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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明哲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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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魯委員明哲:(11時46分)謝謝主席!首先有請NCC翁柏宗先生來列席一下。
1 主席:我們請NCC翁柏宗委員列席。
2 魯委員明哲:這個翁先生啊!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你今天不管是在院會、在交通委員會,在整個列席備詢的身分上,其實受到很多的關心啦!對我來說,你目前的身分最多是翁前主委,是前主委!前主委的任期到7月31號已經截止了,但你前帳未清,後面借款又來了,後面提了4個名單,本來是前朝提的,現在已經付委了嘛,既然已經交到委員會,就表示我們卓院長也認同這個名單,也就是說你前帳未清後面又來了,也就疑似要挑戰立法院通過的NCC組織法嘛!不能延任你也延了,不能連任第三次你也送進來了,這個坦白講,如果是打臉我魯明哲就算了,打臉藍白就算了,但是NCC的法規是立法院通過的,是整個立法院這個機構通過的,所以我覺得你到立法院到底尊不尊重立法院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是我擔心你現在要擔任這個代理主委到底適不適合,你覺得你適不適合?
3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我是按照組織法第四條由行政院提名的,但是我也尊重立法院的審查權。
4 魯委員明哲:好,我真的覺得你很不適合啦!一方面是你前帳後帳真的不清不楚,你很尷尬。我覺得你是從基層出身的,你不是什麼教授、政治人物轉過來的,我覺得這個晚節要保啊!一路走來你是以專業取勝的,過去也很低調嘛,那你現在被放到這個位置,我個人真的覺得很尷尬。對我來講,你是前委員,我覺得你不適合的理由有兩點,第一個是我看到你過去在NCC裡面的過程,委員會中有很多的委員提不同意見書,只有我們翁柏宗副主委從來沒有意見!中天新聞、鏡電視什麼的人家有意見,通過之後委員有不同意見,你從來沒有意見!後面我瞭解了,基層公務人員出身這是好事,長官的命令使命必達,以專業取向,這個陳耀祥說什麼就算什麼,你要接任這個主委,你覺得我們NCC還是不是一個獨立、公正、不能有政黨色彩的機構?你認為是不是?不管你是不是代理主委,你認為這個機構是怎麼樣?是不是應該維護這個宗旨?
5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我們應該獨立公正,關於不同意見書或協同意見書,我也有寫過,因為我的專長是在電信,所以對電信的合併或者是頻譜的轉讓,我都有寫協同意見書。
6 魯委員明哲:所以電視沒有,電信有。
7 翁代理主任委員柏宗:對,因為我的專長是在電信,頻譜的交易或者是電信公司之間的合併……
8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那是我們民眾最最最關心爭議的部分,你還是遵照陳耀祥的指令投下那一票,所以我覺得你真的不太適合耶!到底有沒有獨立公正吵了這麼久,現在你來接任,到底是要蕭規曹隨,繼續延續我們陳前主委的政策,我是受不了齁!第二個,我覺得你真的要趕快辭職的原因是你有辱這個獨立公正的機構!媒體訪問你說你這個代理主委對有這麼多委員有意見到底怎麼看,你其中有一句話讓我真的是很驚艷然後到驚嚇,你說「我主要是配合行政院的命令來代理院長」,配合行政院?你知道什麼叫獨立的機構嗎?什麼叫獨立的機構?獨立機構要獨立思考,你這個機構在面臨行政院有錯的時候,要站出來去挑戰它,在總統有問題的時候,你要堅定你獨立、公正的立場,不受任何黨派管制,可是我告訴你,你會講「我的信念就是這樣」,我會說不可能啊!為什麼?因為你的命懸一線,要你幹不要你幹這個線,過去在立法院多黨派的委員表決合議之下,現在兩條線一個木偶拉在總統跟行政院手上,你告訴我「我就配合行政院」,其實是總統的一個指令,配合府院嘛!哇!好感人喔!配合府院,你說以後只有我這個代理主委配合他,以後所有NCC各項需要獨立的都不會配合他,你騙誰啊?你騙誰啊?我坦白講現在他把你剪掉,再見了!所以我是覺得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希望你要知所進退,因為我真的不認為你是真的主委啦!請回座。
9 接下來請教數位部黃部長、警政署李副署長,還有打詐中心的黃執秘。
10 主席:我們請黃部長、李副署長和黃執秘。
11 魯委員明哲:接下我會稍微問得快一點,因為打詐這件事,我上一任也在交通委員會,還有很多委員會,過去大家講到打詐已經講了很久,至少我在立法院聽到的已經有4到5年了,我們小英總統到現在的賴總統都不斷地宣示,不斷地透過組織,版本也不斷地更新,打詐1.0版、1.5版、2.0版,不斷地推陳出新,我必須要說,我在交通委員會讓我最感覺安心的打詐的那半天,就是每一次的打詐專案報告,看到你們的報告四平八穩、歌功頌德,不斷地改善,讓我真的含淚,但是一回去回到我們人間的時候,就發覺不是那麼那麼回事欸,越打越詐欸!你們看這個數字,110年到112年,一年大概二萬多到三萬多,成長率不斷地增加,這是到112年,因為你們今年可能有改變啊,可能沒講清楚,但是一年有二萬多到3萬的件數。剛剛我們也說到過去從110年到112年,三年的財損大概50億元到88.7億元,這是警政署刑事局截至我們今年上半會期詢問時提供的一個數字,那我就請教一下,前三年加起來我們國人被詐騙的財損達218億元,螢幕上這個圖右邊是今年1到8月被詐欺的概況,尤其是7到8月總共加起來就是248億元,這兩個月很輕鬆的超越了過去三年的218億元。先請警政署說明一下,因為這個數字是你們提供的,我想先請教副局長,因為你是關鍵證人,怎麼說呢?因為從今年1月你就擔任副局長,這個數字也是你們彙整的,到了7月的時候,你還是刑事局的副局長,從頭到尾都是你。請教一下,1到6月平均每個月8.7億元的財損,怎麼到了7、8月就從8.7億元增長到一個月百多億元?這變化的巧妙在哪裡?
12 黃副局長壬聰:跟委員報告,謝謝委員關心這個數據的問題,1到6月統計的基準跟去年、前年的基準一樣,我們都是用刑案的紀錄表在做統計的,這都是民眾報案以後到後端偵查的結果後再去做呈報。可是因為我們今年要推出這個打詐儀錶板,要在第一時間讓民眾知道我們受理的狀況,所以我們把統計的期程改變了,改成只要民眾一來警察機關報案,不管他報的是不是糾紛,是不是還需要查證,我們一概收納,所有金額也都一概放進來,所以才會有大幅增長的情形。
13 魯委員明哲:副局長你也辛苦了,但我覺得這有點鬼扯,第一個至少打臉了黃部長,「喔!沒有啦!是因為去年有些人沒報案啦!一聽到我們打詐4法過了就很激動的搶來報案」,原來不是這樣嘛,是因為你們過去是從收案還是由司法判決來統計數字,你剛剛講的完全不一樣。再來,我為什麼說你這個說法有點鬼扯,因為過去一整年,按理說110年的數字會不斷的變動,隨著司法的判決結案會不斷的成長,其實111年也不斷的成長,可是我告訴你,這個數字從去年到今年都沒有變,你是說今天列管的,我們法務部什麼事都沒有做,整整一、兩年,一個案都沒有結?我告訴你,我是覺得我們要解決詐騙,首先要做到政府的數字不要再詐騙了,現在你們所有的報告裡面有很多美化的文字,或者有一些真真假假的藏在中間,或者有些報喜不報憂的,那沒有辦法,你們要這樣寫,問題是數字臺灣、數字詐欺,這個數字我們能看嗎?我只覺得這個很政治性欸!很政治性啊!在我的看法是「哇塞!賴清德總統一上任,真的完全不注重詐騙」,在520上任之後,7月就增加10倍,財損從過去的8.7億元變成110億元,唉唷!賴政府不行啊!感覺是你們在打臉新朝嗎?還是在打臉舊的?沒有!我們現在是公開、透明,一清二楚,是過去有一個人一直藏、一直藏,藏不住了我們才拿出來嗎?到底是哪個?你們回去真的要好好想一下。
14 最後我要拜託黃部長,因為我們也發覺,事實上不光是打詐4法,在過去我們不斷的去加嚴打詐,不管是偵辦的快速,甚至後面的一個後果,不斷的增加,但是我們看到警政署112年最新的統計表,這個我覺得不有趣啊!一點都不有趣,我覺得很擔心。嫌疑犯的部分,相對110年來講,0到17歲這個年齡層,112年比110年增加了31.53%,差不多三分之一啊!我不太理解,是不是因為我們的犯罪成本越來越高,就乾脆找一些18歲以下年輕人去弄,是不是這樣?然後我也看到警政署到校園做了很多宣導,這到底有沒有效果?你們每一年都做滿多的,會不會你要宣導的人他早就蹺課了,他早就是失聯的學生了,你再怎麼宣導他也不會來?我不知道什麼原因,但是如果這個數據是正確的,請問黃部長你對於這樣的嫌疑犯年輕化的趨勢有什麼想法嗎?我們7月通過的打詐4法,對於成年犯的追捕會更嚴,跑不掉,會不會讓上述這個趨勢更增加?然後要怎麼辦?你有什麼想法?
15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青少年激增這部分,我覺得基本上,一個就是我們在教育上真的要好好的加強,因為這個實在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當然將來是希望從源頭就斷了,就是說希望不管怎樣,剛剛講就從網路這方面,因為年輕人很多會利用網路,我希望能在網路上多一些宣傳,多一些嚇阻的效果,讓年輕人知道說你從事詐欺,將來還是會受嚴重的懲罰。
16 魯委員明哲:好,回去再想一想,因為這個連教育部都有關係,想一想,想一想!可能是中輟生,不行喔!搞不好不是他們喔!他們到底在哪裡,到底發生什麼事,或者為何麼0到17歲會增加,你們去想一想,要怎麼樣去防制,新的媒宣費用不要蕭規曹隨,前年、去年怎麼去用,你真的要對症下藥。對於這些長輩,比較網路相對的弱勢,我們怎麼樣真的要透過組織、鄰里系統去接觸,我也希望黃執秘,你回去跟次長,這個是哪一位?你們的leader是誰?
17 黃執行秘書國師:目前是馬士元指揮官。
18 魯委員明哲:喔!好,你回去跟他講一下好不好?
19 黃執行秘書國師:好,是。
20 魯委員明哲:對症下藥,不要每一年的媒宣費用,甚至相關的防制費用,都投在相同的一個地方,要分散,這是我個人的建議,謝謝。
21 主席:謝謝,好,謝謝魯明哲委員,謝謝所有備詢的官員。好,接下來請邱若華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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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23-4
speakers ["魯明哲","林國成","許智傑","林俊憲","林沛祥","李昆澤","何欣純","陳素月","游顥","黃健豪","蔡其昌","魯明哲","邱若華","廖先翔","陳雪生","徐富癸","洪孟楷","李坤城","賴士葆","鍾佳濱","黃國昌","羅智強","羅廷瑋","楊瓊瓔","邱志偉","郭國文","林月琴","陳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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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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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380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法務部、 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我國打詐成效與防制」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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