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54727
楊瓊瓔 @ 第11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Start Time | End Time | Text |
---|---|---|
00:00:00,109 | 00:00:08,261 | 三、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9人擬具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 |
00:00:15,581 | 00:00:35,506 | 市長,恭喜你。我們看到近來我們的臺灣的團體職業運動的賽事非常蓬勃發展,尤其我們台中庫城市、庫運動。但是我們看到也就是體育賽事相關的防堵法治機制是不是應當要更加的加強?請教。 |
00:00:37,543 | 00:00:39,065 | 三條之二條之一條 |
00:00:58,084 | 00:00:58,825 | 三條之四條之五條之五條之五條之 |
00:01:21,126 | 00:01:47,143 | 現在我們是一個民主國家,對於兩性侵權是非常非常地重視,而且應當要給予尊重。那為什麼?因為一般在整個教育他是不分,那為什麼會產生這樣子的一個情勢?除了剛剛署長所回答的,你會積極地給他抗議,所以再給他加兩千。我想我們的女人也不是Kids啊,不可以如此嗎? |
00:01:48,024 | 00:01:51,767 | 三、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第12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第12條之 |
00:02:11,465 | 00:02:25,348 | 三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一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之二條 |
00:02:36,511 | 00:02:56,903 | 第二件事情我們會新聞給各個協會要請他們說這個政策方案請他落實兩性這個平權的這件事情所以出賽費未來只要是國家隊他不是一個職業賽事他是一個國家隊的賽事他就應該要兩邊要同相同的出賽費這個觀念我知道目前在體育界的確有些落差那我們透過政策來做引導 |
00:02:57,603 | 00:03:22,920 | 所以這個政策已經要這麼執行嗎?我們也認為因為完善相關的職業或者是業餘的運動這些不管是防堵機制以及它的公平性都要讓我們的運動員都能夠得到尊重這才是重要所以因此我們為什麼會希望把體育署來升級 |
00:03:23,680 | 00:03:23,920 | 三條之二條之一條 |
00:03:54,120 | 00:03:57,043 | 三條之四條之五條之五條之五條之五條之五條之五條之五條之五條之五條 |
00:04:21,004 | 00:04:25,747 | 三、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之三、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三、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四條之 |
00:04:43,456 | 00:04:45,557 | 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案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