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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明 @ 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陳委員超明:(11時22分)主席,首先有請李主委。
1 主席:請李主委。
2 陳委員超明:主委,我現在頭很大,事情很麻煩,因為有時候公平委員會所做的一個決定,會讓一家公司傾家蕩產,無以為繼!苗栗縣有家直銷公司,我現在要請你來了解狀況。人家好好的在經營一家公司,但公平委員會堅持送檢調單位,還擴大偵辦,結果這家公司打了8年的官司,最後到最高法院打贏了,但是財產被查封,什麼資料都被查封,以致現在想要重新開張卻困難重重!我替他找銀行,但每一家銀行都說有紀錄不願意辦。這是因為公平委員會提告所致,現在他官司打贏了,你們卻不用負責任?人家想再繼續經營,卻找不到解決的辦法!你們要有點道德良心,提告一家民間企業、還送檢調單位調查,請問現在怎麼辦?我花了大概4、5個月時間,載他到每一家銀行去,但銀行都說不辦,說很麻煩。你好歹也要有點道義責任,總不能公平交易委員就輕輕鬆鬆的吧?說實在的,你們把人家送到檢調單位,最後你們官司打輸了,就要站出來負責任,你的看法怎麼樣?
3 李主任委員鎂:委員,您講的具體是哪一家公司?
4 陳委員超明:慶云直銷公司。
5 李主任委員鎂:慶云?就是賣骨灰罈那個?
6 陳委員超明:在苗栗。
7 李主任委員鎂:那個案件據我的瞭解……我請處長說明。
8 陳委員超明:他最後打贏了吧?到最高法院打贏了,但這家公司已經無以為繼,倒閉了。
9 李主任委員鎂:這個案子我請處長說明。
10 陳委員超明:這不是個案,是由你們發動的。
11 沈處長麗玉:這個案子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所以我們在102年時……
12 陳委員超明:竟然都沒有你們的事!你戴口罩我聽不清楚你講的,靠近麥克風一點。
13 沈處長麗玉:跟委員報告,我們在102年6月接獲慶云公司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
14 陳委員超明:我不講內容……
15 沈處長麗玉:但是……
16 陳委員超明:雖然你們提告,但人家官司打贏了,所以受損的部分你們要如何負責?公平委員會要如何去負這個責任?就簡單兩、三句話而已。
17 李主任委員鎂:照處長所說,由於涉及刑事案件,所以我們移送……
18 陳委員超明:就算是刑事案件,但人家打贏了,可是現在還無法重新營業!
19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剛才也回應很多委員,在查察過程中,如果認為疑似刑事案件的話,就會移送給檢調單位去處理。
20 陳委員超明:你們真的很不負責!一家經營得好好的公司,你們要提告的話就要證據充足,結果現在人家打贏了,對此你要如何解釋?不要隨隨便便,也不要為自己辯護!就司法判決來說,他贏了代表你們錯了……
21 李主任委員鎂:是移送。
22 陳委員超明:你跟我一起討論怎麼解決,我帶你去,因為你們要負責任。我只有一句話要說:不是提告後就沒你們的事了!人家辛辛苦苦幾十年打拚出來的事業,就這樣毀於一旦,你們有沒有良心?要注意一下這樣的情形,好不好?不要提你們辦案的經過,這些我們都一清二楚,好不好?當初那麼堅持,卻讓一家廠商倒閉?況且那時他也養了很多人。主委,要不要一起來負責任?不然他每天來找我,我頭很大!
23 李主任委員鎂:公務員遇到涉法案件要移送檢調單位,至於有罪無罪,或有沒有違法,就是由司法機關來認定……
24 陳委員超明:結果是沒有違法,贏了!
25 李主任委員鎂:基本上公務員並沒有調查權力,沒有辦法百分之百保證違法才移送,還是要由司法機關調查。
26 陳委員超明:不然也要幫忙人家解決善後,你們搞垮了一家公司,居然完全不需負責任?好不好?即使想申請國賠也打不贏,也恐怕耗時很久。不過至少打贏了,既然是由你們移送檢調單位,那就請你們幫忙負責任,去跟銀行溝通一下……
27 李主任委員鎂:報告委員,我們不知道法院會判決有罪無罪,但我們發現涉及違法行為……
28 陳委員超明:既然判決無罪,就代表你們起訴錯誤!
29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沒有起訴,我們是把疑似犯法案件移給檢察官偵辦。
30 陳委員超明:你送過去,檢察官就一定會調查,所以不要輕易這樣做!為官要有道德良心,所以我才把事實拿出來講,而且事情就真的發生了!我當初跟你說要考慮,要慎重一點,你們還是堅持要做,把我的話當馬耳東風,現在才知道很難善了。官這麼好做的話,我也會做。
31 再來是今天最熱門的話題,就是Uber Eats跟foodpanda 307億的併購案,這兩家都是外商公司。我發覺臺灣官員都沒有腳,很硬,但高通事件讓我感觸非常深,罰鍰居然可以轉做投資?所以這件事你們要怎樣做?這兩家合併了,等於讓外商予取予求!李主委,不曉得你有沒有擔當讓他們合併?畢竟占了將近80%的市場。
32 李主任委員鎂:我想會不會……
33 陳委員超明:這是兩家外商大公司,你受得了嗎?從高通的案子就可以看出執政黨永遠就是這樣,碰到外人就腳軟,碰到臺灣廠商就拚命砍殺……
34 李主任委員鎂:不會,我們不會有這種差別待遇,都照法律規定來審查。
35 陳委員超明:慶云的事件就是這樣。我告訴你,我看到你就覺得很遺憾!尤其他來拜託我的那個樣子,讓我看了心中很難過,但你們都不覺得難過!
36 李主任委員鎂:我可以向委員保證,我當公務員到現在,一向都依據法律來處理。
37 陳委員超明:從頭到尾公平委員會在保證什麼我不曉得,至於Uber Eats跟foodpanda的合併案你會不會同意?大家對此議論紛紛,不過我覺得不要!有競爭才有進步,所以不能讓他們結合在一起。其實要處理外商很容易,他們也不要講得好似滿口的仁義道德,要賺臺灣的錢,什麼手段都使得出來!你的看法怎麼樣?大家都期待看公平會會怎麼做。
38 李主任委員鎂:我想我們公平會一定會針對這麼重大的結合案件,依法審慎處理,不會因為這個是國人或者是外商有不同的處理。
39 陳委員超明:好不好,要有擔當一點!他們兩個吃下來占了80%,馬上就調整價格,這個很快!臺灣改變了型態,吃的型態也改變很快,慎重、慎重!不要碰到外商就腳軟了,什麼都答應。
40 李主任委員鎂:不會。
41 陳委員超明:關於高通,我看你們的報告,我也不知道到底你們是怎麼說的,講了很多,但是其實那個區域的賠償單位投資,到處去挖角,拿這個錢去蓋他們的大樓,這叫做投資?到現在為止,聯發科──政府機關也不便於抱怨,它的競爭對手就是聯發科,寧與外人不與家奴,7億美金耶!工研院一年的預算大概就是210億,剛好跟這個金額差不多,拿我們錢去蓋的,臺灣也沒有一點利益,本案就已經結束了,就馬馬虎虎,敷衍了事過去!
42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都有跨部會在處理,也有請專家,都是照這個和解條件去做。
43 陳委員超明:說到跨部會,經濟部、國科會只要說好,誰敢去得罪它?聯發科是自立自強、更生起來的,長到世界性,不然你撥7億去給他們,做出來的絕對會比Qualcomm更好!有時候我都不知道這個政府是怎麼想的,說不能懷疑外商,說不能懷疑美國論,美國講什麼就要跟著什麼,你們的作法造成聯發科競爭很大的質疑,7億美金、210億臺幣,工研院一年的預算210億,你把一個工研院一年的預算送去給高通,但臺灣人都沒有!連骨頭都沒有,連湯都沒得喝!好好檢討一下,好不好?謝謝。
44 李主任委員鎂:我們一直依照和解條件在進行。
45 主席:請洪孟楷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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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2-19-2
speakers ["呂玉玲","林岱樺","邱議瑩","賴瑞隆","張嘉郡","張啓楷","鄭正鈐","陳亭妃","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邱志偉","鍾佳濱","陳超明","洪孟楷","蔡易餘","羅智強","李坤城","王鴻薇","謝衣鳯","葉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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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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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經濟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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