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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9時42分)好,謝謝主席。有請陳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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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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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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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主委早!您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所以有關公共工程的所有合約由您來解釋,應該是最好的人選,有一句話說:政府採購法的精神是維護公共利益以及公平合理。請問您是否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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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我想這個是政府採購法開宗明義的主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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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謝謝主委。從我們調的資料來看,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政府媒體宣傳費的報告指出,各機關媒宣費連續三年得標廠商採限制性招標居多,而且得標廠商集中度甚高,以至於政府的政策及宣傳業務未能擴及社會大眾,必須檢討適妥性。我們都知道,採用限制性招標跟選擇性招標,會讓大多數的廠商連進場的資格都無法取得,更不用說比較了,所以限制性招標也好,選擇性招標也好,雖然比較方便,讓機關可以不需要經過冗長的公開上網及標期規定,可以直接聯絡適合的廠商來進行報價,但「適合」是主觀的,這其實對其他想要競標的廠商而言是很不公平的方式,而且更直接的是,如果機關的公務員有圖利特定廠商的情形,更容易借不公開的漏洞,只找同一批廠商來採購,形成堅強的共犯結構,雖然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明令可以有不用公開招標方式的例外,讓機關可以選擇適當的廠商進行議價,這是依法有據,但請問主委,您認為這樣符合政府採購法的精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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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政府採購法裡面的招標方式有很多種,包括限制性招標,所以每個機關採取他們要的招標方式,我們都尊重機關的意見,而且這都是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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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所以您有沒有提出什麼具體的改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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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如果有個案問題,比方有違失,我們才會去了解,如果只是單純的招標方式採限制性招標,我想這個在機關裡面主管決定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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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請問主委,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媒體宣傳費用,去年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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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很少啦!22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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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今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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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也是22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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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請問得標廠商是哪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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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這我可能要請相關單位來說明,請主秘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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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主任秘書天健:報告委員,去年是太乙廣告公司,主要是在辦理金質獎,今年是一家比較新創的媒體公司,我們就是拍金質獎的宣傳影片,還有兩性平權的宣傳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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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有KPI嗎?你們內部一定有KPI,因為我曾經在港務公司待過,我知道內部有K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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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主任秘書天健:是,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訂有點閱率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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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點閱率?220萬,請問影片的點閱率大概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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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主任秘書天健:影片的點閱率,抱歉,我們手上的資料是總計的,曝光數是1,300萬次,點閱率是18萬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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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幾支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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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主任秘書天健:我們總共有一部5分鐘的影片,然後還有濃縮版的30秒的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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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所以幾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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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主任秘書天健:應該是4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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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4支全部加起來多少?1萬8,0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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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主任秘書天健:是18萬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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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18萬次,這就是KPI?分享次數幾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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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處長順昌:向委員報告,點擊有9萬2,296次,我們有一個曝光,一個是曝光,另外一個是點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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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我知道,我知道,我自己都在關心自己的粉絲專頁,所以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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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這個是金質獎的內容,包括一些相關工程達人的影片,比較單純屬於工程會的政策,是工程會的業務範圍內的一些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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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謝謝主委,至少你們這次的媒體宣傳業務費沒有增加,未來我們會針對點閱次數繼續來觀察,基本上,18萬次其實沒有很多,如果說本席隨隨便便拍一支短影片都可以到54萬次的話,那18萬次其實是很少的,我期待這個可以再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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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報告委員,我們來改進,不過這是相當工程方面的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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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我還是回到合約部分,除了限制性招標和所謂的選擇性招標之外,我想請問一下,OT跟ROT不同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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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ROT等於是重建,然後操作,然後再轉移,而OT是操作、轉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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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那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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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不過跟委員報告,這個業務已經是財政部的業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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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我只是問清楚合約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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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這以前是工程會業務,現在促參的部分是財政部的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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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我知道,可是您還是可以解說,OT換ROT需不需要重新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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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我請負責合約的主秘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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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不是,我只是想知道是不是需要重新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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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主任秘書天健:跟委員報告,在招標的時候,基本上會有權利義務關係,所以OT或ROT在招標的時候會說明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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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所以如果一個OT案直接換成ROT,但說有OT精神,這樣合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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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主任秘書天健:報告委員,因為這涉及到個案契約變更的內容和容許性,所以可能要個案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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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這樣講的話,假設今天有一個案子是一個優良廠商來跟你簽OT合約,然後貿貿然直接找另外一個協力廠商變成ROT,這樣在法律上是允許的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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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再跟委員報告,促參的部分主管機關是財政部,所以不管OT、ROT、BOT,全部是由財政部主管機關來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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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如果財政部說它是違法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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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這個由財政部解釋,工程會針對的是政府採購,如果他有違反政府採購,工程會會去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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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我只是要問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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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不方便幫財政部去做促參法相關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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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我為什麼把這件事特地拿出來談的原因,是因為不管是您現在的講法,還是當初吳澤成吳前主委的講法,講起來都說某個程度上是個案、個案,不過如果以通案來講,是不是應該要經過一個重新招標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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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可能要檢視一下他的原始合約,原始合約如果有雙方合意說OT期限到了之後,能夠繼續做重建的話,我想還是要根據合約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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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如果OT還沒到就直接做ROT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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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還是以原來合約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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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如果原來合約上面沒有寫這一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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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看甲方跟乙方合約裡面是怎麼訂定的,我們現在沒有看到合約內容,無從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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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所以如果合約內容出來,裡面並沒有任何地方說有第三方可以介入的話,基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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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如果委員有具體的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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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我有具體的合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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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可以幫你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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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就某個程度上面來講,您說東岸廣場的案子,基本上來講,如果甲、乙雙方當初合約沒有寫,而有一個第三方廠商直接介入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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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金德:我們有一個諮詢委員會會針對合約的履約情形做諮詢,我想我們可以做到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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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諮詢委員會的負責人今天在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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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為祥:委員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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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針對基隆市東岸廣場的案子OT直接轉ROT,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而且在OT的合約還沒到之前,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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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為祥:先跟委員報告,原則上我們是處理政府採購的契約,因為這個案子它不是走政府採購法,所以原則上它不會直接對應到政府採購契約。如果以政府採購契約的原則來看的話,就誠如剛剛主委所講的,可能要看合約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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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所以這樣講起來公共工程委員會對這個案子完全無法負責、完全無法介入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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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為祥:如果是請我們從政府採購契約的角度來提供一些意見,我想我們是可以提供這樣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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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所以我問OT如果要換成ROT,是不是要經過重新招標?通案來講,如果OT在期限內要變成ROT的話,是不是需要重新招標?我只是要你回答Yes or 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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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為祥:因為它不是走政府採購,所以它沒有所謂公開、不公開招標的問題,它看起來有可能是走促參,那促參的話,它根本就沒有走政府採購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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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OT換ROT不需要重新再招標就可以直接這樣做了?你現在這句話在會議上面都有紀錄,OT不用經過任何程序就可以直接換成ROT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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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為祥:因為我們的政府採購契約裡面目前沒有這個類別,所以我不敢跟委員講到底可以或不可以,因為我們目前政府採購契約裡面並沒有處理這方面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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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沛祥:好,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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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許委員智傑代):謝謝,我們現在請陳素月召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