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5008
黃國昌 @ 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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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黃委員國昌:(11時52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主委。 |
1 | 主席:好,請陳主委。 |
2 | 陳主任委員金德:委員早。 |
3 | 黃委員國昌:主委早。有一件嚴重的事情可能要跟主委特別說明,請工程會站在工程會的立場仔細地把關。什麼嚴重的事情呢?我們國軍弟兄用的防彈背心,那個防彈纖維布,過去這幾年,從2017年一直到現在,涉弊的案子幾乎是年年發生,越來越誇張、越來越嚴重。防彈背心不是只有軍人要用而已,調查局、矯正署、監獄通通都要用,我把它列出來了。我現在列出來的列表,主委可以很清楚地看得出來,背後在胡搞瞎搞的幾乎是同一批人。這件事情有多嚴重?請主委仔細看。我不知道當初防彈背心的防彈纖維布價格是怎麼訂的,但是業界都知道利潤很高。因為利潤很高,你會發現有一些莫名其妙、根本從來沒有聽過在做防彈纖維布的公司,甚至是上市櫃公司,全部跑來標,得標了以後再轉給其他公司處理,等於就是參與那個標案只是要賺一手,下面由轉包的其他公司來處理,結果導致的狀況,我們就先看,國軍防彈纖維布竟然跑去中國搞劣質的東西來,搞到什麼?搞到從中國進來七千多萬就cover了,結果國防部開的標,價格是兩、三億,利潤很高,所以才有人這樣胡搞瞎搞。請教一下主委,第一個,工程會有沒有注意到這個現象?第二個,站在工程會的立場,對於這種系統性的弊案可以怎麼處理? |
4 | 陳主任委員金德:這幾個個案涉及違法的部分,有的已經採取停權措施,不過這個問題是涉及到整個國軍或警察的生命安全,所以工程會願意針對剛才委員提供的這些人、這些姓名比較有系統性的去了解,他們是不是有改變名稱去成立其他公司,或者是個人改名再繼續從事這樣不法的工作,那麼工程會會把他列為最優先,針對這些公司、這些人全部清查,尤其針對防彈背心的部分。 |
5 | 黃委員國昌:剛剛主委說,違法的部分,工程會有停權了,對不對?我的問題是,有嗎?有停權嗎?我們具體的來看,我把整個系統圖大概都搞出來了,前面是一個攻衛公司,大同的、大眾電腦的轉包給攻衛公司,後面有銓程國際、有壟銓科技,這個叫李幸勳的,同一票人,不一樣的公司名稱。但剛剛主委說,該停權違法的都停權了,我的問題是有嗎? |
6 | 陳主任委員金德:大眾停權,大同這個案子剛進來,沒有全部停權,我剛剛語意有點疏漏,已經停了大眾,大同還在辦理中。 |
7 | 黃委員國昌:2022年我去追國防部,我那時候雖然不在立法院,但是站在臺灣公益的立場,這些垃圾事情就是要清乾淨。 |
8 |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同意委員的…… |
9 | 黃委員國昌:我去問國防部為什麼大同、大眾、攻衛沒有停權。那個時候弊案整個都起來了。主委,你知道國防部怎麼回應嗎?說經過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成立,所以就沒有辦停權。 |
10 | 陳主任委員金德:停權跟調解成立無關。 |
11 | 黃委員國昌:是嘛!所以那時候國防部出來講,公共工程委員會也要站出來講,媒體都有披露,國防部胡說八道,調解是私人廠商的糾紛嘛! |
12 | 陳主任委員金德:這履約爭議。 |
13 | 黃委員國昌:停權是公共利益,該停權的是不是要停權? |
14 | 陳主任委員金德:對,沒錯。 |
15 | 黃委員國昌:沒有錯!當然公共工程委員會我就看不懂,你們自己都有下去看,銓程、壟銓影響採購公正,甚至有的法院都判刑了。但我現在問題就來了,涉弊廠商大戶──攻衛有停權嗎?我剛剛在質詢前還去查,沒有! |
16 | 陳主任委員金德:目前就大眾停權。 |
17 | 黃委員國昌:對啊!其他公司為什麼不停權? |
18 | 陳主任委員金德:其他公司要查一下,是不是有列案或者是符合停權的要件。 |
19 | 黃委員國昌:來,我全部都幫你列了。 |
20 | 陳副主任委員為祥:委員應該對停權的制度非常了解,因為基本上是機關發動,我們這邊就是機關…… |
21 | 黃委員國昌:所以是機關怠於發動,對不對? |
22 | 陳副主任委員為祥:我們去了解一下,因為他…… |
23 | 黃委員國昌:來看一下,哪些機關怠於發動?國防部怠於發動,法務部矯正署怠於發動,法務部調查局怠於發動。我現在就看不懂了,不肖廠商拿不符合規格的東西,甚至有些是從中國搞進來的,大把的銀子賺了以後,置國軍弟兄、檢調同仁、矯正同仁的安危於不顧,結果這種不肖廠商到現在還沒有停權,一而再、再而三食髓知味。今天主委或者是副主委給的答案是…… |
24 | 陳主任委員金德:機關發動。 |
25 | 黃委員國昌:負責的機關沒有報上來。好,可不可以去了解一下,負責的機關為什麼沒有報上來? |
26 |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可以去了解。 |
27 |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發一個函請他們一個禮拜說明,為什麼到現在沒有報停權?放水? |
28 |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我們一個禮拜發文,沒有問題。 |
29 | 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之內發文,請這些相關的機關一個禮拜回復。 |
30 | 陳主任委員金德:了解可能需要一段時間。 |
31 | 黃委員國昌:這些機關了解需要多少時間?第二個、請國防部說明,2022年為什麼拿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調解當擋箭牌。 |
32 | 陳主任委員金德:那可能他對……是新聞對外講的,是不是? |
33 | 黃委員國昌:不是!這是國防部正式發的聲明,請國防部講清楚,為什麼拿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調解當擋箭牌,幫特定的廠商放水?可以這樣幹?今天主委講得很明確了,調解是私人廠商的事情,停權是公共利益的事,當初國防部發那個函,是在幫誰護航、幫誰遮醜?利潤那麼高,搞這種爛事不用負責,結果竟然是國防部出來擦脂抹粉,這樣對嗎?主委,我敢講,我一定負責。你請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同仁回去查一下新聞,當初就是國防部發的新聞,函詢國防部當初誰發這個新聞,誰做這個決定的,可以嗎? |
34 | 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會去查這個新聞、了解,必要的時候會請國防部針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要能夠了解。 |
35 | 黃委員國昌:多久可以回復我?最後一個問題。 |
36 | 陳主任委員金德:就是國防部的部分? |
37 | 黃委員國昌:沒有!第一個,你們發函出去的時候CC給我。 |
38 | 陳主任委員金德:好。 |
39 |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押時間請他們回復。 |
40 | 陳主任委員金德:他們按照一定回復的時間。 |
41 | 黃委員國昌:對,一定回復的時間是多久?半年、一年? |
42 | 陳主任委員金德:一個月。 |
43 | 黃委員國昌:OK,好,謝謝。 |
44 | 主席:好,謝謝黃國昌委員。 |
45 | 接下來邀請洪孟楷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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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1-2-23-3 |
speakers | ["陳素月","林俊憲","許智傑","黃健豪","林沛祥","李昆澤","何欣純","廖先翔","魯明哲","邱若華","蔡其昌","林國成","游顥","徐富癸","黃國昌","洪孟楷","王美惠","廖偉翔","楊瓊瓔","傅崐萁","王鴻薇","陳俊宇","李柏毅","羅智強","鍾佳濱","陳冠廷"] |
page_start | 293 |
meetingDate | ["2024-09-30"] |
gazette_id | 1137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37701_00010"]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金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37701_0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