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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11時10分)謝謝主席。主席,我們先請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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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卓院長備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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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黃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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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卓院長好。院長,今天首先想跟院長討論少子女化的問題,我們都知道說,目前少子女化應該是國安問題,我想跟院長確認一下,我們現在新內閣有沒有把少子女化問題視為國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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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從之前的內閣一直到現在,都把這個當作國家很重要的問題來做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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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好,謝謝院長。大家看一下最近的數據──近十年出生人數跟死亡人數的比較,其中近四年的出生率低於死亡率,坊間已經稱這叫生不如死的狀態,對於國人為什麼不願意生小孩,我想這有很多面向可以探討,但今天想要討論的是,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跟外籍家庭幫傭放寬,還有家庭照顧假放寬等這些問題來就教一下我們院長,先從女性勞參率的部分來談,據去年國發會的統計,女性勞參率在30歲後逐年的下滑,整體勞參率就亞洲各國來看的話,日本、韓國的女性勞動參與率分別是53.5%跟53.3%,還是高於臺灣的50%;同為亞洲國家的新加坡也有64%;北歐國家瑞典是高達七成一,我想女性勞參率從30歲一路下降,就我的觀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婚育的關係,婚育之後離開職場的女性,不管是在我們身邊也好,統計資料看起來也好,有很多女性為了家庭可能就會犧牲自己的工作,所以政府一直也希望能夠提高女性勞動參與率,我想這個是一個方向,但是到底怎麼做,我覺得這是政府需要來檢討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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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女性勞動參與率最近大家會比較關注呢?我想就從我們大專校院畢業生人數來看,我國女性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從數據上看起來其實跟男性不相上下,但在事實上還有現實面上,真的有很多女性因為家庭被迫放棄工作,不管是在家照顧幼兒也好,甚至照顧長輩,這些我想都是可以透過所謂聘請家庭幫傭來協助,讓真正有受過高等教育女性,有機會能夠回到職場去奉獻社會,而不是被綁在我們的家裡面,進行這些繁重的體力跟勞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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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天第一個問題想討論的是,放寬臺灣家庭聘用外籍家庭幫傭的限制,我剛剛一直提到,這些女性不斷地被綁在家庭,而我的數據來自於哪裡?數據來自衛福部111年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其中育有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家庭的父母親,62%是雙薪家庭,即父母均有工作的家庭比例是61.7%,只有父親有工作的占32.4%,只有母親有工作是4.4%;如果依照工時來觀察,父親需要在週末工作的占44.6%,高於母親的30.2%,整體來講,平均工作時數,父親也是高於母親;從學齡前兒童父母親申請育兒留職停薪的狀況來看,母親申請育兒留停的比例是34%,爸爸只有6.4%,從數據很明顯看到多數時候都是媽媽在申請留停,平均申請留停的月數,媽媽是8.8個月,爸爸平均只有5.9個月;再看下一個數據,這是一個有趣的觀察,父母親沒有申請留職停薪的原因,媽媽的原因是因為這小孩已經有其他人的照顧了,占了37.7%,當時沒有在工作,占了31.5%;至於爸爸,爸爸的原因是有他人照顧,占51.1%;改由配偶申請,通常是媽媽,占26.8%,所以爸爸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因為媽媽申請完了。如果從實際的照顧安排來看,0至3歲、未滿3歲部分,由父母親自己照顧的比例是42.5%;32.6%送到托嬰或各機構。但如果過了3歲,在幼稚園部分,就讀幼兒園比例高達91%,自己照顧的比例驟降到5.6%,這是衛福部的統計。所以0至3歲、3到6歲有一個很奇怪的節點:0至3歲、3到6歲送到外面照顧從32.6%增加到91.3%,增加六成,我合先敘明,並將數據跟院長、部長分享。為什麼我今天要特別提到放寬家庭幫傭機制?現代社會多數都是雙薪家庭,照顧小孩這件事情理論上是由父母雙親一起共同為之;但實務上,從我們剛剛看到的數據可知,很多時候變成媽媽要犧牲工作,回到家庭顧小孩,顧他的基本生理需求,陪伴他,這些工作很多時候就變成媽媽的責任。本席在坊間也聽到很多年輕就業女性的聲音,他們的確希望在家帶小孩時能有幫手,不知道院長認不認同在家帶小孩要有幫手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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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當然,如果能夠提供好的家庭帶小孩的環境的話,讓女性能夠再度參與勞動市場,對社會的生產力絕對是有幫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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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再來,為什麼今天特別提到這點?因為實際上現在臺灣很多人聘用的是家庭看護工,依照巴氏量表規定,家庭看護工就是要來做家庭看護的工作。但實際上、社會的現實面上,很多人讓家庭看護工同時做了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以及其他家事服務有關的工作。臺灣在面對這件事情上,在家事移工上,把家庭看護工跟家庭幫傭的工作混淆在一起,院長,你知不知道現實有這個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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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社會上應該有存在這種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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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有存在這種狀態嘛!所以本席今天提出來,就是希望臺灣的法律不要這麼偽善,不要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過去所發生的實況來說,名義上請的明明是家庭看護工,但他來臺灣後卻變成家庭幫傭。當然,從事家庭幫傭如果被抓到的話會被罰錢的,按照就業服務法規定會有懲罰機制,但實際上就是有這個需求。所以我想問一下,目前行政院或勞動部願不願意往放寬家庭幫傭的方向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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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目前思考的方式,我想請勞動部先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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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跟委員報告,關於家庭幫傭的開放,過去在陳院長任內確實有討論過,主要是國內的保母團體很有顧慮,認為開放對幼兒成長未必好,也可能會衝擊國內保母的就業機會,所以這確實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但是報告委員,我們現在已經開始規劃多元陪伴服務方案,這是我們最新嘗試的一個有彈性的、由NGO團體跟仲介合作聘請移工,讓移工受更優化的勞動條件保障,同時是彈性服務的,可以派往家庭照顧,不論顧老或顧小,這是一個可以用來取代家庭幫傭,一個還不錯的、新的嘗試的方法,這點我們正在規劃當中,希望能很快公布,並向貴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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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謝謝部長。我也跟院長、部長分享,現在很多年輕的雙薪家庭所遇到的問題是,包含部長提到的保母問題在內,很多孩子從幼稚園下課或從保母家接回來之後,家長不管是爸爸或媽媽,兩人回到家裡還要面臨有很大量的家務要處理。處理家務時,同時他也要陪伴小孩,陪伴小孩當然有很多層次的問題啦,不管是陪伴他快樂的閱讀也好,還是說把他基本的生活起居照顧好也好,這個都是他下班之後要回來的這一段。所以我們今天提出來的問題,希望能夠解決的是針對少子化問題,希望讓這些家庭能夠在就業之外,就是我在上班、下班之後,我把小孩接回來之後,同時家裡面能有一個幫手去處理其他的雜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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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一個問題,因為現階段我們臺灣的法律,本國人跟外國人的規範是不一樣的嘛,部長應該很清楚,院長也應該很清楚。外國人在臺灣,高薪或是白領階級的,薪水達到一定程度的,我們是看他的薪資結構來決定他能不能請所謂的家庭幫傭,但對本國人的限制卻有很多條件,我覺得很多家庭最大的反映是說,現階段的規定是要6歲以下3個,我才能夠請幫傭,但外國人不用,外國人是只要薪資達到一定水準,他的生活條件達到一定水準,就能夠請幫傭,但政府對本國人的限制是你要生6歲以下且生3個,才能請幫傭。我想問一下,對於實務上的部分,院長、部長,你們覺得在臺灣現階段情況下、家庭結構下,有多少家庭是可以生3個6歲以下的小孩?很難吧,而且除了難達到之外,就算我今年達到了,我小孩明年7歲之後怎麼辦?就沒有了喔,但是6歲跟7歲,難道不需要有人照顧嗎?我想這不是現實面,尤其就算多請一個幫傭,不管是本國籍或外國籍,這個法令、這個規定應該要去檢討,我就算多請一個人,那個來幫忙的人,他一次要顧3個6歲以下的,我想一般人,各位、在座各位,有的當阿公阿嬤了,有的當過爸爸媽媽,一定也受不了這件事情,是吧?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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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現在有一些建議,希望能夠彈性地來計算這種加權的分數,比方說家裡如果有獨居的老人,或是說年紀比較高的長者,或是兒童本身他有特別需要照顧的情況底下,我想的確有這些建議,而這些建議現在研議的方向怎麼樣,跟外界的討論跟交換意見到底怎麼樣,我請勞動部來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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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是,跟委員報告,我們也有請我們的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這方面點數的放寬,這個我們會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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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所以這個會期來不及了?這個要多久?應該說這個會期來不及,但這個檢討要多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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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我們會儘快來處理,我們會儘快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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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儘快,儘快多久?因為之前前部長也說會儘快處理啊,但是我想現在已經換部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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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長佩珊:跟委員報告,這個就還是必須進行社會溝通,我們要跟相關的利益方都有一些討論之後,我們會儘快來處理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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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好,我還是拜託院長跟部長,在這個事件上面,應該還是要朝放寬的方向,讓市場自由競爭,讓民眾、讓這些所謂的家庭,有顧小孩的家庭或打算生小孩的家庭,讓他有選擇的權利,而不是把他限制在某些條件裡面,我想這個是面對少子化要拿出一個務實的態度。當然理論很美好啊!但是現實就是很無感嘛,坦白說,我也知道,相關保母團體或者是很多的團體會有意見,但是回到真正的有照顧小孩需求的家庭,我們提出來的具體問題,他就是要面臨到我每天下班之後,或是一定要有一個人在家裡面犧牲自己的工作來照顧小孩,我們照剛剛衛福部統計的數據來看,通常真正犧牲自己工作的那個人就是媽媽,我想這對臺灣的女性勞參率會有很大的影響,所以我們希望能夠降低這個情況,那就是提供更多的選項,讓女性有機會回到就業市場,我不知道院長和部長是不是認同這樣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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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這個建議,我個人、我本人也認為有這個需求,我們如何來增加這個彈性的計算,更多元的來選擇,這個部分我想下半年我們來做一個決定,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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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好,謝謝院長。這個議題結束,接下來,我們來討論,最後兩分鐘我們討論一下我們臺灣溫室氣體的部分,臺灣溫室氣體排放前九大有七大都是屬於發電業,上週五也召開過第四次的碳費費率審議會,目前也沒有正確的一個結論,當然原因是什麼,原因就是,從我們統計的數字來看,如果能源部門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占70%,但是現在的算法是把它算成間接排放,因為你賣出去之後,就算在消費者身上了,就賣給消費端了,所以這時候變成剩下14%。我想前一陣子環境部還甚至講說樹會造成空氣污染,大家都覺得那是因為你不敢拿碳排放高的發電業開刀,當然我也肯定你們現在把這個公告撤掉了,但是你從直接排放跟間接排放,從70%降到14%,把它轉嫁出去,我想原因是來自我們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二十八條所謂的直接排放源跟間接排放源,還有提到間接排放源可以扣掉,我賣出去的不算,但是這有什麼問題?這會產生對業者來講、對民間業者來講、對這些製造業來講,我明明ESG做得很好,但是因為我的電我沒有得選啊!臺灣的發電結構就長這樣子,所以我必須去承擔這個成本,我不知道能夠把70%降到14%這個做法是環境部的意見還是經濟部的意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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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這個是當時氣候法定義的結果,大多數的國家也這樣做,當然委員說得也對,有些國家是直接一起在算,但是我們那時候朝野協商訂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就是照這樣的方式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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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我想因為你這樣做,對於後續以後在課徵碳費或者國外課徵碳稅的時候,對本國的產業會有很大的擔憂,我希望環境部能夠堅持你的立場,把前因後果講清楚,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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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部長啓明: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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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院長榮泰: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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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健豪:謝謝院長、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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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黃委員、謝謝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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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院會,現在在議場二樓旁聽的是南投市婦女會的朋友,歡迎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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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我們請盧縣一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