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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9時25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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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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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部長早。部長你知不知道現在整個菸品的裁罰率非常低,如果以現在113年1到9月來看,你們稽查了23萬2,612件,僅開罰539件,等於1萬件才裁罰23件,為什麼裁罰率這麼低?你們到底是怎麼執行的?這就是執行不力啊!這樣子大家怎麼會擔心、害怕呢?這個嚴重的落差到底出現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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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我們查了23萬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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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對,今年到目前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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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23萬件裡面,那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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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我要問的是,裁罰率為什麼這麼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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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要有一定的法規確認後才裁罰,這有一定的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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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們現在的行政程序是有問題的,應該要檢討,特別是我要指出有關電子煙部分。在你們裁罰的這23萬件裡面,電子煙占幾件?裁罰幾件?有沒有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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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這可不可以請我們國健署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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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在電子煙方面,如果是廣告跟販賣是65件,那如果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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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吸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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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吸食電子煙、加熱菸是137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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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這麼少,你這個比例非常非常的低。我要指出來的就是,現在按照中華民國的法令,吸食電子煙就是違法,它跟吸食菸品是不一樣的,禁止吸食電子煙,更何況是販賣、製造、輸入,通通都是不允許的。所以對於吸食電子煙的開罰,董氏基金會就講了,為什麼吸食不能立刻開罰?公然在公共場所吸食電子煙為什麼不能開罰?還要經過程序,還要行為人陳述,我們的交通法規,你只要一違規,照相一拍就立刻開罰,有陳述的嗎?沒有,這個就是強力執法,那請問你,對於電子煙你為什麼不採取這樣的動作?它基本上是違法,它跟一般傳統的菸品不一樣,那為什麼還需要陳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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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因為在整個菸害防制法的規定裡面,它就是有約詢,而且要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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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但是電子煙是你禁止的,你們對於它跟合法的傳統菸品的裁罰模式一模一樣,難怪你們的效率這麼差,我要求你們要立刻改善,它是違法行為,一般吸食的是有分場,有合法場所跟不合法場所,它是可吸食,但是電子煙,你們明文規定它就是禁止吸食,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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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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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禁止的東西,違法就是應該要立刻開罰,我覺得這個部分就是你們現在一個很大的漏洞,我要求你們要立刻修正你們採取的裁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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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對於網路上面電子煙這種非法的廣告這麼的猖狂,你看我們擷取下來的畫面,它可以公告說它的銷售已經達到65萬件,嚇死人了,這麼龐大的銷售量,它可以公然列在網路上面,就這樣子銷售,而我們通過的菸害防制法裡面對於這種廣告行為你知道罰多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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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40萬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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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不只吧!廣告行為的單位,你們列在同一個品項裡面是1,000萬到5,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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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我們的廣告是罰40萬以上,製造跟輸入才是1,000萬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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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製造跟輸入都是罰1,000萬,那廣告裁罰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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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40萬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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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有裁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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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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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們有在稽查嗎?你們現在稽查了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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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跟委員報告,在網路稽查的部分我們大概有三萬多件次,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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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裁罰了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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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61件網路裁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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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又是這麼懸殊的比例,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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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因為網路稽查裁罰也是有陳述行政的一些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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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我真的要求你們要通盤的去檢討,今天特別針對電子煙的這一個部分,它是危害最大的,今天為什麼連法務部都來?因為電子煙已經變成是毒品的一個載具了,所以它非同小可,它跟傳統菸品的管制相較,應該要有另外一套方式,上次修法罰那麼重,製造、輸入都是罰1,000萬到5,000萬,結果你們的裁罰模式執行下來的成果都很差,罰的都很少,你們對於所有菸品整個執行下來現在total的金額才罰了七千多萬,那電子煙這個部分去修那麼重罰有什麼用?你們根本沒有落實嘛!所以我要求網路平臺這一塊,它的危害其實非常的巨大,剛剛你說三萬件才罰了61件,這個也是不符合比例,這個為什麼還有陳述的問題呢?這個就是依照法令,電子煙是違法,刊登也是違法,就是立刻開罰,為什麼還有陳述的問題?我覺得這一方面請衛福部真的要徹底的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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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請法務部也上來,法務部檢察司郭司長,有關於現在電子煙的問題,它已經衍生到它是毒品施用的載具,所以在源頭的查緝,特別是製造跟輸入這方面的打擊犯罪其實非常的重要,但是你們現在是分開的,對不對?有涉及到毒品的才有法務部,如果純粹電子煙的都是衛福部,這樣的分工是對的嗎?當它的新型態已經混合在一起了,你們不是應該要一起共同打擊犯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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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因為電子煙它是一個載體,所以那個煙彈如果是毒品的話,就會涉及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刑責;如果沒有的話,它其實是行政裁罰,行政裁罰就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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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我知道,但是實務上現在蠻多其實就是混在一起,你懂我的意思嗎?就是現在電子煙很多都變成是毒品施用的載具了,所以如果你們兩個單位還要分得這麼的清楚,我只能說,以衛福部的力道,要去查緝這一種已經涉及犯罪的電子煙的廠商,其實他們力有未逮。到目前為止,在查緝電子煙製造的部分,衛福部掛的數據是零件,你們查到的是零件,最新的是桃園,它有查獲市值超過2,000萬的電子煙,但在製造工廠的部分,你們自己的業績是掛零。這樣的查緝力道,你認為對於打擊非法的電子煙會有成效嗎?已經實施一年多了,我們抓不到製造,但是在網路上面幾十萬、幾十萬在賣,也那麼多人在抽,這個在整體的打擊效應上面不是大打折扣嗎?你們就是兩個單位太會分了,分太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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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我請法務部回去研議,對於這一種新興的樣態,在打擊犯罪上你們應該要加進來,要不然我覺得法都是定假的,我們去年修正通過的法令,如果製造、輸入電子煙是處1,000萬到5,000萬的罰鍰,我就問兩個單位,到目前為止有罰過任何一家嗎?你們當時新聞稿寫得很好聽,我們修法就是重罰,最高就是5,000萬,講得好像雷厲風行,到目前為止,你們裁罰的總額,那麼多件也才到7,000萬,我相信製造跟輸入的業者應該沒有一家被重罰過5,000萬的金額,是不是?是不是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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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目前有關製造的裁罰部分,新北跟臺北都正在程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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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所以到目前也只有2件,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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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副署長淑麗:還有臺中,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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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目前才查到3件,但是市面上這麼的氾濫,司長,你說句話,法務部該表態了吧?我說這件事情光靠衛生單位其實是沒有辦法的,對於犯罪你們比較有辦法,你不要說這是電子煙,這當中很多就是混合犯罪的手法在裡面,你們要不要加入這個共同打擊的行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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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司長永發:跟委員報告,這個本來就在我們這個查緝平臺上面,包括衛福部都有在這個平臺上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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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你們在製造的部分現在總共才找到3件,真的是太少了啦!我希望法務部你們回去要好好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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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要講,我們現在官方的宣導趕不上菸商的洗腦,我們的速度真的都太慢了,你可以看到,無論是法務部或者是其他單位,你們在網路上面青少年專區的資訊都到111年或112年,你看這一些菸商怎麼在網路上面廣告、它怎麼洗腦?它都說,煙彈是一種更安全、更健康的替代吸菸方式。吸菸就是有害人體健康,有更安全跟更健康的嗎?如果你們自己宣導不力,真的是菸商跑得比你們快了,他們在平臺發大量的廣告,你又不管制,它所有的訊息都去洗腦我們的年輕人,如此我們的防制效果就會非常的差。所以部長,在打擊電子煙這件事情,還有防止毒品這件事情,你真的要硬起來,要跟法務部合力,而且你們在裁罰的部分現在裁罰率過低的問題,我要求你們一個月之後要交出檢討報告,說明要怎麼改善,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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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泰源: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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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育敏:謝謝,我們共同來打擊這個有害的菸品,保護青少年的健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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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王委員,謝謝部長、副署長、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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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我們請林月琴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