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6144

賴瑞隆 @ 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Index Text
0 賴委員瑞隆:(12時23分)謝謝主席,先請行政院的蘇處長。
1 主席:蘇處長。
2 蘇處長永富:委員好。
3 賴委員瑞隆:蘇處長,現在包括少子化、包括高齡社會都來臨了,這是臺灣要嚴肅面對的問題,其實很多國家都已經在處理這個問題了。剛剛我也在經濟委員會談了一下少子化的問題,我認為這個確實是需要重視,當然高齡化是另外一個問題,怎麼樣讓這些具有能力的高齡者願意再繼續就業,我認為確實也是一個課題。
4 首先還是要回來講,這件事情其實行政院已經在做,各部會也在做了,既然今天要來審這樣一個法,我先問一下,這個立法體例在我看來是比較特殊一點,處長怎麼看?
5 蘇處長永富:我們也是覺得,第一個就是說……
6 賴委員瑞隆:它算是什麼樣的法?
7 蘇處長永富:這個在性質上看起來是很奇怪,以作用法來講,它是一個基本法的性質或是一個執行法?而且我們一般法律都是規範人民的權利義務事項,但它規範的都是政府應辦事項,而且壯世代的定義剛剛之前也提了,在國際上並沒有壯世代的定義。因此,針對這整部法,我們認為以法的規範來講,說實在的,相關的作業……
8 賴委員瑞隆:我覺得它反倒有點像基本法的概念,應該要怎樣、應該要怎樣,但是它的前面有賦予,譬如得設立基金會,我認為它看起來反而比較像基本法的精神,反倒不像所謂的作用法或其他,我覺得反而不像啦!因此,我覺得也許將來討論時可以針對它的體例再慎重思考一下。再來要請教,它的主管機關到底是誰,處長?
9 蘇處長永富:裡面沒有規範主管機關。
10 賴委員瑞隆:沒有規範主管機關?我看到法條上寫的是行政院設立一個辦公室,由院長擔任召集人,這樣的體例很少,我很少看到這樣的體例。
11 蘇處長永富:很少,幾乎沒有。
12 賴委員瑞隆:幾乎沒有嗎?
13 蘇處長永富:幾乎沒有。另外,要向委員報告,一般我們講關於組織的部分,因為中央行政組織基準法規定,作用法不得規範組織,而且它沒有明定這個法的主管機關是誰,但是又設一個壯世代的政策辦公室,這是一個什麼樣的辦公室?它是一個任務編組嗎?看起來像是任務編組,只是以任務編組來講,剛剛我說過中央行政組織基準法規定作用法不得規範關於組織的事項。另外一個,實務上有關於壯世代這個部分,因為政務委員已經開過3次會,10月31日院長要召開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勞動部要做一個報告。事實上,我們的組織針對壯世代的議題已經做處理了,而且由院長負責社會福利委員會,政務委員也負責一個專案辦公室,這個組織的架構及處理已經都有了。
14 賴委員瑞隆:現在的運作其實已經在處理這次的事情了。
15 蘇處長永富:是。
16 賴委員瑞隆:但是現在突然通過一個法,而且在訂定得不是那麼清楚的狀況下,又出現了包括應設立一個辦公室,而且是由院長兼任,這個在體例上也非常奇怪。
17 蘇處長永富:是。
18 賴委員瑞隆:包括將來的幕僚或作業,我們一般通常會讓某個部會擔任重要的主責單位,但是這邊又沒有,行政院大概就是你們幾個處而已,人力各方面其實都非常吃緊,這樣進行這件事情到底能不能達到它的成效,所以我希望在未來的公聽會或甚至在內部的討論,這個都要再慎重討論後面的體制問題,包括它的單位。
19 再來我想請教一下,包括我們也看到財政上的問題,它得設立一個基金,如果這個基金設立之後,將來由誰來管理?
20 蘇處長永富:規劃不明確,而且設基金的話……
21 賴委員瑞隆:由院長自己來管理?
22 蘇處長永富:財政紀律法規定,基金設立的話……
23 賴委員瑞隆:院長管理可能就是由你管理,因為你是這個處的負責人,對不對?
24 蘇處長永富:是。
25 賴委員瑞隆:整個體例上非常奇怪,完全不照過去我們所走的,所以我覺得這裡有非常多需要深切討論之處,立法院立法的品質要達到一定的水準,要不然會造成很多的困擾。既有線上的事情也在做的話,我認為其實應該照既有的去做,如果有不足的部分要強化,我們再看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強化,但是應該要把那個體例弄得更清楚,好不好?
26 蘇處長永富:是。
27 賴委員瑞隆:謝謝處長。接下來請教一下何部長,好不好?
28 何部長佩珊:委員好。
29 賴委員瑞隆:高齡化的問題,其實大家都要面對,包括怎麼樣讓這些本身有意願的勞動力也能夠參與進來,我看到其實有很多都已經在進行當中,譬如勞動部在中高齡與高齡促進法的部分就有相當的成效,部長對現在這樣的推動進度滿意嗎?
30 何部長佩珊:基本上,現在其實有達到一定程度的效果,而且從專案法推動以來到現在增加了38萬的中高齡就業人口。
31 賴委員瑞隆:每年大概是十萬多、十萬多的速度。
32 何部長佩珊:對,而且都超過,大概超過十萬。
33 賴委員瑞隆:但是就我們看來,相較於其他國家,包括美國、日本、韓國,其實好像還有很大的空間。
34 何部長佩珊:是沒錯,我們相較於它們都是偏低,是沒有錯。
35 賴委員瑞隆:部長認為我們可以怎麼樣做?我想今天這個法案的目的也是如此,怎麼樣讓有意願又有能力者參與,怎麼樣提升?
36 何部長佩珊:我們就幾管齊下,一個是行政措施獎勵,包括像55Plus就業措施獎勵、婦女再就業獎勵,不只針對雇主,也針對勞工,而且還有像是職務再設計、部分工時,這些機制的設計,我們也甚至都有獎勵,所以現在是先用鼓勵來引導。其實在年齡歧視方面,當然我們也都在中高齡法裡面訂定不得歧視,如果有歧視行為的話,雇主要罰30到150萬的罰款。所以目前大概有法律面,還有包括行政獎勵措施面,我們希望能夠幾管齊下,還有包括委員,謝謝你們今年制定中小企業加薪抵稅。
37 賴委員瑞隆:這個很重要。
38 何部長佩珊:對,65歲以上還給他加薪的抵稅優惠,還有包括勞基法第五十四條,我們通過了合意退休,就是不限於65歲,只要勞資雙方協商就可以延後,不限65歲退休。
39 賴委員瑞隆:我們希望部長持續努力,我看到現在55到59歲的也都在這次法上想定的範圍內,我們的勞參率是61%,相較於美國的73%、日本的85%、韓國的77%,都還有一段距離。
40 何部長佩珊:是。
41 賴委員瑞隆:是不是盡力……我也期待有一些更好的政策工具讓整個能夠有好的勞參率。
42 何部長佩珊:好,我們一定會努力,謝謝委員。
43 賴委員瑞隆:期待部長,謝謝。
44 主席:謝謝賴委員,謝謝部長、次長。繼續我們請翁曉玲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60
meet_id 聯席會議-11-2-26,19-1
speakers ["蘇清泉","黃秀芳","邱議瑩","林月琴","王正旭","林淑芬","吳春城","陳昭姿","陳亭妃","鄭正鈐","廖偉翔","陳菁徽","王育敏","邱鎮軍","楊瓊瓔","陳瑩","賴瑞隆","翁曉玲","劉建國","吳宗憲","洪孟楷","黃珊珊","林倩綺","林國成","涂權吉","蔡易餘","羅廷瑋","麥玉珍","楊曜","盧縣一","張嘉郡","陳超明","林憶君","邱志偉","謝衣鳯"]
page_start 63
meetingDate ["2024-10-24"]
gazette_id 1139001
agenda_lcidc_ids ["11390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委員吳春城等42人擬具「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390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