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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昱晴 @ 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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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郭委員昱晴:(10時51分)主席好,有請部長。
1 主席:好,有請部長。
2 李部長遠:委員好。
3 郭委員昱晴:部長早安。我想時至今日臺灣已經是一個非常自由民主的國家了,英國的經濟學人在2月的時候其實特別公布2023年,全球167個國家,臺灣全球排名第十,是亞洲第一。另外國際人權組織自由之家也在2024年做了一個全球性的自由度報告,臺灣名列前茅,是自由的國家,我們是亞洲第二,僅次於日本,相對來講,中國再度被列為不自由的國家。我想大家都覺得臺灣民主自由走到今天這一步好像唾手可得,像呼吸一樣自然,但其實我們的過往真的不能遺忘。我想今天其實我們在討論不義遺址的部分,我們可能前面先把臺灣民主自由是怎麼過來的,我們簡略地真的來回顧一下啦!二二八事件,1947年,其實當時統計被殺、被屠害的人民,就是平民,從2,000到2萬5,000人之間,之後的白色恐怖當然也有許多人因為反政府而被捕,甚至有1,200人以上是被處決,包含我自己的阿公那一輩的親戚朋友,曾經他們也目睹了在淡水河畔,一排人跪著,手被鐵絲串著,一整串跪在淡水河畔被槍決,這個其實都是我們這一代沒有辦法想像當年的整個所有的事件。我剛剛聽到很多的委員一直在講,就是說不義遺址這個名稱,或者是說我們要把時間再拉到更遠的所謂的日治時代的部分,但是我在這裡其實我也要跟部長說一下,既然是不義遺址,我們是把它定義為就是在二二八事件還有臺灣的白色恐怖的這個時期,對吧?
4 李部長遠:我是覺得從中華民國民國34年到臺灣的這個時間算起。
5 郭委員昱晴:好,其實它當年講的就是在黨國體制下,國民黨政府是如何侵害人權,不義遺址就是這些侵害人權實際事證明確的發生地點,包含刑求、包含審判、包含行刑的地方,當然2017年其實我們在提所謂的轉型正義的時候,我們當然也把這些所謂的證據度、完整度高、明確的發生地點來做一個盤點,這個叫做不義遺址,我想唯有誠實地面對歷史,我們臺灣才能夠成為一個真的真正的自由、民主、健康的國家,我想部長應該也同意吧?
6 李部長遠:當然同意。
7 郭委員昱晴:好,我們知道其實全臺灣目前已經審定公告有42處的不義遺址,其中跟二二八事件相關的有25處,白色恐怖的事件大概將近有17處,其餘預計64處的潛在不義遺址的公告115年可能會完成,就是完成整個所有的公告,相關作業的規範還有人力,我們是不是有逐步地到位,目前為止部長所掌握的盤點進度大概是如何,可以跟我們報告一下嗎?
8 李部長遠:這一點我想請承辦單位報告一下。
9 郭委員昱晴:好。
10 陳局長濟民:我們現在對於潛在的不義遺址,在專法還沒有通過之前,我們用預審的制度先去這些不義遺址現勘,然後預先討論它的個案資料,等到專法通過之後,我們會加速審議公告的作業;另外一個,我們人權館也做了很多的推廣活動;再來,我們也在審議的過程當中諮詢了很多學者專家的意見,未來我們的推廣作業也都會參酌他們的意見加速進行。
11 郭委員昱晴:好,我想要怎麼樣來保存、怎麼樣來活化、怎麼樣運用這樣子的不義遺址成為我們歷史的一個教材,其實真的也非常重要。但是其實我們剛剛聽到有許多是跟地方政府他們本身對於不義遺址的態度相關,這個部分我們的部會跟地方政府有沒有取得一些共識,或者是我們要怎麼樣跟他們友善地對話,取得共識,然後來做不義遺址保存的政策?目前跟地方政府的溝通狀況如何?
12 陳局長濟民:我們想我們會就個案來看,因為目前這個法的主管機關只有文化部,都是文化部來,當然這裡會涉及到一些地方的相關事務,那我們會個案來協調。
13 郭委員昱晴:好,關於個案的協調,如果有一些新的進展,也麻煩提供給我們辦公室,可以嗎?
14 陳局長濟民:是。
15 郭委員昱晴:好,我剛剛特別有提到,就是針對不義遺址的保存活化的方式,其實第十條有特別明定,我們將設置一些歷史的標誌,或者是侵害人權事件的解說,甚至我們可能也會辦所謂的不義遺址線上3D環景的導覽。我記得其實在112年到114年,其實我們講說文化要向下扎根,所以其實我們這邊也編列了預算,大概是2.45億,我想公務預算其實在鼓勵很多的學生能夠從校園走出去,到其他相關的文化場域來做一些來對自己的歷史或者是對自己的本土文化的認同,我想在這個部分,文化部有沒有把人權的議題納入一些課綱,或者是現在已經有納入課綱,像我知道高雄大學校長特別率隊,做了一個類似有點像線上遊戲的方式,納入了一個課綱,在9月份推出線上說明的時候其實也獲得很多人的好評,就是我們是以那個故事性的主角,是1949年海軍的白色恐怖案來做這樣的主題,但是這個是線上,把它拉到了實際的不義遺址的部分,我們在文化往下扎根的部分,不是也能夠讓很多學生了解自己本身在不管是戶外的教學上對臺灣本土的認同,我們在不義遺址的這個部分有沒有相關的一些規劃?
16 李部長遠:有,這個部分反而是我們人權館做最多的,我們設計過好幾套教材,然後讓學校來借,有些教材是可以借半年、一年;然後我們本身也不斷地在現場辦講座或者辦展覽,也請學校的學生來參觀,也有當時真正的受害者,譬如說陳列,他現場也是一個導覽員;然後還有一個校園列車開到校園去;還有辦人權影展等等,我來之後我還希望人權影展可以辦得更大型,就讓我們的人權館有一個比較標的性的活動,就是大型的人權影展等等,我想這個部分我們人權館做得非常積極,我事後可以給你一個很完整的報告。
17 郭委員昱晴:好,謝謝部長。我想不義遺址的維護、不義遺址的保存,跟不義遺址提醒我們臺灣民主歷史的、本土的的一個進程,對我們來講,其實誠實的面對歷史,我們才能夠真正成為健康的國家,我想這個也是我們要維護不義遺址最重要的一個目的,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18 李部長遠:謝謝郭委員。
19 主席:謝謝郭昱晴委員的質詢,部長請回。
20 再來我們請張雅琳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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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2-6
speakers ["范雲","黃捷","洪孟楷","林倩綺","柯志恩","陳培瑜","葛如鈞","陳秀寳","林宜瑾","吳沛憶","萬美玲","郭昱晴","張雅琳","葉元之","羅廷瑋","鄭天財Sra Kacaw","羅智強","高金素梅","翁曉玲","吳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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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30"]
gazette_id 1139201
agenda_lcidc_ids ["11392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二、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不義遺 址保存條例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 案;四、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 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案;六、審查委員吳沛憶等24人擬具「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 案;七、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人權紀念場址保存條例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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