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5833

黃國昌 @ 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Start Time End Time Speaker Text
00:00:00,648 00:00:18,219 黃委員國昌 主席,不好意思,我先會議詢問一下,我是真的會議詢問,跟其他會議詢問夾雜實質內容性質的會議詢問完全不一樣,我真的要問的事情是……
00:00:18,219 00:00:21,539 沈委員伯洋 沒有會議詢問。
00:00:21,539 00:00:24,858 吳委員思瑤 不是說沒有會議詢問嗎?
00:00:24,858 00:00:28,178 主席 我們已經停止會議詢問了。
00:00:28,178 00:00:31,499 黃委員國昌 好,沒有關係。
00:00:31,499 00:00:32,019 黃委員國昌 請副秘書長。
00:00:32,019 00:00:33,019 主席 好,麻煩副秘書長。
00:00:33,019 00:00:34,019 黃副秘書長麟倫 委員好。
00:00:32,019 00:00:35,861 黃委員國昌 副秘書長,我看你今天的頭銜是副秘書長,上次來是代理秘書長,怎麼上次來是代理秘書長,這次變副秘書長?
00:00:35,861 00:00:37,584 黃委員國昌 我們立法院是什麼,你們司法院的職稱是換來換去喔?
00:00:37,584 00:00:57,059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因為後來也有給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秘書長暫時缺位,之前事實上他的事務委由我來代處理,之前可能是參考其他的院,就這樣……
00:00:57,059 00:01:01,042 黃委員國昌 我切入啦,我就直接講,我上次問你,司法院處務規程有代理秘書長的規定嗎?
00:01:01,042 00:01:01,302 黃委員國昌 有還是沒有?
00:01:01,302 00:01:17,601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沒有,後來我們瞭解……
00:01:17,601 00:01:17,842 黃委員國昌 所以沒有嘛!
00:01:17,921 00:01:17,961 黃委員國昌 知錯能改……
00:01:17,961 00:01:18,961 黃副秘書長麟倫 是,謝謝委員指教。
00:01:18,082 00:01:35,895 黃委員國昌 司法院要守法,這很重要,明明就沒有代理制度,司法院耶,司法院自己都不守法,沒有法源基礎搞代理秘書長,今天知道自己錯了,改回副秘書長喔!
00:01:36,496 00:01:43,038 黃副秘書長麟倫 沒有,因為實際上就是代理處理,我們也沒有用司法院秘書長的職權,也沒有,所以實際上就只有……
00:01:43,338 00:01:48,039 黃委員國昌 你就看嘛,你上次送來的不就是代理秘書長,不要再強辯了嘛!
00:01:48,559 00:01:49,640 黃副秘書長麟倫 謝謝委員,謝謝委員。
00:01:49,640 00:01:51,740 黃委員國昌 錯了就錯了嘛,錯了認錯就好了啦!
00:01:52,279 00:01:52,539 黃副秘書長麟倫 是,謝謝委員指教。
00:01:52,861 00:02:00,026 黃委員國昌 來,我們問一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五十四條很重要,為什麼很重要?
00:02:00,526 00:02:11,638 黃委員國昌 我們要加強對被害人的保護,所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時候,暫免繳納訴訟費用嘛,這一個規定,司法院有沒有通報各級地方法院的所有民事法院注意?
00:02:13,361 00:02:19,826 黃委員國昌 有通報還是沒通報?
00:02:19,826 00:02:20,826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發函應該是有發函,但是這個要查證一下,因為……
00:02:19,826 00:02:21,088 黃委員國昌 好,你會後查證給我。
00:02:21,308 00:02:51,523 黃委員國昌 我今天跟副秘書長講,我們上個會期三讀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為了要強化對被害人的保護,提起民事訴訟暫免繳納訴訟費用,但我收到很多投訴,說地方法院的法官根本不管,什麼叫地方法院的法官根本不管,我用其中一個案子來當作例子,起訴的時候,詐欺犯罪的被害人收到法院要他補繳裁判費。
00:02:51,523 00:02:56,404 黃委員國昌 請教一下副秘書長,令他補繳裁判費的裁定可不可以抗告?
00:02:57,785 00:03:02,605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不能抗告,但是並受將來的本案判決……
00:03:03,085 00:03:09,335 黃委員國昌 不是啦,你講得太快了啦,沒有繳裁判費,叫你補繳又不能夠抗告,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
00:03:09,335 00:03:10,335 黃副秘書長麟倫 沒有繳,會駁回。
00:03:09,375 00:03:09,615 黃委員國昌 就裁定駁回了嘛!對。
00:03:09,716 00:03:11,658 黃委員國昌 法院自己違法,接下來的法律效果是把人民踢出法院之外,對於這個裁定駁回他可以抗告嘛!
00:03:11,658 00:03:14,863 黃副秘書長麟倫 是,當然上級審會去糾正,只是這個程序我們有……
00:03:14,863 00:03:18,068 黃委員國昌 對啊,這樣浪費勞力時間費用,算是對被害人的保護嗎?
00:03:18,068 00:03:21,272 黃副秘書長麟倫 謝謝委員提醒,我們回去一定切實的去……
00:03:21,272 00:03:24,477 黃委員國昌 拜託司法院,通告全國地方法院民事庭的法官注意。
00:03:24,477 00:03:27,681 黃副秘書長麟倫 謝謝委員,這是我們該做的。
00:03:27,681 00:03:27,982 黃委員國昌 這不是開玩笑的事情!
00:03:27,982 00:03:51,499 黃副秘書長麟倫 謝謝委員,謝謝委員。
00:03:51,499 00:03:54,121 黃委員國昌 不要謝謝我啦,這是你們該做的事情啦!
00:03:54,121 00:03:55,121 黃副秘書長麟倫 對啦,謝謝委員提點,我們總是要注意。
00:03:54,960 00:04:12,845 黃委員國昌 第一線有非常多的被害人欲哭無淚,奇怪了,問我們立委說不是三讀通過了,怎麼三讀通過了以後還補繳裁判費,裁定還不能抗告,接下來馬上面對什麼?
00:04:12,845 00:04:23,335 黃委員國昌 接下來馬上面對訴不合法,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六款的規定裁定駁回,我還要自己跟高院抗告,有這麼離譜的事情喔!
00:04:24,596 00:04:26,938 黃委員國昌 把上個會期立法院通過的法律當耳邊風啊!
00:04:27,039 00:04:27,660 黃委員國昌 這個才是真正在犧牲人民的訴訟權益啊!
00:04:27,660 00:04:34,529 黃副秘書長麟倫 謝謝,謝謝委員,我們回去會切實……
00:04:34,529 00:04:50,915 黃委員國昌 然後我們沿著我們上次討論的話,上次我請教你,我們113年憲判字第8號出來了以後,其實分兩段啦,第一段,殺人是屬於最嚴重的犯罪類型,這個是在回應什麼?
00:04:50,915 00:04:53,036 黃委員國昌 這是在回應ICCPR第六條第二項的規定嘛!是。
00:04:56,243 00:05:35,650 黃委員國昌 但我們憲法法庭的判決不是只有限於這裡,不是只有最嚴重的犯罪類型喔,殺人罪當然是最嚴重的犯罪類型就不用講嘛,但他還進一步的限縮,死刑要限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於最嚴重,因為我上次質詢完了以後,有立委上來講說,現在法庭只是反映ICCPR第六條第二項,我聽完了以後頓時非常的迷惘,他到底有沒有去看那個憲判字的判決啊,明明判決就寫兩段,第一個,殺人是最嚴重的犯罪類型,符合ICCPR,這沒有問題嘛。
00:05:36,470 00:06:01,075 黃委員國昌 第二個,我上次請教你的是,個案犯罪情節屬於最嚴重,我問你這件事情要怎麼解釋,因為憲法法庭的判決沒有跟大家講這件事情到底要怎麼解釋嘛,然後他是用例示的方式,我上次請教你的問題是說,犯罪動機跟目的是否要預謀殺人、要恣意無差別殺人?
00:06:01,075 00:06:08,505 黃委員國昌 犯罪手段是否要足以造成多人死亡或者是明顯不人道?
00:06:08,505 00:06:15,934 黃委員國昌 犯罪結果是不是要殺害多個人,是不是殘忍殺害自我保護能力明顯不足的人?
00:06:15,934 00:06:18,996 黃委員國昌 我上次請教副秘書長的是,這個到底是要擇一還是並存?
00:06:19,598 00:06:30,428 黃委員國昌 你上次給我一個非常模糊的答案說三個東西全部綜合起來考慮,我說你再回去看一下判決,我下次會再問你,請問你看完判決了以後,今天的答案是什麼?
00:06:30,428 00:06:35,726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我是認為,以我當法官的這些經驗,這一些的因素都是要去綜合考量,你說這個點數是一,要加在一起,所以我上一次的回應是說,以法官的這個習慣大概不是這樣……
00:06:35,726 00:06:41,024 黃委員國昌 好,譬如我舉一個最具體的例子,我拿刀殺害兩個無辜的婦女,預謀殺人,馬上是不是屬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
00:06:41,024 00:06:46,322 黃委員國昌 按照你例示的,馬上要進來涵攝了嘛!
00:06:46,322 00:06:51,620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它是例示,例示的東西,在法案審判的過程中,還會斟酌其他情形,不會說例示就是唯一的標準。對!
00:06:51,620 00:06:56,918 黃委員國昌 所以有一定的抽象跟不確定性嘛!
00:06:56,918 00:07:02,216 黃委員國昌 我這樣說應該沒有錯吧?
00:07:02,216 00:07:02,375 黃副秘書長麟倫 委員高見。
00:07:27,434 00:07:28,454 黃委員國昌 那個不是我高見啦!
00:07:28,634 00:07:34,638 黃委員國昌 我綜合你的講法,就是有一定的抽象跟不確定性,從你的回答大家都聽得出來。
00:07:35,959 00:07:51,348 黃委員國昌 我們繼續再往下看,上次我也有請教你,各級法院都要一致決,如果接下來是不是屬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這件事情產生爭議了,我還是可以尋求憲法法院的救濟,上次你回答的答案是對嘛?
00:07:51,348 00:07:52,348 黃副秘書長麟倫 他可以向檢察總長提出聲請,檢察總長不一定接受,要看檢察總長……
00:07:52,348 00:07:53,348 黃委員國昌 不是啦!
00:07:53,348 00:07:54,348 黃委員國昌 這是兩個部分,檢察總長是非常上訴,你怎麼會把非常上訴跟請求憲法法院就個案的司法裁判是不是有違憲混淆了!
00:07:53,499 00:08:24,030 黃委員國昌 現在我在講的是最高法院的法官,我們五票都同意,這個是屬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但是被告認為,這不是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啊!
00:08:25,671 00:08:28,573 黃委員國昌 因為沒有符合上面你所講的那個標準,則他可不可以請求憲法訴訟的救濟?
00:08:28,573 00:08:31,796 黃副秘書長麟倫 他可以請求個案裁判的憲法審查,但是也要經得起檢驗。
00:08:43,775 00:08:43,954 黃委員國昌 當然啊!
00:08:44,815 00:08:45,976 黃委員國昌 你到底在說什麼啊?
00:08:47,276 00:08:50,296 黃委員國昌 大法官不是說生命很重要嗎?
00:08:50,296 00:08:52,118 黃委員國昌 所以要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啊!
00:08:52,338 00:08:53,717 黃委員國昌 要程序保障最嚴密啊!
00:08:54,298 00:08:55,779 黃委員國昌 全部都是我們大法官講的啊!
00:08:57,999 00:09:00,660 黃委員國昌 在進入了有關於憲法訴訟個案救濟的時候,憲法法庭要不要一致決?
00:09:00,660 00:09:13,259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將來這部分還有解釋的空間,如果他要維持的話,憲法法庭認為要維持這一個死刑,而他對個案憲法裁判不接受的話,目前憲判字是沒有講,可能我也沒有辦法現在說到底將來……
00:09:13,259 00:09:14,420 黃委員國昌 所以這件事情是我們憲法訴訟、憲法法庭的判決沒有講的?
00:09:14,420 00:09:15,420 黃副秘書長麟倫 目前沒有講。
00:09:14,740 00:09:16,101 黃委員國昌 未來還是有充滿了一定的不確定性。
00:09:38,375 00:09:39,717 黃副秘書長麟倫 要看最高法院它的發展……
00:09:40,378 00:09:44,302 黃委員國昌 不是最高法院的發展,這是憲法法庭的事情,怎麼會看最高法院的發展!
00:09:44,983 00:09:45,844 黃副秘書長麟倫 抱歉,是口誤!
00:09:46,924 00:09:57,474 黃委員國昌 好,來看一下,如果接下來憲法法庭要求下級審死刑都要一致決,最高法院的法官5個都認為,這是屬於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他聲請憲法訴訟的個案救濟,如果憲法法庭不要求一致決的話,我們來看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請問,我們到11月1號以後剩幾個大法官?
00:09:59,663 00:10:01,003 黃副秘書長麟倫 目前我沒有辦法去推斷將來的情形。
00:10:19,963 00:10:24,464 黃委員國昌 你不用推斷現在的情形,到11月1號以後,只會剩下8名大法官。
00:10:25,404 00:10:27,286 黃副秘書長麟倫 希望能夠如期審查。對啦!
00:10:28,105 00:10:31,627 黃委員國昌 希望能夠如期審查,所以你要趕快跟民進黨黨團講啊!
00:10:32,447 00:11:09,473 黃委員國昌 到目前為止,沒有要求排入議程審查的就是我們的執政黨黨團,11月1號以後,我跟你保證,以現在的時間上面來講,我跟副秘書長交換一個心得,我敬重你是一個有風骨的法律人,所以我跟你講話也很客氣,我在國會殿堂不跟你講政治的事情,我只跟你講法律的事情,所以我希望你回答的時候,要像法律人一樣的回答,不要學一些或是不要搞一些油腔滑調的東西,這樣子不好!
00:11:10,753 00:11:21,237 黃委員國昌 11月1號以後,剩下的8個大法官中,在憲法訴訟裡面有幾個在上一次憲判字的判決當中聲請自行迴避?
00:11:21,237 00:11:22,949 黃委員國昌 兩個啦!
00:11:22,949 00:11:24,661 黃副秘書長麟倫 尤伯祥跟蔡彩貞。
00:11:24,661 00:11:54,009 黃委員國昌 好,所以接下來我在憲法訴訟的時候聲請個案要救濟的時候,他們兩個迴避後剩下6個,如果按照現在的表決權數,有4個大法官認為這不是最嚴重,有2個大法官認為這是最嚴重,結果變成什麼?
00:11:54,009 00:12:01,213 黃委員國昌 結果變成的是本來最高法院5個大法官所做的死刑宣告,維持的死刑宣告就違憲,是嗎?
00:12:01,213 00:12:04,595 黃副秘書長麟倫 最高法院沒有大法官。
00:12:04,595 00:12:04,996 黃委員國昌 不是啦!
00:12:05,236 00:12:09,920 黃委員國昌 就最高法院那5個法官所維持的死刑判決,是不是就會被宣告違憲了?
00:12:09,920 00:12:10,920 黃副秘書長麟倫 這個將來憲法法庭去判,我不能去置喙。
00:12:09,940 00:12:36,391 黃委員國昌 好,我為什麼要秀這個給你看,6個大法官做這麼重要的決定,用4比2的票數做這麼重要的決定,直接推翻了所有下級審法院,包括最高法院的一致決。
00:12:36,391 00:12:38,434 黃委員國昌 這在制度上是不是合宜?
00:12:41,555 00:12:48,520 黃委員國昌 這問題我不會逼你回答,但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們大家共同思考在制度上這是不是合宜?
00:12:49,792 00:13:02,392 黃委員國昌 我接下來要請教你的是,因為今天討論這麼嚴肅的問題,所以我要跟副秘書長報告,對於司法院所提出來的書面報告,我看了覺得很難過,因為太單薄了!
00:13:03,479 00:13:04,279 黃委員國昌 因為太單薄了!
00:13:05,220 00:13:06,500 黃委員國昌 我為什麼說太單薄了?
00:13:07,921 00:13:14,565 黃委員國昌 這麼嚴肅的制度課題,我很少看到司法院在討論這麼嚴肅的制度課題時,完全沒有任何比較法的援引。
00:13:16,167 00:13:23,891 黃委員國昌 我請教一下副秘書長,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幾位大法官?
00:13:23,891 00:13:24,891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九位大法官。
00:13:24,851 00:13:28,394 黃委員國昌 聯邦最高法院要做判決時,有沒有最低法定人數的要求?
00:13:30,645 00:13:33,668 黃副秘書長麟倫 他們是過半數決吧?不是。
00:13:34,390 00:13:47,503 黃委員國昌 我跟你講,觀念要搞清楚,我們現在在講的出席人數是第一個層次的quorum,不是第二個層次的表決權數,我們現在在講的是quorum,出席人數。
00:13:47,503 00:13:53,950 黃委員國昌 九位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需要多少人出席才可以進行裁判?
00:13:54,790 00:13:56,913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我現在手上沒有明確資料……
00:13:57,612 00:14:02,638 黃委員國昌 來,我秀給你看,我知道你一定沒有準備好明確資料,所以我馬上秀給你看。
00:14:03,278 00:14:08,342 黃委員國昌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最少要有多少人,quorum是多少?
00:14:09,102 00:14:09,404 黃委員國昌 六個人。
00:14:11,086 00:14:12,026 黃委員國昌 美國可能距離我們太遙遠了,所以我問近一點的日本。
00:14:12,046 00:14:12,487 黃委員國昌 日本最高裁判所有幾位大法官?
00:14:12,507 00:14:12,507 黃副秘書長麟倫 十五位。
00:14:12,967 00:14:12,967 黃委員國昌 十五位。
00:14:13,588 00:14:15,428 黃委員國昌 因為日本的最高裁判所有小法庭、大法庭,所以是不是違憲要由大法庭來做決定。
00:14:15,529 00:14:16,049 黃委員國昌 大法庭要做決定時,最少要有多少人出席?
00:14:16,230 00:14:16,289 黃副秘書長麟倫 照委員這邊資料寫的,要九人。
00:14:16,390 00:14:16,430 黃委員國昌 九個人嘛。
00:14:40,351 00:14:54,102 黃委員國昌 聯邦最高法院跟最高裁判所基本上沒有獨立設憲法法院,跟我們國家的制度不太一樣,因為他們的最高法院本來就有釋憲權力,最高裁判所跟聯邦最高法院都一樣。
00:14:54,223 00:15:01,167 黃委員國昌 我們來看一下,在普通法院系統以外,另外再創設憲法法院系統的是南非憲法法院。
00:15:01,749 00:15:09,131 黃委員國昌 南非憲法法院非常有名,司法院幾年前還邀請南非憲法法院的大法官來解釋南非憲法法院實際上的運作。
00:15:09,651 00:15:10,953 黃委員國昌 南非憲法法院有多少大法官?
00:15:10,953 00:15:11,953 黃副秘書長麟倫 委員寫的是十一位。
00:15:11,112 00:15:12,934 黃委員國昌 我寫的你後面都可以去檢證,如果我有寫錯,再麻煩副秘書長給我指教。
00:15:13,053 00:15:34,487 黃委員國昌 十一位憲法法院的大法官,最少要有幾個人參與才可以做判決?
00:15:34,487 00:15:35,769 黃副秘書長麟倫 委員寫的是八位。八位?
00:15:36,210 00:15:39,293 黃委員國昌 好,我們再來看一下韓國憲法法院。
00:15:39,974 00:15:41,236 黃委員國昌 韓國憲法法院有幾位大法官?九位。
00:15:41,256 00:15:41,476 黃委員國昌 最少要有幾個人出席?
00:15:41,476 00:15:46,641 黃副秘書長麟倫 審判部要七人以上。
00:15:46,641 00:15:51,805 黃委員國昌 要七人以上出席!
00:15:51,805 00:16:00,049 黃委員國昌 我都還沒講到出席以後,到底要三分之二多數決,還是要二分之一的簡單多數決?
00:16:00,049 00:16:00,950 黃委員國昌 我都還沒有講到這個層次。
00:16:01,109 00:16:01,329 黃委員國昌 這只是quorum,第一個層次。
00:16:02,131 00:16:24,733 黃委員國昌 在第一個層次裡,不管美國還是日本,普通法院有釋憲權的,或南非憲法法院,或韓國憲法法院,在普通法院外另設憲法法院的,不管是哪一個體系,都有最低人數要求!
00:16:25,273 00:16:37,627 黃委員國昌 我請教副秘書長,這些國家的立法者在立這些法律時,竟然有最低人數的要求,他們是不是要毀憲亂政?
00:16:38,568 00:16:39,947 黃委員國昌 是不是要癱瘓憲法法院?
00:16:40,848 00:16:43,249 黃委員國昌 他們的立法意旨會是這樣嗎?
00:16:43,249 00:16:43,668 黃委員國昌 請教副秘書長。
00:16:45,490 00:16:51,071 黃副秘書長麟倫 跟委員報告,各個國家當然有各個國家的背景,這些國家應該不是這種情形。
00:16:51,990 00:16:57,253 黃委員國昌 這些國家不是這種情形,所以法律人回到理性來思考問題。
00:16:58,634 00:17:06,140 黃委員國昌 一個職掌釋憲的最高法院機關,需不需要有最低人數的要求?
00:17:06,519 00:17:06,920 黃委員國昌 要不要有quorum?
00:17:08,561 00:17:10,683 黃委員國昌 這是一個制度性問題。
00:17:10,683 00:17:15,026 黃委員國昌 我再強調一次,這是一個制度性的問題!
00:17:15,026 00:17:20,569 黃委員國昌 我們當初在處理憲法訴訟法時,根本沒有處理這個問題!
00:17:21,250 00:17:24,131 黃委員國昌 我為什麼知道沒有處理這個問題?
00:17:24,131 00:17:28,454 黃委員國昌 那個時候相關的文獻我全部看完了,沒有人在處理這個問題啊!
00:17:29,816 00:17:44,049 黃委員國昌 當初司改國是會議的時候,寫的是全體大法官,那個時候為什麼會要求三分之二要參與討論,大家腦袋裡面在想的是什麼?
00:17:44,049 00:17:48,973 黃委員國昌 是15個裡面的三分之二,但是到現在的法條變成這個樣子的時候,在實際運作上就會有問題。
00:17:48,973 00:18:06,907 黃委員國昌 但我們怎麼樣衡平,所謂衡平是說讓憲法訴訟的制度可以好好的運作;第二個,在制度上面是不是需要有最低人數的要求?
00:18:07,888 00:18:25,285 黃委員國昌 這些國家的立法者,我相信就像副秘書長剛剛所講的,絕對不是為了毀憲亂政,也絕對不是為了要癱瘓憲法訴訟,他們才會去做這樣子的規定,所以我建議啦!
00:18:25,285 00:18:44,470 黃委員國昌 副秘書長代表司法院到國會來備詢,回答相關問題的時候,要有司法院的樣子、要有司法院的高度,不要隨著一些莫名其妙的發言,在那邊隨之起舞,這樣讓大家看了會很失望,跟副秘書長共勉,謝謝。謝謝。
00:18:44,970 00:18:48,398 主席 我們現在休息,下午1點半開會。
00:18:48,698 00:18:49,841 主席 休息(12時44分)
00:18:50,141 00:18:51,855 主席 繼續開會(13時33分)
00:18:52,155 00:18:54,441 主席 我們現在開始開會。
00:18:54,741 00:18:59,027 主席 謝龍介委員、謝龍介委員、謝龍介委員。
00:18:59,327 00:19:03,041 主席 我們接下來請翁曉玲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20
meet_id 委員會-11-2-36-6
speakers ["吳宗憲","吳思瑤","鍾佳濱","沈發惠","沈伯洋","翁曉玲","羅智強","莊瑞雄","林思銘","洪申翰","陳俊宇","賴士葆","謝龍介","黃國昌","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傅崐萁","蔡易餘"]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4-10-21"]
gazette_id 1138701
agenda_lcidc_ids ["1138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併案審查(一)委員翁曉玲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翁曉玲等 16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38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