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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 @ 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公聽會(事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實務現況精進」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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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1,050 | 00:00:14,665 | 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在2016年修法之後公職人員罷免的門檻降為同意票數要達到原選區的四分之一以上而且同意票要大於不同意票即為通過 |
00:00:15,746 | 00:00:35,308 | 自從罷免的制度門檻下修之後有成功的例子也有失敗的狀況雖然說罷免制度可以讓民眾有機會下架不失人的公職人員但是我們也必須要警惕不要成為政治鬥爭的籌碼更不能容忍罷免成為一種政治報復的工具 |
00:00:36,149 | 00:00:53,811 | 民主制度需要一個健全的制度來保護而不是任由其濫用民主的精髓在於尊重多數人的意見但當罷免的門檻設計過低的時候就有可能導致少數人為了罷免來實現私利進而削弱了民主的根基 |
00:00:54,392 | 00:00:56,995 | 這幾年罷免的提案經常發生這跟低門檻的設計有很大的問題現行的罷免門檻過低除了會變相鼓勵罷免之外也讓敗選的一方容易操作罷免成為選舉的延長賽不但不利於民主良善的一個發展 |
00:01:13,354 | 00:01:13,734 | 李慧琼議員 |
00:01:33,612 | 00:01:33,852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實務 |
00:01:51,406 | 00:02:10,410 | 因此在民國105年11月的時候民進黨全面執政將罷免門檻修正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的人數的四分之一以上現行的門檻這個過低已經被提出來多次討論有專家學者認為因為罷免權具有破壞性質會避免罷免權被濫用因而破壞政治的穩定性 |
00:02:21,372 | 00:02:49,384 | 所以脫離這個憲政的常軌應該要修正現行的選罷法中的罷免制度的規定那選舉是選賢與能罷免是免除不適任的公職人員續任公職的一個手段那單一選區要進半數的選票才能夠當選但是現在卻只要四分之一的門檻就可以把它罷掉形同讓少數的民意否決多數的民意因此 |
00:02:50,565 | 00:03:05,102 | 當選時票數較高 但是罷免時只要部分的人 四分之一的人同意就可以通過導致罷免已成為政治報復的工具 顯然非常不合理當然在這個除此之外 我們還要看到很多 |
00:03:05,843 | 00:03:30,235 | 在這個罷免的一個過程中會有很多的一個問題包括我這次還有修正第75條的規定就是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因為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導致很多的里長跟民意代表在面臨一上任就有人啟動罷免的提議跟連署讓他們也沒辦法真正開始好好做事就要必須要面對罷免的這樣的一個問題 |
00:03:31,295 | 00:03:56,348 | 所以當很多這樣子的一個狀況發生他們未滿一年就開始收集這個提議書聯署書甚至惡意的造假這個聯署人的名冊的一個情況顯見罷免的聯署程序跟宣傳的規範也過於寬鬆也破壞民主的一個選舉的一個精神那當然現行的這個罷免制度之下呢我們也希望說 |
00:03:57,929 | 00:04:17,259 | 新增同意票數去超過被罷免人當選票數叫符合公平正義也就是說不能讓少數的民意去否決多數的民意也希望這樣子的一個狀況發生之後呢任何的黨籍的公職人員都可以適用 |
00:04:19,250 | 00:04:47,166 | 從最近罷免連署的狀況來看因為低門檻的罷免設計而且罷免連署規範不夠嚴謹導致有心人都拿著名冊亂抄加上中選會的不作為已經為罷免制度帶來一系列不良的影響罷免的門檻偏低連署的方式過於寬鬆已成為罷免者成為輸不起的報復工具甚至我想這也是一個 |
00:04:48,642 | 00:05:05,506 | 針對我們嚴肅的公共事務也損害了民主制度的信譽那這一次的公聽會希望這個能夠因為我們也看到民進黨的很多委員也都有提出了相關的90條的修正版本顯見草衍的立委都認為現行的罷免的門檻確實過低造成高票當選低票罷免的過程 |
00:05:09,827 | 00:05:10,007 | 許宇甄議員 |