑法加嚴還是說把樣態具象化,你要怎麼修法去遏止,要怎麼修?我知道修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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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舉一個最近連續兩場演唱會的例子,他們自己直接訂定了實名制跟抽票制,有兩場立刻就要辦,那個可以給我們一個經驗,如果用實名制跟抽選制很成功的話,我們平常所採取的都是勸說,你知道我們開了多少場會議去勸經紀公司跟主辦單位說:你可不可以用實名制,我們可以補助你錢?其實文化部想盡各種方式,但是不能勉強,所以最後如果這些都不行的話,就可能考慮修法,所謂的修法就是看看用什麼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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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部長的意思是,未來考慮要修法,讓以後的演唱會都實名制,是不是這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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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當然不是這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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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剛剛講的就是這個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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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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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部長,我們來這邊答詢時間有限,可不可以針對問題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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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知道,因為這是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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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因為你剛剛講你參考了別的演唱會,發現他們用實名制跟抽票有用,因為你們過去都是用勸說,所以你們考慮未來都採用這個方式,因此是要修法,以後都實名制,是這個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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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No,因為我們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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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又不是了,那你剛剛講那一連串……主席,會議詢問!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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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們是一個法治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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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主席,會議詢問!因為我們……現在時間暫停好不好?時間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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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可以啊,暫停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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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詢問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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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不是,因為我問的問題,部長一直繞圈圈,繞完6分鐘就結束,我什麼都沒問到,剛剛我問部長文資法要修法,要怎麼修才能夠阻止惡意黃牛,結果剛剛部長說:我們參考了一些演唱會用實名制,我們現在是勸說,但是實名制效果很好,所以我們考慮修法。那我就問他,是不是要修法成以後都實名制?他又說:不是。那等於剛剛前面3分鐘我們都不知道在講什麼,你可不可以跟……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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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你問我的這個會議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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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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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不算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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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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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但是我想待會這個部分我沒辦法直接介入,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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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請部長針對問題回答,不然這樣子繞半天,這個答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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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再來你自己跟部長之間繼續詢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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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是以主席的角度,站在我們教文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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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我們扣除你會議詢問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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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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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但是你待會滿不滿意部長的回答,我想我們自己……因為這是一個政治的判斷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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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這又政治判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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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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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在教文委員會是主席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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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例如郭昱晴委員可能覺得你有回答,然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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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主席你要站在委員的角度跟部長講,要針對委員的問題回答,不是繞了半天最後又說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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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現在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我想我不介入判斷部長的答案你滿不滿意,好不好?要不然我們每個委員都這樣要求我的話,我們會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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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是請你跟部長講要針對問題回答,我只講這個事情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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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想原則上我們對所有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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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主席你認為部長不針對問題回答是OK的,反正交給選民來政治判斷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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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是,部長當然要回答,但是每一個委員對部長的答案是不是能夠滿足,我就不介入判斷,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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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剛剛那樣子,所以你覺得剛剛部長這樣子有針對問題回答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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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部分我就不介入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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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不介入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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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要不然每一個不同黨派的委員都要求我判斷的話,我變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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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只是請你站在主席的角度,既然在立法院備詢,就是要針對問題回答,如果只是想要把這6分鐘拖掉,那這個備詢其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只是拖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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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想所有的部長不分黨派,當然都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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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這個原則應該是不分黨派都支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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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有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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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作為主席,你就跟部長講,請部長針對問題回答,這有那麼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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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希望現在我不是你的……我跟你平等,不是你質詢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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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沒有質詢你啊!我只是說你作為主席,不然主席做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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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現在已經說,主席維持中立,關於實質的答案,委員滿不滿意我沒有辦法介入判斷,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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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請問一下主席,我們要求他按照問題回答是可以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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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你當然可以要求他按照問題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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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可不可以回答?我可不可以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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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你的會議詢問我已經答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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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謝謝,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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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OK,那現在時間繼續計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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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你讓我完整的答完,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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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不是,你要怎麼修法,你就跟我說你要修哪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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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好,那我現在跟你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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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哪一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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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你讓我唸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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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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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因為我們有完整的修法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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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你剛剛為什麼不講?好,你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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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只是一個前言講到最近有這樣兩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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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請說,不要再浪費時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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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請你不要打斷我。我們會繼續跟地方政府研議考慮所轄的大型場館,大型場館都是由地方政府在管,我們來設計實名制入場的規範或者優惠,優惠就是我們現在正在做的,你用實名制,我們就給你一些補助,提升業者採行實名制入場的意願;第二,與相關單位研商重新思考合理的銷售成本、強制實名制、資料調查權等措施調整之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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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好,這是修哪一個法?因為你們文化部說要修法嘛,你們現在都是用鼓勵啊,或是在執行上面比較強硬,那你要修哪一個法?我的問題是,你要修哪一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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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就原來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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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嘛,你現在就沒有要修法嘛,你剛剛講那兩個都是你們要鼓勵、透過獎勵或是更嚴格的方式落實實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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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好,那我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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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我現在的問題是,你要修什麼法來遏止黃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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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文創法,但是請你們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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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要修文創法,方向是什麼?你要怎麼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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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就是剛才那兩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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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就是你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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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但是立法院一定要支持我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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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立法院支持不支持……我現在先問你的態度,不要扯別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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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態度已經講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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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的態度就是要修文創法,以後規定實名制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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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不一定,要透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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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又不一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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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剛才已經很完整的唸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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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所以修法內容是,以後我們不一定實名制,這個法律有修跟沒修的差別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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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剛才為什麼要一個字一個字唸,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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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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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為什麼要一個字一個字唸,因為我不希望你扭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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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沒有關係啦!我覺得按照召委說法,這大家可受公評啦,因為你們告訴媒體說你們考慮修法,我來這邊問你要修什麼法,你又告訴我你只在執行上面要更鼓勵大家做實名制,然後你又說希望我們立法院可以支持你,你就沒有要修法,要我們支持什麼?現在你就是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回答。沒關係、沒關係,這我們就交給大家去公評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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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問部長一個問題,那天你來的時候,剛好中午是周杰倫的黃牛票開賣,當時早上很多人都提醒你網路上有非常多周杰倫的黃牛票在代購,我當時也有提醒你,然後部長的意思是,有人檢舉你們才會辦,你們不主動稽查,結果後來整個網路炸鍋,一堆人確實就是因為繞圈圈買不到,所以政府開始動起來了,警政署下令,然後地方政府、文化部就開始去查,所以剛剛講二千七百多件,我只要提醒部長,第一個,如果在開賣之前,你們就主動稽查的話,那麼多人檢舉給你們,你們有主動稽查的話,實際上情況可能會少很多;第二個,現在即便是你們稽查有抓到很多黃牛,衍生出幾個問題,我跟您請教,那些黃牛買到的票、搶到的序號,有的搶到幾百個序號,請問一下這個序號怎麼處理?搶到的序號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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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你問的問題是必須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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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就是打黃牛的主辦單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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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No、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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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又不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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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經紀公司也好……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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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經紀公司?所以打黃牛這件事情是經紀公司自己去打,跟文化部都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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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委員,其實你要知道,黃牛的生成是非常複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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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部長,我今天不是跟你討論哲學的問題,我問的問題都很具體,我的問題是,這些用掃票機器人在網路上掃到了幾百個序號,後來因為稽查的結果發現這些都要沒收,那怎麼處理?你們的作法是還給主辦單位?還是沒收?還是怎麼處理?我現在問你這個問題嘛,這問題很具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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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們無權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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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無權沒收,所以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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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一直在跟委員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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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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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一直在跟你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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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無權沒收,那這個序號就沒了,所以主辦單位就空在那邊,還是說你們抓到之後會把這個序號還給主辦單位,請主辦單位擇期再一次辦理線上的搶票,要怎麼做你們都沒有想到嗎?你們都沒有去想到這個問題嗎?然後我再請教一個問題,等一下一起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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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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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有人因為看到代購網站事先就已經跟黃牛買了,錢已經匯給黃牛了,結果這些黃牛的序號被沒收以後,這個票他買不到,黃牛又不還錢給這些人,所造成的問題是私法問題,對不對?是民事嗎?還是政府會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就這兩個問題,請簡短回答,因為我的時間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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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委員好,先謝謝委員的意見。要先說明一下,因為基本上黃牛當時是以不正方式的掃票,在警方沒入之後其實會進入刑法偵查的過程,所以這一項在我們之前的新聞稿也有對外說明,我們其實會主動跟主辦單位瞭解,但是主辦單位目前的狀況是,它這邊的說明也是會先配合警方,相關序號現在確實警方這邊還在持續偵辦當中,我們會持續跟他們溝通怎麼樣是對消費者權益保障最好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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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你們的想法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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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因為基本上每一個售票單位都有自己對於票務的規劃方式,我們沒有辦法強制,所以我們其實還是會繼續先做瞭解,也請他們持續以消費者權益為最大的考量去思考。至於是否要再釋出,或者是警方在偵查過後,什麼時間點可以將票還到票務單位手上,這些我們都會繼續掌握時間跟瞭解,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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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那第二個問題呢?第二個問題是,錢已經匯給他卻拿不回來,這部分是不是民法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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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這部分確實可能會是屬於私法的部分,但委員關注的這個我們會去多瞭解目前到底有哪幾個案件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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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委員元之:對嘛!所以我們的結論就是,因為文化部不積極打黃牛才造成了這些問題嘛!希望你們以後可以積極打黃牛,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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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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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葉元之委員質詢,部長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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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請林宜瑾委員代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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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林委員宜瑾代):接下來請范雲召委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