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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

Index Text
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12分)江副院長、卓院長、各部會首長,有請卓院長。
1 主席:請卓院長。
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好。
3 卓院長榮泰:鄭委員好。
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首先感謝院長多次來到花蓮,了解和協助花蓮解決相關的交通問題。
5 卓院長榮泰:我也要謝謝鄭委員,我去花蓮,你每次都會跟我們一起看看各地,雖然你沒有在現場發表很多看法,但是我看到你跟各鄉鎮長、各地方首長私底下都有互動,也都了解他們的狀況,而且也透過各種機會跟我談到很多,這一點非常的感謝,我們希望共同努力來把事情都做好。
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我們先看今天大家所關心的總預算,之所以沒有辦法交付審查的緣由,我先把主題、結論講出來,行政院應該依預算法第七十九條追加預算,第一要補足禁伐補償的費用,第二要返還違法挪用綜合發展基金的五十三億多的錢,理由如下:森林法第十條規定,原住民保留地被限制採伐,然後森林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禁止砍伐我們自己在原住民保留地上所種植的林木,也明確的規定要發補償金,「得請求補償金」,這個主管機關是農業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得很清楚:「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前項土地(就是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時……受限制所生之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也就是農業部)寬列預算補償之」,但是長年以來都是原民會在編預算。我的前輩簡東明立委從101年開始,當然我的前輩曾華德就開始提了,簡東明立委101年提案,經濟及內政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主審。經濟及內政委員會從102年到104年審查了,102年到104年是6次黨團協商,經過黨團協商之後,104年8月,當時行政院就交代了原民會編列預算,法律還沒通過喔!先編列了預算。104年12月18日,這個三讀通過,105年1月6日公布施行禁伐補償條例,第二條訂的執行機關是誰?農委會。補償事宜由行政院編列預算,當初是寫行政院編列預算,但還是交給原民會。108年行政院提案修了第三條,108年,改為主管機關,主管機關變誰呢?原民會。這是法律上禁伐補償的整個緣由。
7 我們看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這個是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的法源,「政府應設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發展業務」。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三條,以及預算書,行政院送來的預算書,這個預算書裡面特別明定「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特種基金。」是什麼呢?「凡付出仍可收回」的特種基金。付出去還可以收回,譬如貸款,貸款、經濟貸款本金會收回來,還有利息可以收回來。禁伐補償就沒有這個,發出去收不回來。我們看明(114)年度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預算書,寫得很清楚,就是我剛剛唸的,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凡付出仍可收回」的。寫得很清楚,預算書都是這樣寫。
8 我們看歷年,105年度開始沒有動用到基金,有餘額。公務預算有餘額,沒有動用到基金。從106年開始,公務預算跟綜合發展基金共同編列,所以按照剛才我講的原基法第十八條,按照預算法規定,這個都是違法挪用的金額,就是在後面那個紅字的部分。經過本席多次質詢,立法院也作了決議,事實上伍麗華也做了質詢,不應該用綜合發展基金,所以113年度,就是今年,沒有用到綜合發展基金,只有公務預算的補助,因此114年度也應該要這樣。
9 這個剛剛已經說過了,總共加起來違法挪用了五十三億九千多萬。立法院作過決議,不得再用綜合發展基金了,這個作過決議。行政院仍持續地一直到112年度,一直到113年度才做了正確的預算編列。
10 我們看這個基金,綜合發展基金,報告院長,我在省政府擔任原住民行政局副局長的時候,因為省議員的要求,我們開始編列以前的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發展基金,精省之後來到中央,改為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立法委員也是一樣,一再要求要寬籌編列,每年要由公務預算補助。
11 我們看這個預算書,這是105年到12月31日的決算數,基金淨值是一一七億七千多萬。當初的目標就是100億,要做什麼用呢?因為我們貸款很困難,我們的土地是保留地,原住民保留地要貸款銀行不要,所以必須透過綜合發展基金做為我們的小銀行。當初的目標是這樣,有它的一個目的,為了經濟發展。你看這個淨值,到105年12月31日是117億。
12 接下來這是114年度的預算書,你看看,累積短絀已經是63億,是負的喔!短絀是什麼意思?我特別查了字典,就是財源不足。所以是財源不足63億,預計到114年度,累積短絀六十七億多。從一百多億的錢,現在變成累積短絀這麼多!所以我們才會提出。我也曾經質詢過監察委員被提名人,他是學法律的,他說禁伐補償和經濟發展是不同的概念,他也是這樣認為,所以很可惜,他沒有做調查。
13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們來看到底有沒有違憲。到底有沒有違憲?我們先看禁伐補償的整個審查,這次的版本從113年高金素梅委員提案,113年3月20號本席也提案,接下來盧縣一委員也提案、伍麗華委員也提案,4月的時候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通過之後,113年4月24號陳瑩委員也提案,然後開始朝野協商,朝野協商之後就表決通過。這次整個修法有跨黨派72位立委提案或連署,72位耶!其中民進黨的立委有32位之多,還包含了黨團的吳思瑤幹事長,也有其他幹部,都有啊!是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立法院做了決議,而且是這麼多跨黨派立委所通過的法律,對於這個歷程,你們甚至還可以抹黑!
14 比如說盧縣一6萬,貴黨立委伍麗華6萬、陳瑩6萬,高金素梅5萬,鄭天財5萬。是這樣來的啊!我們背負這個,但是我們不在意,沒有關係,我們的重點就是要協助原住民。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對不對?謝謝院長,你沒有依憲法第五十七條提覆議,這要謝謝院長。既然沒有提覆議,就照案執行、依法執行嘛!
15 我也要舉例說明為什麼沒有違憲。99年2月11日,民進黨黨團提出東部發展條例草案,99年2月24日,國民黨黨團提出東部發展條例草案,99年5月5日,王廷升提出東部發展條例草案,楊仁福立委說要改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後來通過了,名稱叫花東地區發展條例。預算多少呢?要編列400億的花東基金,沒有行政院的提案,400億的花東基金就這樣通過了,照案執行。還有很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當初100年12月也是沒有行政院的版本。原住民族教育法,103年原住民教育預算比例由1.2%調高為1.9%,也沒有行政院版本。104年的,這個剛才講過了。111年上一屆,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加他的費用,沒有行政院版本。為什麼到了原住民的就說有違憲?還好,要再次謝謝院長沒有提覆議。
16 所以我們還是要解決這個問題,本席是公務員出身,還是要依法行政,怎麼樣去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有解決的途徑。預算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得很清楚,可以追加歲出預算,因為依法律增加業務、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可以追加預算,而不要讓整個立法院或者是整個行政院為了這個去傷腦筋,就那麼十幾億的錢,對不對?就十幾億的錢,五十幾億就慢一點好了,先用十幾億的錢,53億可以慢一點,最起碼17億的部分先追加預算。
17 曾主委,因為你過去在縣政府服務,縣政府沒有基金;你在文化園區服務,它也沒有基金。基金的運用、各方面編列,你不是很了解,沒有關係,現在我就告訴你方法,我也找過主計長,原民會就是要提啊!主計長不可能幫你送,你要提案到主計總處,主計總處送到行政院辦理追加預算,依預算法第七十九條追加預算,不要再用……
18 曾主任委員智勇:跟委員報告……
1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剛剛講了,綜合發展基金不能動支,所以不能……有另外一條路,我知道,但是不能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超支併結算,不可以走這條路,你可能想走這條路,不可以!就辦追加預算,我質詢監察委員被提名人時,我說中華民國政府沒有窮到要違法挪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我再次的說,中華民國政府沒有窮到為了17億,要再次繼續挪用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所以不用回應,我就請院長能夠接受原民會的提案,也請主計總處能夠支持這個部分。院長,我們就往這方向去努力,也不要再讓114年度的總預算在那邊來來回回,可以嗎?
20 卓院長榮泰:非常謝謝鄭委員,算是從法制面來提供一個想法跟一個作法,禁伐補償本來法案在修訂過程中、在制定過程當中,可以看得出來這不是黨派問題……
2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
22 卓院長榮泰:各黨各派的委員都在裡面,所以這不是黨派的立場,而是基於行政跟立法之間兩院的關係,行政院制定跟編列預算,大院來審議預算,所以如果用一個法律就可以增加一筆預算,或是一個特定的對象透過一個法律來增加一個預算,未來此例一開,行政院無法掌握預算,法律會越來越多,預算會越來越高,我們全國性、整體性的衡量、評估、規劃,就失去了它的意義,所以重點在這裡,而不是黨派之爭,沒有黨派的立場,這一點謝謝委員的理解。
23 那未來要用怎麼樣的方式來處理這個事情?其實在協商的過程當中,我們很清楚地表示,3萬元的禁伐補償補貼如果能夠提升,循序漸進的先編列為4萬,行政院是可以接受的,我們可以衡量,所以我們這次的預算是編了4萬。我也跟原民會講說,你們如果認為這個很急,那你裡面其他的費用要自己去挪用,如果你們認為其他的更急,那這個費用要好好的跟立法院大院來做協商,至於說現在已經形成這個樣子,我只希望說此例不可開,此例一開,沒有辦法完成行政院預算的完整性,我為什麼沒有提覆議?我也知道覆議的結果是怎麼樣,只增加兩院之間……所以我們會有一個最終的救濟方式,但是我們現在還不想這樣做,我們希望透過協商來討論這個事情,但原則是用一個法律增加預算,此例再開,行政院無法掌握預算的完整性,這個請委員能夠理解。
2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原住民不是第一個開例的,我剛剛有舉了很多例子,原住民不是第一個開例的,而且這個預算真的不多,就請參採本席唯有依法行政的一個途徑,好不好?
25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的建議,謝謝。
2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花東回家的路,這個是這一次山陀兒颱風所造成的,113年10月2號,當時蘇花公路搶修……我要謝謝交通部還有公路總局,搶修之後就通車了,10月2號,那天天氣很好,因為山陀兒欲走還留,一直在南部。10月2號蘇花公路上午開放3次通行,我要謝謝,下午又開放2次通行,到了昨天一樣,經過又搶修之後,一樣在安全無虞之下3次開放通行。我要談的是,同樣是交通部所轄的,雖然它已經是國營化,9月30號臺鐵公司發了第一個就開始,這是9月30號10點52分,花東沒有辦法到……臺北不能到花蓮,花蓮也沒有辦法到臺北,有這樣的情形。一直到10月3號還是一樣停駛,一直到昨天晚上,我一直等一直等,到了昨天晚上9點多發了今天可以通行。這個部分院長、部長都去看了很多次,土石流下來,先受影響的是公路,公路受到很大影響才會到鐵路,那這兩天天氣都很好,所以這個部分鐵路局要積極,臺鐵公司要積極一點。
27 我以前當公務員會主動打電話到氣象局,現在是氣象署,我要了解我們山區到底颱風的狀況會影響到怎麼樣。他可以問,都是你們所屬的,可以問氣象署這個地區的雨量如何,人還可以親自去看到底路是如何、鐵軌有沒有怎麼樣,所以很多的鄉親因為什麼事情來到臺北,北部回不去,很多北部的鄉親要去花蓮、臺東也回不去,所以這個部分要檢討改進。
28 我們看這個,蘇花安遙遙無期,要特別請院長支持。我們先看北迴鐵路,這個是我們部長非常年輕的時候開始通行的,可能是3歲的時候吧!
29 陳部長世凱:是。
3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在很年輕的時候,北迴鐵路通行了。
31 陳部長世凱:是我小時候。
3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從動工到通行花了6年的時間,北迴鐵路是最困難的,有非常多的隧道,它是最困難的。蘇花改從97年11月10日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到109年1月6日通車花了11年;97年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到開始動工是2年2個月,然後花11年通車。接下來的就是蘇花安,現在發生災情的都是在蘇花安的位置,蘇花安沿線有7個原住民的部落,依原基法行使同意權全部同意,然後經過幾次的環評也通過了。
33 好,我們看目前的預計。108年12月20日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108年核定到現在都還沒有開始要動工,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已經近5年。我剛剛講了,蘇花改是兩年多就動工了,現在已經五年多了還沒有動工,然後預計完工的日期、年份一再地展延,所以這個部分就是要行政院來支持,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你交通部要趕快送啊!要報行政院啊!
34 陳部長世凱:報告委員,現在正在國發會。
35 卓院長榮泰:報告委員,陳部長非常地瞭解,也掌握了整個進度,包括東部的鐵公路要如何儘快地修繕、儘快地通車都掌握到了。剛剛委員提到的蘇花安,目前最新的進度也在國發會裡審議當中,我們希望能夠……
3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國發會主委主動出來。
37 劉主任委員鏡清:報告委員,目前我們已經函各單位在回復意見中,我們預計10月15號開審議委員會,這個是院交辦要加速辦理的,所以我們會很謹慎而快速地把它完成。
38 陳部長世凱:另外也跟委員報告,這個如果要開始動的話就需要預算,所以我們的總預算要趕快過,就可以很快地動工。
3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編到114年度的預算嗎?
40 陳部長世凱:有,有五千多萬在114年度裡。
4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有看啦,但是五千多萬是不足的啦!
42 陳部長世凱:是,是不足,還要再更多一些,所以要拜託委員在總預算的部分能夠幫忙。
43 卓院長榮泰:委員應該清楚,這個總長將近30公里。
4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知道。
45 卓院長榮泰:總預算會超過1,050億以上,明年我們就會開始,現在只要這樣子,國發會請各部會提出各種意見之後,我們明年就會順利地有共識,我相信也期待這個預算在明年能夠順利地執行。
4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會通過啦!
47 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要努力地拜託……
4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要解決禁伐補償的費用,17億而已。
49 好,請國防部長來。這個議題,幾乎每個院長來本席都會質詢,國軍志願役士兵大幅下降。我們看國防部的預算是屢創新高,明年的又再足額上漲,總額達到新臺幣6,470億。我沒有要問這個,我沒有反對,最重要的是什麼?我常說一句話,你買再好的武器、再精良的武器,要不要有人操作?要不要有軍人操作?要軍人操作,但是我們的退伍人員比招募的士兵還多。士兵是第一,最重要的,而志願役的士兵比義務役的更重要!
50 我們看,志願役士兵大幅下降,109年志願役的士兵5萬4,757,其實五萬四千多不算多,已經是太少啦!到113年,4萬1,670,114年剩下三萬六千多,這裡面還有提早離開的,有的不適應,就提早離開了。
51 還有薪資,你看這個薪資,三萬多塊的薪資,在裡面沒有自由,很辛苦的,我們都當過兵,沒有自由,很辛苦的,才三萬多塊。臺灣勞工的基本工資每年調,平均薪資達到四萬六千多,我們志願役的還是這麼低!我有質詢過好幾次,所以很重要的,你們沒有增加志願役的薪資,誰去當兵?何況隨時要打仗,打仗沒有關係,但是要有戰力,這個就是備戰,備戰最重要的還是要有士兵,現在義務役只有1年,根本沒有辦法打仗!我當兩年多也沒有辦法打仗,所以還是要靠志願役。院長,多支持國防部!
52 顧部長立雄:跟委員報告,現在委員關心的主要是基層的士官兵,現在上士以上的大概都超過勞工的平均經常性薪資,就上士以上的都超過,現在中士以下的這個部分還沒有,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會來進行研討,就是如何就基層……
5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看你還是沒有感覺,所以還是回去……
54 顧部長立雄:我們已經……
5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多瞭解為什麼這些士兵會離開,就為什麼招募的士兵沒有辦法補足,這個還是多瞭解。
56 卓院長榮泰:好,謝謝委員建議,這是一個非常值得研議的議題,謝謝委員。
57 主席:謝謝鄭委員。
5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
59 主席:下一位請徐富癸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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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2-3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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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10-04"]
gazette_id 113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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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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