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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羅委員智強:(14時19分)主席,有請副秘書長。
1 主席:麻煩副秘書長。
2 黃副秘書長麟倫:委員好!
3 羅委員智強:副秘書長,我聽了包括吳思瑤委員,還有前面很多民進黨立委的論述,尤其吳思瑤委員,他特別強調,我們如果不去修改今天的憲法訴訟法,絕對不會出現有幾個大法官就能夠做出憲法判決的情形。到底會不會出現幾個大法官就決定憲法判決的情形,我們吳思瑤委員的數學是100分還是0分,我就請專業的副秘書長和大家,我們來數學檢驗一下。
4 我想要請教一下副秘書長,現任15位大法官,有7位在10月31日任滿,對不對?
5 黃副秘書長麟倫:是。
6 羅委員智強:好,他們任滿之後,還剩幾位?
7 黃副秘書長麟倫:8位。
8 羅委員智強:8位。賴清德總統提出7位所謂的提名人選,目前尚有些爭議,在這7位大法官未獲得同意之前,請問依照現行憲法訴訟法,我們的總額是幾位?
9 黃副秘書長麟倫:15位。
10 羅委員智強:這7位未獲得同意之前,是幾位?
11 黃副秘書長麟倫:剩下8位。
12 羅委員智強:8位,對不對?好,我想請教你,按照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現有總額在8人的情況之下,大法官判決要有多少人以上參與評議?
13 黃副秘書長麟倫:三分之二。
14 羅委員智強:8人的三分之二是幾人?
15 黃副秘書長麟倫:6位。
16 羅委員智強:6個人。要幾個人同意才能夠做出憲法判決?現有總額過半嘛!
17 黃副秘書長麟倫:對。
18 羅委員智強:8人過半是多少?
19 黃副秘書長麟倫:8人過半的話,就5位。
20 羅委員智強:5位,好。我們來看看圖表,這是在所謂沒有人迴避的情況之下,迴避0位的話,同意的人就是5位,如果有1位大法官迴避,現有會變幾位?
21 黃副秘書長麟倫:會變成7位。
22 羅委員智強:好,同意會變幾位?
23 黃副秘書長麟倫:委員有列出來。
24 羅委員智強:沒關係,你告訴我,4位,對不對?迴避2位的話,現有會剩幾位?
25 黃副秘書長麟倫:6位。
26 羅委員智強:同意會剩幾位?
27 黃副秘書長麟倫:就變4位。
28 羅委員智強:迴避3位的話,現有剩幾個?
29 黃副秘書長麟倫:像委員……
30 羅委員智強:我知道,我問副秘書長很無聊的國小數學,但是沒辦法,我們的吳思瑤數學就這麼好,我只好用國小數學來問你。現有剩5位,請問同意要幾個?
31 黃副秘書長麟倫:同意當然就是剩下3位,但是這個前提要……
32 羅委員智強:沒關係,我知道,這個前提是比較特殊的前提。大法官之前都曾經出現過6位,到6位以上都不算特殊,都出現過啦!迴避如果是4位,現有剩幾位?
33 黃副秘書長麟倫:剩下4位。
34 羅委員智強:同意剩幾位?
35 黃副秘書長麟倫:剩下3位。
36 羅委員智強:如果是迴避5位,現有剩幾位?3位,同意剩幾位?
37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這個情形就非常非常的極端……
38 羅委員智強:當然越底下越極端,我說過了啊!迴避是6位的話,6位發生過,對不對?現有會變幾位?
39 黃副秘書長麟倫:大法官必須……
40 羅委員智強:你回答我,現在我只是跟你講邏輯問題。現有2位,對不對?
41 黃副秘書長麟倫:因為我覺得那6位不會發生這種情形……
42 羅委員智強:我知道,我跟你講,法律能夠不顧慮到所謂的最特殊狀況嗎?能不能?你還是要考慮啊!
43 黃副秘書長麟倫:因為那個時候都是同一個背景的教授……
44 羅委員智強:我先跟你講,現在規定是不是這樣?幾個就可以同意?如果迴避6個,幾個同意就可以了?你告訴我,過半是幾個?現有兩個,過半是幾個?過半就是2,不是嗎?那就兩個。最極端的狀況,7個迴避,現有剩幾個?
45 黃副秘書長麟倫:這個還能夠作成嗎?
46 羅委員智強:剩幾個?
47 黃副秘書長麟倫:當然沒辦法,這根本不可能就作成決議。
48 羅委員智強:你不要跟我講不可能,數學上的不可能不等於法律上的不可能,法律在設計上,基本上就要考量各種狀況。最後同意剩幾人?照現有法律,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
49 黃副秘書長麟倫:應該不可能去作成決議。
50 羅委員智強:你不要跟我講前提可不可以,我說如果照現有法律發生這個情況,即7個迴避的時候,剩幾個人?幾個人?你不敢回答,我直接告訴你!
51 黃副秘書長麟倫:怎麼想像都不可能發生。
52 羅委員智強:什麼叫想像?我不管你想像,我就是跟你講發生了以後剩幾個人,法律規定、在法言法,你是法律人,在法言法!幾個人?
53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想完全不會發生的……
54 羅委員智強:1個人,到現在不敢回答,國小數學答不出來,跟吳思瑤一樣。我不跟你講極端值1個人,吳宗憲委員說可能只有三、四個決定,有錯嗎?有沒有可能?你跟我講1個不可能,是因為不會7個迴避,你說想像不可能,那想像1個迴避,總有可能吧?有沒有可能?那就是4個,吳宗憲委員說的對不對?他說的,對不對?所以我要告訴你,今天這個法律修正案司法院要謝謝翁曉玲委員,他就是要把這個漏洞補起來。我今天說實在話。我再講下一個問題……
55 黃副秘書長麟倫:假設一定要修,有各種修法……
56 羅委員智強:沒關係,我要跟你講。今天翁曉玲委員的主張就是希望大法官能夠兼具多元性跟嚴謹性,所以要回到憲法本文所謂的15個員額來定義現有,對不對?翁曉玲委員的版本,是不是?你告訴我。
57 黃副秘書長麟倫:有各種訂法,像其他國家可以讓……
58 羅委員智強:這是事實問題,翁曉玲委員,是不是?
59 翁委員曉玲:是。
60 黃副秘書長麟倫:對,有很多人……
61 羅委員智強:對,還要跟我繞時間。沒有關係,我要跟你講,為什麼要把這麼無聊的國小問題去問堂堂的副秘書長?不只是因為吳思瑤的數學有問題,而是這個問題就產生下一個我要問的問題,你知道為什麼今天非得補這個洞嗎?因為你不補這個洞,因為有現有迴避的規定,就會產生一個叫做鼓勵總統亂提人的現象,你知道為什麼嗎?就像這一次,你也知道臺灣民眾八成反對廢除死刑,對不對?沒錯吧?
62 黃副秘書長麟倫:照外面的……
63 羅委員智強:民調嘛!
64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沒有做過調查。
65 羅委員智強:這次大法官就是搞出一個實質廢死判決,外界有很多疑慮,可是親愛的賴清德總統提7個大法官,就有6個主張廢除死刑。我要告訴你問題在哪裡,就算這7個都不過,照現在這種漏洞制度,只要剩下8個人,其中4個人就可以通過剛剛吳宗憲委員講的,大法官目前擁有的單一專業叫做民進黨的神奇寶貝,只要神奇寶貝打出來就可以幫民進黨洗地,因為只要現在的人就可以了。我告訴你,這些都是環環相扣的。
66 我再請教一下副秘書長,我聽不太懂。我講第二件事情,吳思瑤跟民進黨委員一直強調大法官不需要民意。我問一下,我有沒有民意基礎?
67 黃副秘書長麟倫:民意代表當然有民意基礎。
68 羅委員智強:當然,立法院有沒有民意基礎?
69 黃副秘書長麟倫:國會也是代表民意。
70 羅委員智強:為什麼大法官要立法院同意?
71 黃副秘書長麟倫:大法官……
72 羅委員智強:就是要有民意基礎的人同意,結果你還附和這些民進黨的立委,你跟他說大法官不用民意基礎,大法官審判的時候不需要考慮民意。
73 黃副秘書長麟倫:大法官在審判的時候……
74 羅委員智強:憲法是人民決定的,為什麼不用民意基礎?這句話都講得出來,我真是佩服你!今天我要說句實在話,大法官如果不需要民意基礎,我跟秘書長建議一件事,很簡單,修憲嘛!大法官不需要立法院同意,也就是大法官乃民進黨之神奇寶貝,由總統決定任命之,就結束啦!不需要民意基礎,這麼幹就好了,幹嘛要民意基礎?
75 我再講下一個問題,請教副秘書長,民進黨一直講大法官現在的狀況是所謂的人民聲請釋憲案很多,請問目前政府機關提出的釋憲案,受理的比例是多少?政府機關的受理多少?
76 黃副秘書長麟倫:因為他聲請的就不到百分之二。
77 羅委員智強:政府機關的受理多少?
78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再來統計……
79 羅委員智強:百分之百!只要民進黨敢送的,你們哪一個敢不受理?
80 黃副秘書長麟倫:我們要看哪個政府機關。
81 羅委員智強:你們要去查,把資料告訴我。最近幾次民進黨送的東西有沒有受理?只要是行政機關送的,你受理了沒?民進黨政府送的受理了沒?
82 黃副秘書長麟倫:統計後跟委員報告。
83 羅委員智強:還要統計給我,你不敢講,沒關係!人民的受理多少?人民的不受理九成,對不對?沒錯吧?我的數字有沒有錯?
84 黃副秘書長麟倫:但是人民的量非常多……
85 羅委員智強:人家說你有進步,我承認你進步不錯,但人民的不受理就是九成,政府的就百分之百,政府的不受理是零!民進黨只要送出來,不受理就是零。今天民進黨在這邊講非常冠冕堂皇的三大論點,第一個,跟你保證不會有幾個大法官就把這個憲法判決做了,我剛剛以國小數學題告訴你,就是會發生。第二個,跟你講大法官不需要民意基礎,我覺得你就直接修憲,修憲不需要立法院同意,直接讓大法官變成民進黨親愛的神奇寶貝,球一丟出去就出來開始洗地。第三個、跟我說人民的案件多,現在人民的案件有九成不受理,民進黨送的馬上受理!
86 黃副秘書長麟倫:謝謝委員。
87 主席:謝謝。
88 下一位請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林德福委員。
89 下一位麻煩吳思瑤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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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36-6
speakers ["吳宗憲","吳思瑤","鍾佳濱","沈發惠","沈伯洋","翁曉玲","羅智強","莊瑞雄","林思銘","洪申翰","陳俊宇","賴士葆","謝龍介","黃國昌","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傅崐萁","蔡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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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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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8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翁曉玲等 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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