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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 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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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國昌:(13時)謝謝主席,麻煩有請次長。
1 主席:請次長。
2 伍次長勝園:委員好。
3 黃委員國昌:次長好,延續上一次我在交通委員會質詢的主題,也就是台61自駕車的案子,交通部公路總局花了1億去做這個標案。當初整個標案開始的時候,在台61西濱快速道路做自駕車的實驗,大家很擔心,因為那邊的車況、車流非常的危險,所以當時在推這個無人載具的時候,挑台61來當作場域實驗,各方質疑非常的多。結果發生了大家最不願意發生的事情,也就是真的在執行自駕車實驗的時候,擦撞自行車造成受傷,產生了事故。我上次質詢的時候說老天有保佑,真的還好只是擦傷,沒有更嚴重的傷亡。
4 上一次我對交通部質詢的重點是,你們針對台61自駕案的實驗,到底要不要繼續做這個評估會議?應該要由第三方來做,因為如果是推動的機關,又去參與所謂事後檢討的機制,球員兼裁判並不適合。因此你們事後,上次備詢的是陳彥伯次長,他承諾應該要有一個比較公正、專業的第三方來進行調查。我今天要問的事情是,接下來你們建議經濟部邀請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單位,來檢討整個報告的內容,現在檢討的結果是如何,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5 傅副組長立祥: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經濟部技術司無人載具科技辦公室實驗室,安全評估報告在113年6月13號已經召開,評估的複審會議要等經濟部函送會議紀錄以後,才有辦法再行研議後續的辦理方向,以上報告。
6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還不知道結論是不是?
7 傅副組長立祥:是。
8 伍次長勝園:現在聽起來還沒有真正明確要怎麼做,不過剛剛提到開放第三單位來檢視,我想這是我們會走的一個方向。
9 黃委員國昌:我剛剛在上來備詢以前,接到了經濟部來的公文,這個計畫決定不予續行、不做了,最後的結論,我剛上來的時候剛好收到經濟部他們傳來的公文,說他們不做了。現在問題來了,交通部當初在推這個計畫的時候,大家都勸告你們,不要在台61做,結果出事了。現在經濟部也決定,不要再繼續做下去了。不再繼續做下去,那我的問題就來了,這1億元的標案怎麼辦?現在付了多少錢,接下來該怎麼辦?這不是100萬的標案,這不是1,000萬的標案,這是1億的標案。
10 當初建議交通部不要這樣搞,你們一意孤行,執意要這樣搞下去,現在出事了,評估出來的結果,我剛剛收到經濟部的來函,說他們的評估是別再搞下去了。這就有兩個層次的問題,第一個層次的問題,現在進行到一半的標案要怎麼辦?付了多少錢?付的錢要怎麼處理?這個是往後的。第二個是往前回溯的,當初在推動這件事情的時候,不顧外界的質疑,不顧外界的批判,執意推動,結果搞到今天虎頭蛇尾,浪費了一堆錢搞不下去,還產生事故。
11 這件事情的檢討,我看次長今天上來備詢,因為這可能不是您主管的範圍,所以你不是很清楚,我不為難你。但我剛剛提的那兩個問題,第一個,這1億的標案,到底付了多少錢?接下來要怎麼處理?第二個,回溯回去,當初這個決策到底怎麼做的?為什麼不聽外界的建議?為什麼聽不進去外界的批判,執意要推動?推動到今天發生事情了,這件事情的檢討,針對這兩個問題,是不是拜託交通部,一個禮拜之內提檢討報告,跟你們後續打算要怎麼處理,給我還有所有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可以嗎?
12 伍次長勝園:好,可以,這我們交辦。
13 黃委員國昌:可以齁?一個禮拜之內,好謝謝。
14 主席:謝謝國昌兄。
15 下一位請蔡易餘委員發言,蔡易餘、蔡易餘不在。
16 請鄭天財委員發言,鄭天財、鄭天財不在。
17 請陳俊宇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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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1-23-18
speakers ["陳雪生","林國成","李昆澤","傅崐萁","陳素月","廖先翔","林俊憲","何欣純","魯明哲","徐富癸","黃健豪","游顥","許智傑","邱若華","張啓楷","黃國昌","陳俊宇","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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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4-07-03"]
gazette_id 1137001
agenda_lcidc_ids ["11370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討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運作後續事宜;二、審查 ( 一) 委員陳俊宇等24 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二) 委員廖先翔等18 人擬具 「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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